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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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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章 毀屍,滅跡!

    這種身體素質,大概能比擬剛入少林寺的三四歲小孩了。

    沒辦法,這是一個人和人之間的差距比人和狗差距都大的世界,送到少林寺的那些小孩當弟子培養的,都是從小築基,根骨絕佳,三四歲的身體,已經勝過了大部分成年人。

    而陳果也控制了自己的心神,不再受到千年何首烏藥效的影響,只是身體依舊滾燙,說明千年何首烏的藥力,還在他的身體裡源源不斷的發揮影響。

    “現在我的身體已經有了力氣,行動自如,就應該毀屍滅跡了!”

    陳果看著地上王振坤的屍體,這時候,王振坤的屍體已經招了蒼蠅和螞蟻。再過一陣,估計就得生蛆了。

    必須及早處理啊!

    陳果先是搜尋了王振坤的屍體。

    摸屍是個好習慣。

    不過王振坤的屍體上,只摸出了十幾枚銅錢,這錢是可以花的。

    還有一本殘破的《百藥譜》,上面斷斷續續的寫了很多草藥的習性和特徵,想來王振坤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還能收穫頗豐,離不開這本書的幫助。

    知識就是力量,有了這本《百藥譜》,陳果大概就能成為一個很好的採藥人了。

    至於陳果為什麼識字,之前的陳yun,自然是不認字的,但陳果在這個世界度過六世,自然認字,並且這個世界的象形文字雖然不是漢字,卻也遵循漢字的文法規律。藍星的炎國人學習起來,異常的親切,基本沒啥難度。

    王振坤的身上,也就這兩樣東西了,別的一概沒有。

    什麼武功秘籍,那更是沒有。

    真有那玩意,王振坤早自己練了,也不用留到今天。何況真有那東西,王振坤十有八九也保不住。

    摸完屍體後,陳果拖著王振坤的屍體,來到小溪邊,他在小溪邊,用泥巴搭建了一座小窯。

    隨便放一把火,就把人燒成灰,那是想多了,要把人燒成灰,必須有專業的焚化爐。陳果只能自己搭建一個小窯,把王振坤抬進去焚燒。

    這樣可以最大程度提高溫度,保證一夜就把王振坤燒成灰。

    鑽木取火不提。

    一夜之後,陳果一看,王振坤果然被燒成了灰。骨灰和木柴灰混在一起,整個人已經乾乾淨淨的消失在這個世界上。

    “你能有我給你送葬,可真是你天大的造化,以後下了地獄記得給我祈禱,我這也是功德無量,阿彌陀佛!”

    陳果心中說著,把王振坤的骨灰直接拋入小溪,讓骨灰順流而下。

    隨後他一招“秋風落葉”激盪水花,利用流水的力量,把周圍的一切痕跡都沖刷。

    《百藥譜》看了一遍記住後,陳果也直接把書燒了,和繩子一起。這種可能被發現的犯罪證據,自然是要消滅的。

    匕首陳果直接丟在了懸崖峭壁上,砸了幾塊泥土埋起來,保證很難被人發現。

    隨後消滅了一切自己有可能留下的痕跡之後,陳果鬆了口氣,朝深山裏而去。

    這一個月的時間,他每天苦練武功,風餐露宿,餓了就釣魚捕兔,摘果尋根,渴了就喝山泉,溪水。白日找一塊平地練武,晚間在樹冠上搭窩。

    偶讀黃庭陶冶情操,常誦心經尋求自在。平日看到草藥,也都一股腦的採摘,這是他的本職工作,現在還沒有放棄。

    一個月的時光匆匆而過。

    這八百里大山的深處果然渺無人煙,陳果楞是一個人都沒見到。

    這段時間,千年何首烏的藥力已經被他煉化,他的身體,終於達到了一般江湖新手的水平,五個招式,也已經練出了肌肉記憶。

    現在去打架的話,普通人,他一個人就能打幾十個沒問題。奈何這個世界的黑惡勢力並不是普通人,他這點微末道行,還得繼續蟄伏下去。

    並且他的藥筐裡,已經是滿滿當當的草藥,不過都是普通草藥。陳果也不是沒有遇到值錢的草藥,但都自己當零食吃了。他目前還不打算和金銀幫起衝突,所以沒有發財的打算。

    “一個月的時間,王振坤的死,應該已經無人在意,並且我也具備了初步的自保力量,是時候出山了!”

    陳果想著,揹着藥筐,故意把自己搞的蓬頭垢面,臉色難看的模樣,然後才施施然走出大山。

    沒辦法,他內在的變化太大了,不能一下展露,必須徐徐漸進。就從力氣開始展露吧,畢竟他是一個少年,力量逐漸增大,是應有之理。

    大荒鎮。

    紅楓酒館。

    紅楓酒館是一家很樸素的酒館,基本就是木質的兩層小樓,破破爛爛,經常漏風漏雨,環境很差。大荒鎮上,有比這好的多的酒館,但是論客人之多,還是紅楓酒館的客人最多。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紅楓酒館是窮人消費的地方,而窮人從來都是比富人多。

    這裏的消費檔次很低。

    最低檔次的酒,是摻水的燒刀子,五枚大錢就可以買一碗。再添兩文錢,就能來一小碟花生米、茴香豆或者鹹菜豆乾,站在酒館外頭,一邊與周圍的窮活計調笑,一邊淺飲慢食。這是最窮的客人,甚至沒資格在酒館裏坐下,只能匯聚在門口,互相傳遞訊息,評論新聞。

    這種人,大部分都是鎮上的扛包苦力、採藥人、佃戶之類的苦命人,兜裡沒幾個錢,能每天擠出七文錢整點下酒菜,就不錯了。

    甚至更落魄的,就出五文錢,連下酒菜都不要,自個從路上撿個鵝卵石,泡在陳醋裡,用麻布包著,到時候就在嘴裏翻滾,嘗一嘗酸醋味,且當是一味下酒菜。

    要吃飯的話,這些人通常也吃不起酒館裏的飯菜,雖然酒館裏麵的飯菜已經很便宜了。他們大多去酒館隔壁的攤位吃王寡婦家的瞪眼食。

    這所謂的瞪眼食,就是王寡婦靠關係在各大家族的酒席或者酒樓拾掇出來的剩飯剩菜,說白了,就是人家有錢人吃剩下的泔水。當然,拾掇的比較早,肯定是要比泔水乾淨許多的。

    王寡婦把這些剩飯剩菜匯在一鍋,熱了賣,裡面甚至有肉,比如肉丸子,雞腿,都是有錢人吃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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