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到底是誰記錯了
顧謙非來到一樓餐廳時,其他嫌疑人大部分都已經開始用餐。和眾人點頭示意之後,他隨手抓起一份豆漿油條,一邊吃一邊思考。
此時是早上八點多,太陽傾角35度,已經有點熱度的陽光透過落地窗玻璃,直接照射到長餐桌上,將餐廳照得亮堂堂。與之相對的,位於休閒區的茶几卻躲在了陰影裡,在強烈的對比下顯得模糊不清。
茶几上那套青花瓷茶具還是昨晚顧謙非拿出來的,四個茶碗整整齊齊地擺在那兒。而與之相對的,四樓天台那套一模一樣的茶具卻少了一個茶碗。兩套茶具八個茶碗,少的是上週末朱安明被投毒的那個。
這時候,他的腦海裏突然浮現出昨晚和剛纔與蔣瑾年的兩次對話。
“你們在一樓餐廳喝茶嗎?”
“是的,在一樓。”
“這裏環境真好,泡茶更有感覺。”
“是啊,我也喜歡在四樓天台泡茶。這裏空氣清新,視野也比一樓更好。”
就在一個小時前,蔣瑾年在四樓天台表示過自己更喜歡在天台泡茶,而不是一樓。在一樓泡茶只是因為夏天天氣熱,室內有空調。
那麼在一週前的那個夜晚,涼爽的午夜時分,他和死者朱安明真的是在一樓泡茶嗎?
雖然蔣瑾年看起來沒有撒謊的跡象,但是興許是他用微表情騙過了顧謙非呢?
幸好這個問題不需要顧謙非去猜測,有人可以給他一個標準答案。
匆匆地將早餐塞進嘴裏,顧謙非迅速往樓上走去,在三樓找到還沒睡醒的老李,開啟那臺膝上型電腦,從中調取了劉太太的檔案。他需要的只是一個電話號碼。
在鍥而不捨地撥打了五遍電話之後,耳機裡終於傳來劉太太迷迷糊糊的聲音,“誰啊?週末一大早的還讓不讓人睡覺了?”
“劉太太,我是顧謙非。”
“顧謙非是誰啊?我不買炒股,也不買保險,謝謝!”別說劉太太這會兒還沒睡醒,就算她醒著,也不知道顧謙非的名字。
這才意識到劉太太對顧謙非這個名字毫無概念,他趕緊換一個對方印象更加深刻的名號,“等等,別掛!是我啊,傳說中的老顧!”
這下子,劉太太終於想起了昨晚那位讓他們重新認識狼人殺的高手,“啊?啊!是顧先生啊!這麼早打電話來有什麼事?”
“我想和你確認一件事,上週六晚上的事情你都記得很清楚對嗎?”顧謙非不想聽到一個模稜兩可的答案。
對於刑事偵查來說,模稜兩可的線索是最沒用的,警方的舉證很容易被辯方律師拿來當做突破口。一旦一個證人在法庭上說出“可能”、“也許”這樣的字眼,這個證人的使命也就差不多到頭了。
對於這一點,劉太太斬釘截鐵地回答到,“那是當然,我的記性還不錯。”
“很好,那麼你還記得當晚結束狼人殺之後,蔣瑾年和朱安明是在哪裏泡茶的?”對於顧謙非來說,這個問題很有可能是決定投毒案兇手是誰的關鍵線索。
“四樓天台啊,當晚我回房的時候,德先先去洗澡。我一個人無聊,就上天台去溜達一下,結果看見他倆在竹叢邊上泡茶。”
“你確定嗎?”雖然得到了預期中的答案,但是顧謙非還是需要再次確認,這容不得一丁點的馬虎。
“當然確定,當晚天上沒有月光,蔣先生還開啟了天台的照明。我記得很清楚!那盞燈就藏在竹叢裡。”
劉太太的回答中還包含有相關細節,這意味著她的記憶確實非常清晰。一般人如果記憶模糊,最先遺忘的就是那些不起眼的小細節。
所以在庭審的時候,辯方律師總喜歡揪著控方證人追問一些細節問題,只要證人出現前後回答不一致,就證明證人的記憶並不準確,辯方律師就可以當庭推翻該證人的證詞。
“好,那先這樣,需要你配合的時候,我還會給你打電話。”
掛了電話之後,顧謙非再次把目光轉回膝上型電腦。開啟電腦日曆,將滑鼠移到投毒案案發當天,那裏顯示著“2018年8月11日,農曆七月初一”。
農曆月初,意味著沒有月亮,所以蔣瑾年開啟了天台照明。這是非常關鍵的一個細節!
於是顧謙非又特地上了一趟四樓天台,果然在茶案旁的竹叢裡找到了一盞造型和竹子差不多的行道燈,專門用來給夜間泡茶提供照明的。
確認劉太太的記憶準確無誤之後,顧謙非立刻下樓回到一樓餐廳,找到了已經開始泡早茶的蔣瑾年。
“我有個問題,希望你想清楚了再回答。上週六晚上,狼人殺結束之後,你和朱安明在哪裏泡茶?”
“就在這裏啊。”蔣瑾年的眼神中有些迷茫,顯然不明白顧謙非為何會再次提起這個問題。
沒有任何撒謊的微表情。顧謙非再次確認了一遍。
他轉頭看著同時坐在茶几旁邊的其他四位嫌疑人,“你們呢?記得嗎?”
眾人紛紛搖搖頭,表示並不知道這件事。
那麼現在問題來了,兩人都很篤定,但是記憶卻出現了明顯的差異,肯定有一個人是記錯了。顧謙非無法判斷劉太太接電話時的表情,也不能完全排除她做偽證的可能,畢竟除了這兩人,再沒有第三人可以提供相關證明。
不過要想證明是誰的記憶出現了問題並不難,蔣瑾年和劉太太的記憶衝突並不僅僅體現在泡茶地點這件事情上面,還有上週的最後一局狼人殺。
顧謙非清楚地記得,昨晚蔣瑾年取得勝利之後曾經說過,上週他也是拿著女巫身份取得了勝利。可是劉太太卻當場反駁,說是狼人贏得了遊戲。這麼明顯的記憶衝突,蔣瑾年當時出於紳士風度而沒有與劉太太進行爭辯,但不代表他就真的承認自己記錯了。
於是他丟擲了第二個問題,“上週六最後一局遊戲,是好人贏了還是狼人贏了?”
一眾嫌疑人紛紛露出回憶的神色,但是顯然這都是些大忙人,根本沒人會刻意去記住一局遊戲的勝負。
只有蔣瑾年這個有錢有閒的,要操心的事情不算太多。還有劉太太那個精力充沛,卻只能當一個全職太太。這樣的兩個人會記住那一局遊戲。
顧謙非再次拿起手機撥打了劉太太的電話,將話筒開啟擴音,“劉太太,你說上週六最後一局遊戲是狼人贏了。那你還記得更多細節嗎?比如蔣先生說他記得自己是女巫,你記得嗎?”
“其他人我沒去認真記,但是我記得自己是村民,而朱安明是狼人。最後是朱安明贏了那局遊戲。”電話那頭,劉太太信誓旦旦地說到。
“你們呢?有沒有回憶起來?”顧謙非還是需要有其他人的證詞來對劉太太的記憶正確性做出判定。
“顧先生,你是在問其他人嗎?”在其他人作答之前,電話裡又一次傳來劉太太的聲音,“沒必要那麼麻煩的,那臺平板電腦的狼人殺法官系統裡記載著每一局遊戲的記錄。你去查一查就知道我說的對不對。”
顧謙非聞言雙眼一亮,“哦,那我去查一查,先掛了。”
劉太太說的那臺平板電腦,此刻還扔在一樓大廳的桌子上。在顧謙非的帶領下,眾人來到了大廳裡。
蔣瑾年一臉迷茫地幫顧謙非開啟狼人殺法官系統,教他如何調取歷史記錄。
不一會兒,顧謙非找到了結束時間為2018年8月11日23:49分的那局遊戲。
在開啟記錄之前,他盯著蔣瑾年問到,“這些記錄可以修改嗎?”
“應該不行吧。法官系統不提供修改記錄檔案的功能,估計得專業的程式設計師纔有能力去修改。”蔣瑾年思考了一下,做出這樣的回答。
用狼人殺的話來說,這依然是毫無求生欲的好人表現。如果蔣瑾年是投毒案真兇,這會兒他應該給出一個截然相反的答案。因為擺在眾人眼前的事實已經非常明顯,劉太太提供的證詞對他非常不利,內容直指投毒案的核心問題——誰是撒謊者,或者誰做了偽證。
不管是有意無意,偽證就是偽證。法律只相信證據。
顧謙非嘆了口氣,點開那條記錄。
沒有任何意外,劉太太的記憶是正確的,投毒案受害者朱安明作為狼人活到了最後,並且屠邊取得了勝利。
蔣瑾年一臉不解地看著這條記錄。顯然他到現在也堅持認為自己纔是當時的那個贏家。
而顧謙非則是繼續緊盯著蔣瑾年的表情和肢體動作,事實上他早就相信劉太太的記憶不會有錯,只是想看看眼前這位頭號嫌疑人的表現。
從正常邏輯來分析,最先被排除掉嫌疑的劉氏夫婦已經脫離了投毒案這個坑,實在沒必要做偽證來誣陷蔣瑾年這個毫無殺人動機的別墅主人。
除非他們的真正目的是想要針對蔣瑾年。
那就牽扯到警方之前分析的另外一種可能——兇手與死者朱安明無仇無怨,殺害他是爲了嫁禍嫌疑程度最大的別墅主人蔣瑾年。
這個可能性有嗎?當然有。
因為劉太太提供的證據實在太多了,又是夫婦倆長達四小時的影片錄影,又是最後一局狼人殺的勝負關係,又是四樓天台的細節問題。
提供一個證據屬於正常,提供兩個證據叫做巧合,提供三個證據呢?主觀一點來說,這就有點刻意了。
只有有預謀的真兇,纔會精心準備那麼多細節完備的證據。
當然,這只是一種思路,一種可能,不能排除事情就是那麼湊巧,劉太太就是掌握了這麼多證據。
顧謙非知道,要想查清這件案子,嫌疑人的微表情已經毫無意義。也難怪法律從來就不以微表情作為證據,能夠在微表情上作假的情況太多。想要在一場刑事訴訟當中取得勝利,最終還是需要兇手殺人的決定性證據。
而這個證據,也許就在四樓天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