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閃而逝的圖示
老李端著酒杯,習慣性地舉了舉,本想開口和顧謙非乾一杯,話到嘴邊不得不又咽了回去,最終只能鬱悶地自己喝了半杯。
顧謙非看在眼裏,不由得有些納悶。雖然這幾年因為調查販毒集團的緣故,需要時刻保持警惕,他幾乎不怎麼喝酒,但也不是滴酒不沾的,高興的時候還是會喝一瓶啤酒。
可是今晚他算是發現了,一大隊的這些人都怪怪的,方嵐欣就不說了,其他人明明喝得熱火朝天,你敬我一杯,我回敬你一杯,就是沒人來找他,還有整張桌子打通關的,偏偏就把他給跳過了。
若是說這些人不待見他也就罷了,偏偏那些年輕刑警們看著他的眼神充滿了欽佩,就差在臉上寫上“我想拜你為師”幾個大字。
是啊,顧謙非在一大隊已經是個傳奇。五年前他們的方大隊長還是個新人的時候,跟在他屁股後面學了大半年破案,現在就已經是刑偵大隊長,三級警督,正科級幹部,比一大隊老資格的老李職務都高。
而且顧謙非成為顧問的這三個月,表現也是有目共睹。他毫無疑問是一個神探!
秒破的案子有殺妻騙保案和度假屋殺人案,那種破案的效率放在影視動漫裡也就算了,在現實社會裏絕對稱得上是一種現象級的刑偵藝術,會被媒體拿來大肆報導,大肆宣揚。
也就是顧謙非為人比較低調,所以這兩個案子的事蹟只是在刑偵支隊內小範圍流傳,最多也就是市局及市領導會關注一下,並在適當的時機稍微宣傳一下。
但在更多的情況下,神探的輝煌是建立在命案的基礎之上,並不是什麼特別適合拿出來宣揚的東西。一個社會如果神探越多,只能說明治安越差,並不值得高興。
至於反向密室案,雖說名義上是由方嵐欣破的,但實際上是他在一步一步地引導著破案思路,這是事後方嵐欣親口在一大隊裡承認的。
而從這個案件可以看得出,顧謙非不僅僅是在破案上面有一手,帶徒弟的水平也是一流的。經過他的點撥,方嵐欣已經逐步在向密室專家靠攏,假以時日必然會大放異彩。
如果說這幾個簡單的小案子都不算什麼,那麼碎屍案對兇手心態的把握,女主播案“釣魚”行動的設計,以及投毒案結果的大逆轉,無不展現了他辦案能力的全面性。要知道這幾個大案可是一大隊那麼多人費盡心力都搞不定的疑難案件,在他手中卻迎刃而解。
彷彿什麼案子都難不倒顧謙非。
如果能拜他為師,再加上自身足夠的天分與努力,就算沒機會坐上大隊長的位置,能混箇中隊長也是非常不錯的,到時候就有了獨力帶隊辦案的許可權,而不是像現在一樣當個小跟班。
雖說選擇了刑偵專業的年輕人大多都有著超出一般人的正義感,但是客觀來講,如果僅僅只有正義感的話,他們未必會選擇當刑警,還有更多的選擇擺在他們眼前,比如當檢察官、法官。
大部分選擇當刑警的年輕人心目中必然還會有一個夢想——神探夢。
個人英雄主義永遠是年輕人無法抵禦的誘惑,但是那些不切實際的超級英雄只是懵懂孩童纔會去相信的東西,根本不切實際。可是有一條更加貼近現實的路卻有機會實現這種夢想,毫無疑問就是刑偵破案。
兒時看過的英劇、美劇、日漫,為他們構築起了一個充滿冒險主義與神秘色彩的神探夢,既能打擊犯罪,又能威風八面,最終引導他們走上刑偵這條道路。
不想當神探的刑警不是好刑警,但殘酷的現實擺在那兒,舉國上下,能稱得上神探的刑警頂多也就是兩位數。不說太遠的,至少在顧謙非出現之前,鷺城警方並不存在神探級別的人物,哪怕是市局從海城挖來擔任刑偵一大隊大隊長的方嵐欣也不算。
顧謙非當然不會把神探的虛名當回事,否則他也不會爲了追查五年前的案子而放棄正兒八經的刑警身份,去當一個沒有任何保障的私家偵探。
所以他對沒人找自己喝酒這件事只是奇怪了一下,便不再將其放在心上,而是真的開始認真研究無名屍案的那支手機。反正他也不是那種喜愛社交的人,沒人打攪他還樂得清閒,想喝酒的話自己抿一口,不想喝的話就和方嵐欣一樣喝果汁。
只可惜在真實的社會裏,神探這個“高階”職業並不會給人帶來任何屬性加成,顧謙非看了又看,還是沒法從這支普普通通的手機上看出什麼不一樣的地方來。
又過了一會兒,顯然是果汁喝多了,膀胱漲得慌,他便起身去找洗手間。
因為是週末的緣故,這家美食城今晚的生意特別火爆,因而喝高了的人也比往日多一些。他走到洗手間的門口時,一個陌生的食客正堵在門口大吐特吐。空氣裡瀰漫着酒精與胃酸混合之後的惡臭。
眼看那一大灘噁心的穢物根本跨不過去,他不得不掉頭離開,找了個服務員打聽是否還有其他洗手間。
“有的,我們二樓是KTV,那裏還有一個公用廁所,您請上二樓。”
在服務員的指引下,他上了二樓,隔著包間依然能夠聽到各種鬼哭狼嚎般的高歌聲。
在城市生活的巨大壓力下,週末成了人們宣洩壓力的一個視窗,美食、酒精或者音樂,每個人的選擇不盡相同,但目的和效果卻是一樣的。
解決完三急之後,顧謙非回到一樓,站在樓梯口點了一支菸。之前坐在方嵐欣身邊,他剋制著自己不抽菸,這會兒就不用顧忌了。
此時時間應該不早了,美食城的食客們紛紛開始離去,而去二樓K歌的人才剛剛抵達。顧謙非見狀掏出手機瞄了一眼時間,卻發覺手機螢幕似乎在亮起的瞬間有個什麼東西一閃而逝。
這是三天來第一次在這支手機上出現不一樣的地方,著實讓他心情激動了一下。
但是仔細再看時,螢幕上的圖示卻與之前沒有什麼不同,桌面上寥寥幾個圖示,安全管家、軟體市場、主題、設定、相機、相簿、日曆、時鐘……依然是這些系統預裝軟體,連位置都不曾發生任何變化。
而在螢幕的頂端,則是電池標誌與無卡提示,還有被他開啟的藍芽與BDS標誌,這些都是他這三天來看過無數遍的東西。
剛纔那一瞬間一閃而逝的究竟是什麼東西?
顧謙非努力地回憶了好一會兒,依然一無所獲。於是他嘗試著關掉螢幕,再重新點亮。然而儘管他已經瞪大了眼睛緊盯著螢幕,這一遍卻沒有絲毫變化。已經被刑偵支隊技術科解鎖的螢幕在他按下電源鍵的瞬間就亮起,呈現出那個一成不變的圖示佈局。
不死心地又試了幾遍,結果螢幕終於再次出現了變化,只見中央跳出一句系統提示,“您的電量不足,請儘快充電。”
高興不到一秒鐘,顧謙非就失望地點掉了這條提升。剛纔出現的肯定不是這句電量提示,因為這種提示是需要按確認鍵纔會消除的,而剛纔他什麼都沒動過。
“難道是我眼花了?”眼看著一遍又一遍的嘗試都沒有出現第一次開啟螢幕時的異象,顧謙非不得不懷疑自己的眼睛。
人的眼睛對影象的反應速度是二十四分之一秒,而視覺暫留時間則為0.1-0.4秒,即人眼的視覺神經能夠對出現時間在0.04秒以上的畫面形成0.1-0.4秒的短暫記憶。但不管是0.04秒還是0.4秒,都是極其短暫的一瞬,人能夠感受到變化,卻無法將其記住。只有當畫面形成連續性,人們才能將更多的細節記住。
但是剛纔那一閃爍的瞬間,顧謙非確定應該是有什麼東西從螢幕上消失了。也就是說,在他開啟螢幕之前,這支手機裡曾經顯示出某個他不曾看到過的圖示,卻在螢幕亮起的瞬間消失不見。
他不死心地讓手機螢幕保持著亮起的狀態,開始拼命回憶,試圖將那瞬間的畫面從記憶的碎片中尋找回來。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短暫的瞬間記憶只會被淡忘,而不會變得越來越清晰,他的努力終究是白費工夫。
盯著螢幕苦思冥想了大約有十分鐘,身後傳來方嵐欣的聲音,“你怎麼躲這兒來了?”
顧謙非見到她後,舉起手中的手機說到,“剛纔開啟螢幕的瞬間,我看到一個圖示消失了。可是事後說什麼也想不起來消失的是什麼!”
“有嗎?我看看。”對於這支手機,方嵐欣在研究無名屍案的時候也看過很多次,大概還記得上面都有些什麼。
看了一眼之後,她搖搖頭,“你記錯了吧,這些圖示和我之前看到的一樣,什麼都沒少。”
兩人說話間,手機螢幕中間突然又跳出新的內容,瞬間吸引了他們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