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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專業啃骨頭

    半小時後,顧謙非從女文職小徐的手中接過一個裝有死者手機的塑膠封口袋,一臉苦笑地搖了搖頭,“我這個顧問看來是屬狗的,專業啃骨頭,什麼案子難啃,就丟給我來啃!”

    這是一部很普通的智慧手機,沒有什麼特別之處,機身上還保留著棄屍現場的泥土。不過按照方嵐欣的說法,顧謙非大可以把那些髒東西清理掉,不必刻意地保留證物的原貌。

    根據案情卷宗所述,無名屍於死亡之後的4至14小時被棄於同集區蓮花鎮軍營村縣道旁的一個山溝裡,這個時間判斷是基於死者的屍僵與屍斑而做出的。

    根據法醫解剖學的經驗,人死後的一到兩小時裡全身肌肉鬆弛,兩小時之後屍體開始僵硬,也就是所謂的屍僵。無名屍被找到時,身體呈現蜷曲的姿態,這說明該屍體在屍僵出現之前就被放入車子的後備箱,或是被裝入蛇皮袋之類的包裝物裡。

    當屍僵固定下來之後,即便死者被棄屍荒野,也不會改變身體姿態,除非屍體開始自溶。而屍體自溶的時間通常是在死亡的24至48小時之後開始發生,而屍僵則會在死後的3至7天完全緩解。

    軍營村地處高海拔丘陵山地,氣溫較低,自溶要比一般情況下來得稍晚一些。當警方發現屍體時,已經是案發的第四天,屍僵依然沒有緩解的跡象。

    另一方面,屍斑這一現象在死亡之後的2至4小時開始出現,12至14小時達到最高程度,24至36小時之後固定下來不再轉移。

    根據法醫的判斷,死者的屍斑是在棄屍地點固定下來的。屍體呈跪拜的姿態被丟棄在亂石堆中,因此屍斑也集中於死者的小腿、胸部和麪部。

    這足以說明屍斑是在棄屍之後產生的,所以法醫得出了棄屍時間是在4至14小時之間這個結論。

    再說軍營村這個地方,是在鷺城通往鯉城溪縣的縣道上。每天過往的車輛不說數以萬計,至少也有大幾千,而且還缺少道路監控,想要查詢兇手用來搬運屍體的車輛比大海撈針也容易不了多少。

    兇手正是出於對這裏的瞭解,才把屍體往軍營村的山溝裡頭扔。

    如果不是正好有個上山採藥的當地老農發現,估計等到屍體腐爛了也未必會有人進入那條偏僻的山溝。

    按理說,兇手把屍體從縣道搬運到山溝的過程中,理應留下一些痕跡纔對。但是對於棄屍現場,同集刑偵大隊已經掘地三尺,就是找不到除了受害者屍體和手機之外的其他線索。

    事後方嵐欣也曾親自去現場走了一圈,確認那就只是個野外拋屍的地點,兇手並沒有留下腳印、車輪印之類的痕跡。

    也就是說,兇手的反偵察意識很強,在搬運屍體的過程中已經做好了相應的準備,有效地消除了自身留下的痕跡。

    根據“刑事現場照相”的現場概覽照片和細節照片顯示,那條山溝底部其實是一條幹涸的溪谷,細碎的卵石遍佈溝底,人行走在上面根本不會留下完整的腳印。如果兇手返回時再認真地清理一遍,同集刑偵大隊確實會一無所獲。

    不管是同集刑偵大隊還是市屬支隊,都有為數不少的痕跡檢驗師或者檢驗員,經過他們地毯式搜查排查過的現場,顧謙非不認為自己有必要再大老遠跑過去確認一番。

    事實上這個無名屍案的關鍵點並不在於拋屍地點,而在於如何確認受害者身份。

    在不知道受害者是誰的情況下,就算掌握了兇手的腳印也沒有任何用處。鷺城幾百萬常住人口,就演算法醫能夠根據腳印來判斷兇手的身高體重性別,嫌疑人的基數也依然是個天文數字。

    當然,本案連兇手的腳印都沒留下一個,現場唯一不在死者身上的證物就是這臺被刪除了一切使用痕跡的手機,估計是兇手搬動屍體時不小心落在了亂石灘裡。

    不過手機上同樣沒有留下兇手的任何痕跡,所以兇手即便發現手機遺失了,也沒打算返回棄屍地點去找回來。

    能夠把屍體處理做到如此程度的,如果不是一個思維縝密的高智商兇手,那就是一個有著嚴密組織的犯罪團伙。而根據死者身上的大面積紋身來看,犯罪團伙作案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

    畢竟兇手如果只有一個人的話,要想不留痕跡地把屍體扛到這個山谷裡,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有了這樣的認知,顧謙非從一開始就放棄在兇手的身份上做文章,而是打算從死者身份入手,來查這個案子。

    而死者身份的關鍵在哪兒?當然是手機。

    手機對於現代人而言,已經變得和身上的衣服一樣不可或缺。

    不,確切地說,在某些低頭族眼裏,手機甚至比衣服還要重要,他們洗澡的時候可以不穿衣服,卻不會不帶手機。

    雖然兇手已經把死者的手機清理得非常乾淨,但是顧謙非和方蘭馨一樣,依然對這部手機抱有一定的幻想。

    也許,說不定,碰巧,顧謙非什麼時候就能從手機裡挖出一點線索來,就像當初他從公交站牌上獲得破獲碎屍案的靈感一樣。

    於是當他提出要帶走死者手機時,雙方一拍即合,方嵐欣二話不說就給他辦了證物借出申請。

    死者手機入手之後,顧謙非看了一眼依然在辦公室裏忙碌的方嵐欣,想了想,最終決定不告而別。在這種多事之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越是關心對方,就越應該保持好彼此的距離。

    他悄悄地離開了支隊大院,搭車返回自己位於同集區的租屋。

    關上門之後,他立刻迫不及待地戴上乳膠手套,開始擺弄死者手機。

    事實上剛纔坐地鐵的時候,他就很想要研究一下這支手機。但是帶著乳膠手套玩手機這種行為還是儘量不要在公眾場合來進行,不然今晚他就得上鷺城地方門戶平臺的頭條。

    “奇葩潔癖男,地鐵上帶乳膠手套玩手機!”他連頭條標題都替自己想好了。

    顧謙非倒也不是怕丟人,主要是他現在不太適合見光。與毒梟的戰鬥方興未艾,這時候成為焦點人物,對他絕非好事。一個不好就得被逼再次搬家,單單一次又一次地支付違約金給房東就能讓他本就不好的經濟狀況雪上加霜。

    開啟手機之後,果然和案情卷宗裡描述的一樣,不止是通訊錄和簡訊息被刪得一乾二淨,就連繫統預裝軟體能解除安裝的都解除安裝掉了。手機桌面上只剩下幾個可憐的圖示,讓低頭族看了立馬犯病。

    更讓人無話可說的是手機系統自帶的軟體管家裏也沒有任何的APP下載安裝記錄,預設的瀏覽器裡同樣沒有任何瀏覽記錄。毫無疑問,這些資料都被兇手給徹底清除了。

    顧謙非嘆了口氣,放下這支三無手機,脫掉乳膠手套,擦了擦手汗,然後拿起方嵐欣給他的案情卷宗再次詳細閱讀。

    法醫驗屍報告裡頭提到,“兇手手法嫻熟,採用2mm細鋼絲繩繞頸,暴力勒死受害者。勒痕較深,舌骨大角骨折,頸椎棘突骨折。”

    顧謙非的眼睛盯著驗屍報告裡的幾個專業術語,頓時陷入沉思。

    “舌骨大角骨折”這個字眼代表著一種狀態,與兇手勒頸的手法有關,存在於勒溝高位的情況下。而勒溝處於低位時,骨折的就不是舌骨大角,而是氣管軟骨。

    勒溝高位指的是導致死者窒息死亡的勒索位置在喉結以上靠近下巴的位置。

    事實上舌骨大角骨折常伴隨著“舌尖位於齒列外”這一表述,更多出現在溢死的情況下,也就是俗稱的上吊。

    而正常來說,大部分的勒死都是低位勒溝,勒索在喉結下方。這是因為兇手發力的方向向下所致。

    會出現高位勒溝的,死者一般是坐姿或者跪姿,兇手則以站姿立於其身後,發力方向向上。這就說明死者與兇手是相識的,纔會呈現出這種姿態。

    再看法醫報告裡說的“兇手手法嫻熟”,兇器是細鋼絲繩,這就讓顧謙非想到了一種人——職業殺手!

    先不說一般人會不會拿細鋼絲繩來作為兇器,就算手邊剛好有細鋼絲繩,也未必能用來殺人。實際上使用細鋼絲繩來行兇並不容易,用直徑只有2mm的鋼絲繩發力勒人,兇手自己的手耐不耐得住疼痛還是個問題。手滑和疼痛,較大可能會導致謀殺的失敗。

    只有職業殺手準備的專用勒繩,兩端裝有便於雙手抓緊發力的護套或者繩釦,才能做到法醫報告裡說的“暴力勒死”,從而導致死者“頸椎棘突骨折”。

    在顧謙非之前破獲的幾起案件當中,被勒死的死者並不少見,比如女主播案的受害者們,比如反向密室案的妻子,比如度假屋殺人案的汪經理,這些人都是被勒死的,但兇器基本上都是取自生活用品,比如絲巾和皮帶之類。

    這纔是一般兇手用來勒死受害者的正常工具。

    同時,一般人的發力技巧也無法造成“頸椎棘突骨折”這一結果。

    無名屍案的細鋼絲繩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都是獨一無二的案例,一下子就能看出兇手的專業色彩。

    死者坐姿或跪姿,認識的職業殺手從背後行兇,專業的棄屍手法,資料被清理乾淨的死者手機。這些都是具有明確指向性的線索。

    說句不好聽的,就算顧謙非來行兇,也未必能做到對方這麼細緻。就算行兇的是職業殺手,也未必懂得把手機清理得如此乾淨。

    結合這幾點,基本上可以斷定這起殺人案十有八九是黑社會內部糾紛引發的命案,或者私行處決叛徒或失敗者。只有團伙作案,內部分工,才能把案子犯得近乎天衣無縫。

    “還真是塊難啃的骨頭!”得出結論的顧謙非再次發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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