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狂徒還是英雄
換了一張卡,第二個電話我打給晴晴。
她在京城讀書,還不知道家裏出了事。
聽出我的聲音後,她嘰嘰喳喳地跟我說了許多瑣事,我心裏一派平靜喜樂,我就喜歡她平安喜樂地生活,不受任何驚擾,有什麼事做男人的可以一肩挑到底……
快到五分鐘了,我知道她那邊一定是被監聽的,一旦超過五分鐘時間這個號碼就會被定位成功,所以我只能淡淡地說了一句:“好好的,這邊打雷,掛了!”
又換了一張卡,第三個電話我打給了箭蛙。
“夏末,你總算來電話了!我們都在擔心你!我們很安全,你怎麼樣了?我們找到大喪了,這傢伙現在控制在我們手裏……”接電話的是傅凌雲,一開口就噼裡啪啦。
“你們馬上出境,順帶弄點動靜出來為我分擔壓力,整個事件是一個精心設計好的陷阱,金庫裡面沒有一根金條,全是假的,都是黃銅錠,外面鍍上一層金……”我打斷傅凌雲的話,將真相一一講述了出來,末尾的時候,我叮囑道:
“真正的金庫應該在境外的子公司,大喪很可能有往來,之後的事情就看你們的了……”。
“我……去!……有你的!”聽到訊息的眾人都沸騰了,原以為輸得一敗塗地,誰知道絕地反擊纔剛剛開始!
“我要掛電話了,沒有必要不要聯絡,我會聯絡你們,回見!”
第四個電話我打給了白雪,只響了一聲便接通了。
“雪姐?我是夏末。”
“你們現在在哪?整個商省都在通緝你們!夏末,我現在還能做些什麼……”
“雪姐,我等會去在老城區濱海路,如果你還想做些事情的話,就到那裏等我。”
說完結束通話了手機。
白雪是唯一一個沒有被內務部帶走審查的人,這當然是一個吸引我們過去與白雪接觸的陷阱,警方也許知道我們並不會上鉤,但該做的事還是會做,這是程式,萬一有人上鉤了呢,畢竟大家都知道白雪與傅凌雲的關係,愛情使人盲目,萬一傅凌雲真的盲目了呢?
所以他們料不到打去電話給白雪的會是我,而我電話裡透露的濱海路,他們不管信不信都得分派人手蹲守,加上傅凌雲他們那邊不久就會弄出的動靜,有夠他們焦頭爛額的了。
拿著手機,我沉思了一會,換了張卡,又打出一個電話。
“喂?誰啊?”響了兩三聲之後電話接通,說話的是個聲音蒼老的男子,聲音很熟悉,我感覺眼睛有些酸酸的。
“三叔,我是夏末。”
“小末?!”話筒那邊的老人音音明顯變高:“娃啊,你咋的了上通緝榜了,他們冤枉你……。”
“三叔,我沒事,我是在執行特殊任務,求您個事,行嗎?”我忍住了淚水,三叔雖不是親叔,從小到大沒少抱我親我帶我去玩耍,爺爺不在之後,每次回老家我就把他當親叔一樣伺候著,買好吃好穿的東西。
“娃,別說見外,叔但凡有口氣,你說咋就是咋的,全天下的人說啥咱管不了,在叔眼裏,你就是俺老夏家最好的娃!”
眼眶溼潤了,我深吸了一口氣道:“我可能有些天不能回去了,您老有空幫我打掃一下房間,給我爺上幾柱香……”
說完我就結束通話了電話,怕再說下去自己的眼淚會流下來。
該做的都做了,可以開始了。
我看向老闆,他僵硬著身子坐在板凳上,不敢稍動生怕引起我的誤會,畢竟通緝令裡說了我極度危險,持有槍械……這也是事實,微沖和手雷就背在後背的雙肩包裡。
“大叔,多謝你陪我這麼久,你剛纔說了這麼多,我決定幫助你,在金錢上的,給你一個能賺一百萬的機會。”
我將手機推到老闆面前:“你現可以報警了,告訴警方我現在的位置。”
“報…報…報,報警?”老闆語無倫次地瘋狂搖頭,“我是絕對不會報警的,絕對不會對任何人說你到過這裏的。”
老闆當然認為我在故意試探,實則是要殺人滅口,他並不知道這是我計劃好的。
嘆了一口氣,我拔打了報警電話,然後遞到老闆手裏:“照實說。”
“你好,這裏是商省警察指揮中心,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到你的嗎?”
“有……有……我,我看到了夏末,就是……就是……紅色通緝犯夏末。”
“不要緊張,你說詳細點,你現在在什麼地方?”
“我在店裏,啊,不,我在商市新區、新北大道499號……就在你們對面不遠的馬路老山東面館。”
“什麼?你就在我們對面不遠?”指揮中心的接線員震驚了,她一邊打著手勢叫來同事,一邊將電話緊急併線聯接到上司那裏,過了一會才問道:
“你有沒有被嫌疑人發現?他現在正在做什麼?”
“他,他一直髮現我,他、他一直都在我身邊!”
“什麼?!他……”電話那頭的聲音象是被針紮了一下。
我可以想象到接線員的震驚和手忙腳亂,我伸手取過手機,“我是夏末、趕緊過來吧,我沒時間久等。”
結束通話電話,我將手機關機。
在市局躲藏了一天,我早就知道他們現在警力空虛,搶銀行案給他們的壓力太子了,市省全國的眼光都在盯著,指揮部把所有能用的人都撒出去了,連文職都加入到了搜查隊,甚至是各街委的民兵聯防隊都動員了起來,在這種情況下,家裏根本沒有人可用,除非他們將指揮中心的接線員也派出來,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只能就近抽調人員急速回來,如此一來,原有的佈局都亂了。
但由於傅凌雲他們弄出來的動靜,大部分人手都傾斜到了海邊碼頭,市區尤其是市局一帶就成了最空虛的地帶,算了算時間,就算無警力可以快速趕到,也就只能動用聯防隊民兵這些,但最近的居委聯防隊民兵最快也要四十多分鐘才能趕到,所以有至少有四十分鐘的安全時間。
黑暗中,我點燃了最後一根菸,火光下整個人看起來顯然相當詭異,老闆害怕地縮到牆壁處。
我剛纔的舉動明顯不是自首,反而象是在囂張地挑戰釁警察底線,要硬扛到底的狂徒。
我摸出一疊現金擺在桌面上,“老闆,我記得你有一輛沒有上牌的二手昌河面包車,據說撿了個便宜,才五千塊,現在轉給我了,一萬。”
老闆顫顫巍巍拿出鑰匙,他內心是崩潰的,雖然這搶銀行的兇犯沒做什麼讓威脅到生命的事情,但是這貨的言行舉止怎麼看都不能用正常人來解釋了。
吸了最後一口煙,開啟窗將菸屁股扔到外面,然後又將店裏的指紋等痕跡擦掉,這倒不是多餘,而是讓後面來的人不能很快確定報案的是不是夏末。
一切就緒,八時三十分,我朝大叔露出一個笑容:“說不定過兩天你再從電視看到我的時候,我已經是英雄了!”
拉下雨衣,開啟店門,進入到茫茫大雨之中。
“英雄?!”
劫後餘生的老闆呆滯地看著轉眼被狂風暴雨吞沒的身影,腦子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