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嶽成明的質疑!
一個人死了母親,自然會很悲傷。
大家都能理解。
所有人都露出同情的神色。
有些人甚至也一臉悲傷,畢竟是慕容曉曉的心腹,慕容曉曉去了,若不動容,豈不顯得自己是鐵石心腸?
就連陳果也不例外。
陳果也是一臉同情之色。
不管真心假意,這種時候,總要體現一番人情,不然就難以融於世俗。
莊子鼓盆而歌,那是因為莊子是凌萬物而超脫的人物,陳果目前還不曾達到那個境界。
“是的,請節哀,我親眼看著慕容城主死在我面前。”陳果肅然道,“都怪黑山大王太過厲害,不易對付,我還沒有反應過來,慕容城主就已經身受重傷。好在不管是慕容城主的犧牲,還是黃風道人的玉石俱焚,都沒有白費。他們為我創造了很好的機會,讓我一擊必殺了黑山大王。現在黑山大王已經死了,我也算是為他們報仇了。”
這是陳果早已經編造的有模有樣的說辭,如今重複一遍,陳果面不改色心不跳。什麼叫影帝?這就是了!
白玉觀音奴沉默片刻,方纔嘆息道:“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萬物生死輪迴,絕非人力可以抵擋。母親辛苦了一生,如今離去,我固然很悲傷,卻也沒有什麼看不開的。”
眾人都有些吃驚,都沒有想到,這個白玉觀音奴,竟然如此看得開。這種超然物外的境界,可不像這麼一個貌若少女的人可以有的。
陳果道:“白姑娘能夠放下,真是豁達的令我佩服,這世道黑暗,所有人都難以周全,發生意外,遲早的事。好在黑山大王已經剷除,天墉城不必面臨危險,這也算是不幸之中的萬幸了。”
“這還要多感謝李逍遙少俠,黑山大王一直是盤踞在我們天墉城的一股陰雲,這次雖然犧牲重大,但是解決了黑山大王,天墉城再無威脅。想必以後天墉城的發展,也會蒸蒸日上。”白玉觀音奴道。
陳果愈發覺得白玉觀音奴這個女子很不簡單,談吐方面很有一套。看來這天墉城大部分高層都是土雞瓦狗,這白玉觀音奴才是關鍵。自己若能夠取得白玉觀音奴的幫助,自己的謀劃,才能大功告成。
否則就得大開殺戒才行。
暴力是最基本的元規則,凌駕於所有規則之上,可以改寫一切規則,所以掀桌子經常就是一種力量足夠時候不錯的選擇。
但是統治一個區域,卻不可以單純的依靠暴力。陳果如果只靠暴力,固然可以把高層殺光,但是合法性就不足了,後患無窮。
倘若殺得太多,那更扯淡,人都沒了,天墉城的力量就沒了,陳果去統治一幫普通人嗎?這些普通人對於陳果謀劃的事業,可沒有太大的幫助。
活不能做的那麼粗糙。
最好的辦法,還是壓服高層,讓他們承認慕容曉曉的遺書,這樣合法性就有了。有了合法性之後,再配合陳果的力量,陳果就是當之無愧的天墉城主,一聲令下,無人敢不服。
而經過陳果的觀察,白玉觀音奴現在是關鍵人物。
軍方的吳明雖然對自己態度不佳,對自己充滿疑慮,不過此人是個老狐狸,不會輕易站隊。
暗衛的嶽成明是自己的手下敗將,連自己一招都擋不住,暗衛說起來厲害,也是依附於城主。現在城主沒了,嶽成明的力量就大幅度削弱了,暗衛的功能也體現不出來。
恐怕大部分暗衛也不會聽嶽成明的,暗衛們最希望的,應該是儘快選擇城主,以擁有一個效忠物件。畢竟當狗當習慣了,突然沒了主人,就會不適應。
至於文官和代表了文官的蘇木,不掌握暴力,那就是牆頭草,隨風倒。
那麼真正核心的人物,就是白玉觀音奴了。這也是天墉城高層為什麼一定要等白玉觀音奴出場的緣故。
“主要都是慕容城主和黃風道人的功勞,他們都是英烈,我們應該永遠記住他們!”陳果擺擺手,很謙虛的說,“我不過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罷了!”
白玉觀音奴道:“李逍遙少俠真是太謙虛了,能面對黑山大王全身而退,你的實力在當今人族之中,也是數一數二——對了,聽說我母親留下了遺書?”
陳果道:“不錯,這就是慕容城主的遺書,她任命我為天墉城城主,並且讓我迎娶白姑娘你。我雖然受之有愧,但是也不好違背,何況此刻天墉城群龍無首,爲了人類的興亡,我又豈能退縮?只能是當仁不讓,擔此重任了!”
嶽成明終於忍不住,拍著桌子,怒吼道:“你的遺書根本就是假的!”
陳果淡淡道:“你憑什麼說我的遺書是假的?!”
嶽成明道:“因為疑點簡直太多了!”
陳果道:“有什麼疑點,你不妨說說看。”
嶽成明道:“黑山大王的實力大家都明白,那是元嬰期的存在,比慕容城主高出了兩個境界。慕容城主若被擊殺的話,很快就會死亡,哪裏有時間寫什麼遺書呢?我看著遺書十有八九是你偽造!”
陳果聳聳肩道:“你這樣說,就太過於小瞧慕容城主的實力。慕容城主當時身受重創,的確奄奄一息,可是她的心中還有牽掛,因此久久不能瞑目,一直堅持到我殺死了黑山大王之後,寫下了這份遺書,才含笑九泉。一個人的心中倘若有執念,堅持著不死去,也是人世間常有的事,又何須大驚小怪呢?”
嶽成明道:“就算慕容城主有時間寫遺書,可是這份遺書的內容,卻過於荒唐。以我對慕容城主的瞭解,慕容城主肯定不會寫這樣的內容。”
陳果道:“我不覺得這遺書的內容有什麼荒唐的地方。”
嶽成明道:“這遺書的內容對你有利,你當然不覺得。但是,慕容城主纔剛剛認識你,與你也只有一面之緣,憑什麼任命你為城主?難道這不可疑嗎?你會任命一個自己剛剛認識的人繼任自己的位置嗎?很顯然這不合乎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