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再告一人
老花坐在辦公椅上,敲了敲桌面,白飛順著聲音看向了桌面。
桌面上有一張白紙,白字上寫著八個大字,“隔牆有耳,聯繫方式。”
大字下面就是一串手機號。
白飛糊里糊塗地存下了手機號。
李威在審問最後,得到了一個專屬於他的通知,撤職檢視,於是他就得和白飛一起,回到白飛的別墅。
餐桌上,除了白飛和冷欣越,各個都鬱郁不振,對桌上美食,提不起來任何興趣。
白飛舉起勺子,在臺子上連敲三下,“怎麼着,冷姐給你們做的,你們這是在嫌棄?”
“這不是擔心內鬼現在又再想什麼花招麼!”李威憂心忡忡地說。
“對了,昨天老花不是親自把你帶走聊了好一會嗎?你們都聊了些什麼?”白飛問道。
李威緊張地嚥了咽口水,“白飛,你不會以為這時候我要出賣你吧,你也不想想,我已經和你是拴在一條繩上的螞蚱了,我怎麼可能出賣你!”
他的聲音到後面越來越大,幾乎嘶啞。
如果不是非常緊張,他用不著這樣。
白飛無所謂地夾著菜,一邊吃一邊說,“我怎麼着也是你的小叔子,當然不會懷疑你,我只是想知道,你和他說了些什麼,只不過看你現在這麼緊張的樣子,我不得不擔心了!”
李威猛然起身,正義凜然地說:“白飛,我發誓,我要是出賣你,我這輩子娶不到老婆,和你江姐恩斷義絕!但是我和老花聊的內容,我沒有辦法說,但絕對不可能是出賣你的!”
洪亮的聲音響徹整個大廳,白飛噗嗤一笑,“逗你的,知道你不可能背叛,趕緊坐下來吃飯吧。”
李威全身跟脫力似的,“你如此逗我,我哪還吃得下啊!”
白飛無奈地嘆了口氣,“唉,我本來也不想對你們提前說,看你們一個個食慾不振的樣子,感覺還是得把這個訊息告訴你們。”
……
熱鬧的法庭聽眾席上,聚集了不少的媒體,這些媒體要麼是名氣巨大,要麼是都是些擅長播弄是非的小工作室。
舉著長槍短炮,手裏的錄音筆,明晃晃地放在掌心上,恐怕就算是頂流明星出軌了都享受不到這麼多的長槍短炮。
白飛進來的時候,狼將他佔好的前排三個位置分別給了白飛、李威和冷欣越,許尚詫異,“我的位置呢?”
“沒你的位置,還是跟我出來吧。”狼拎起他的領子。
嬉笑聲落幕以後,被告人重新回到了被告席,原告的母親推著江清月的輪椅,進入了原告席上。
被告和原告還是上一次出庭時的同一個人,原告律師和被告辯護也還是和上一次一樣,張超悅坐在位置上,悠哉地瞧著二郎腿向江清月說:“錢說好的分期還,你還上訴,非得浪費社會資源是吧,今天請來這麼多媒體,不會是想要把出糗的瞬間給記錄下來吧。”
“你多陰陽怪氣的一句,我就可以多記錄一條你對我的精神傷害罪。”江清月敲了敲她厚厚的藍色硬封皮記事本。
“……”張超悅雙手一攤。
李威在聽眾席上激動得腿忍不住抖起來了,“嘖嘖嘖,纔剛開始就火藥味十足,我真是太期待最後他潰敗得跪地求饒的樣子了!”
白飛託著下巴,“你放心吧,肯定很快。”
法官宣佈被告人以下罪責,“原告控告被告人yj,無視人倫道德,毆打,家暴……等三十三項罪責,被告人是否認罪?”
張超悅念道,“報告法官,除了前面四項我們不認以外,其他的我們都認,要知道,上一次開庭,也是因為這四項罪責證據不明,原告才無法勝訴,今天難不成又要被原告污衊,重蹈覆轍嗎?”
江清月從她藍色的資料夾中,抽出一份牛皮紙包裹的信封,“還請工作人員幫我把它交給法官。”
張超悅眉頭一擰,他看見了信封上,蓋著兩個章。
“那是個什麼東西?!”
“檢測結果啊!”江清月理直氣壯道。
李威突然慌了,“不是,上一次的檢測結果不是證明被告人和作案人完全不是一個人嗎,怎麼還用這份檢測報告?”
他可不想再經歷上一次的覆轍。
白飛搖搖頭,“上一次的檢測報告早就被人掉包了,就是你們警局內部的內鬼,這一次纔是真的。”
“既然有內鬼,你怎麼拿到印章的?醫院的或許還好說,警局的你可不就是認識我一個人?”
白飛淺笑,“這不是還有老花嗎,他負責搞定警局方面的印章。”
李威先是一陣輕鬆,轉念一想,“不對啊,你倆啥時候揹着我偷偷見面了,我咋不知道這事呢?”
白飛不再說話,而是緊緊地盯著工作人員將檢測報告給送上法官手中。
老花在那天給了他聯繫方式以後,他和老花就一直手機簡訊聯絡。
老花說他可以竭盡全力幫白飛做檢測報告,而江清月那邊,已經準備就緒,就差檢測報告。
一開始他對老花的信任,多少還有點排斥,畢竟他不清楚警局裏麵,到底是不是還有其他內鬼。
直到問起李威的時候,白飛就明白了,什麼樣的師父纔會教出什麼樣的徒弟,像李威這種傻愣愣的正義人士,師父肯定也不會差到哪裏去。
這次的檢測報告,是提前送來的,白飛和江清月都親自審閱了兩次,不敢放過檢測報告裡面的任何一個字。
差之毫釐失之千里,他們銘記於心。
當法官宣佈結果檢測結果的時候,張超悅的臉都綠了,他大喊不服,“上一次也是兩個章都有點檢測報告,還說被告人的作案人不是同一個,這一次怎麼就是同一個了!你們原告有問題!”
“這一點我也想問,兩份報告肯定有真有假。”江清月不慌不亂,捋起鬢角的頭髮,把藍色資料夾放下,再拿起桌上另外一個黃色的資料夾,“所以今天我以原告,再告一人!我想,他已經收到了我的律師函,他此刻應該要出場了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