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幫忙
楊喬有所思,順帶喝了一口雞尾酒,“這酒不錯,有味道。”
“你也不想想我是這裏最有名的金牌調酒師。”
楊喬不過是奉承他一下,結果此人還真會順杆子往上爬,他默默的再喝了一口,在細細思考——目前他還是不太瞭解高峰與他們到底有何瓜葛,卻一定要抓著張宇恆不放,自己在這個多個時空的不斷出現,已經開始一點點的剝絲抽繭一般的解開事實的真相。但是高峰……他還是搞不太懂,根據那個乞丐講的,高峰童年不知是中邪還是怎麼,自己點火自墳。
他雖然也想直接從高峰下手,但是高峰此人實在是詭譎無常,張宇恆還好,雖然說不是特別瞭解他,好歹也能摸出一點他的脾氣秉性來。
楊喬等張宇恆等得連瞌睡都出來了,他都看見他一進一出了好幾次,結果還沒下班。他看看時間都已經快到十二點了,酒吧的人也是越來越多,人聲嘈雜。
一些進出的顧客也注意到了最角落裏的那位學生模樣的小帥哥,甚至還有人打趣的向前來詢問他是不是來找大美女的。
“嘿!要和我們一起來玩嗎?”
偶爾一兩次就算了,這都已經是第二十多次前來對他問候了。楊喬儘可能的一一禮貌解釋他是來等他朋友的,但依舊有人纏著他不放。
“等朋友?哪位大帥哥呀,這兒的人大部分我都熟悉得很,你和姐說你要等誰。”
楊喬委婉的說道:“我朋友馬上就來了,謝謝不用了。”
“可我看你都等五個多小時了,半個小時前你也是怎麼說。”
楊喬看了一眼對方濃妝豔抹的臉,好看是好看但總覺得空有皮囊,他猜測這個女的少說也有二十五歲了吧。
“你等的不會是他吧。”女人順著楊喬的目光看去,“這小孩我也認識,我一猜你就是在等他,每次人家出來你都要偷偷看他,我看你們好像也差不多大,他是你同學?我還以為那小屁孩就只有那麼一位小夥伴呢。”
楊喬問道:“一位?你說的是那位臉上有燙傷的那位?”
女人點頭:“對對對,你說的是高峰吧,當初這工作還是他引薦過來的呢,這人還不錯勤快機靈就是不說話。”
“高峰和你們很熟嗎?”
“那倒也不是,因為有時候忙不過人手的時候他會過來幫忙,據說是老闆的親戚的兒子,後來他也陸陸續續介紹了幾位他朋友過來,沒事來這裏打雜善後,基本都是幹了兩三天不是嫌棄工資低就是嫌這裏太累。”女人見他來了興趣,繼續講道,“因為他在我們當中年紀最小,所以老闆他們都叫他小屁孩。”
楊喬心想,這也許就是掌握高峰的途徑,但他又打探了幾次,只知道了高峰的父母目前都已經不在了,家裏有一位脾氣暴躁的奶奶相依為命,其餘的就在打探不出什麼有用的了。
當然他還意外得知了張宇恆的家庭,母親生他後就一命嗚呼歸西了,剛開始其實張宇恆一家子都還挺富裕,當然這些富裕的來源,也是靠張大傑賭博賭出來的,那時候運氣好,居然還能贏個二十來萬,到後面就開始走下坡路,他把親戚的錢都已經借遍了,那些親戚甭管近的遠的見到他們,都要躲著走。
挺可憐的,楊喬默默的想,遇到這樣的父親還不如不要。
贏的人想繼續贏,輸的人想要贏回來,直到傾家蕩產時才幡然醒悟……不過這也不一定,還有像張大傑這種自甘墮落,能活一天便享受一天的人。
“對了,你怎麼一直喝這酒呀,這兒的調酒師調出來的酒都很不錯,你要不要來點別的嚐嚐。”
楊喬無奈的拒絕後,洗手間方便完後,一出來,便看見門口有一男一女正在那如膠似漆的接吻,而女方甚至還主動勾起一條細腿纏住那男人的腰。
楊喬只是看了一眼就趕緊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之後他也沒等太久,張宇恆就已經換下工作服正打算離開。
楊喬見機趕緊跟上去,“你等等張宇恆!”
張宇恆不耐煩的在酒店門口停住腳步:“我是和你很熟嗎?一天到晚跟著我幹嘛?變態跟蹤狂?還是說你閒得屁都快出來了。”
“……”楊喬不想回答他,他這一下午都在思考,如何勸對方回頭是岸。結果想來想去,最後總結出,這人根本就是一根筋,對於張宇恆來說他完全只是一個陌路人,只是在今天恰巧來找過他,充其量也不過只有一面之緣。
——他與她之間只是一團印象。
楊喬在一旁一根一根的抽著煙,心裏異常的煩躁,開始突然痛恨起自己如此的無能為力,現實永遠比自己想象的要殘酷,張宇恆我可能會因為他短短的一句,無關痛癢的話,而放棄與高峰的友誼,除非他能證明那個高峰真的不正常。
楊喬抽完最後一根菸,在說出一句:“你以後不要留在這裏打工了,這酒吧不是什麼好地方,什麼人都有,你一個初中生,一個月最多掙個300塊錢,還不如利用寒暑假的時候,去一些其他飯店,做些雜活,也是一樣的。”
“什麼?你再說一遍?”張宇恆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在這裏耐著性子等了他半天,間接性的抽了他,半個小時的二手菸就得來這麼一句輕飄飄的話,“我不在這兒打工,難道你白給我錢嗎?還是說你興趣愛好特殊?”
楊喬沒太懂他最後一句話的意思,一時沒有說話。
張宇恆見他不答話,也很快想明白過來。認為他是猜對了,這世上哪有人會巴心巴腸的來勸你,“呵,沒話說了吧,不會是你老爸看上我要來包養我吧?”
楊喬失聲:“你在說什麼胡話,是你腦子抽風了,還是我酒喝多了。”
張宇恆在這裏,幹了將近三年的時間,期間有不少金主看上過他,當他第1次遇到這種事的時候,還是在初二,雖然自己在初一的時候就已經在酒吧的一些角落或者包間,看到過男男之間居然像男女之間那樣,做一些苟合之事。
起初他只是比較驚奇,但很快就見怪不怪起來。但卻沒料到,自己居然也會攤上這事。所以當那個金主,在他下班後,主動的遞上一張名片,告訴他,星期六星期天來他的家,幫她打掃家務活,兩天差不多就有1000塊錢。
這1000塊錢的誘惑力實在太大,已經相當於他半年的工資,而如今他只要多辛苦兩天就能拿到一學期的生活費,如果自己省吃儉用的話,說不定到最後還有剩下的。
不過這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個道理他還是懂的。所以當時那位金主解釋說,因為他服務的物件上了年紀,脾氣又有些古怪,已經氣走了好多位傭人。
在張宇恆的眼裏,能請的上傭人的人,一般都是家裏的錢實在太多,用不完,沒事幹纔會這樣做。
於是,他也就遲疑那麼三分鐘都不到的時間,星期六的下午6:00,準時到了,金主所說的地點。單從外表看上去,確實是一座非常高檔的住宅小區,像他這種住慣了平樓習慣了周遭鄰居爲了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能雞飛狗跳的環境,突然看到這樣優雅安靜的小區那麼一瞬間,他尤其的羨慕和嫉妒。
甚至覺得他那一身,乾巴巴的校服,顯得特別的寒酸,在敲門之前特意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儀容儀表,再三確認之後才重重地敲了三下。
當然之後發生的事,那簡直是,張宇恆一輩子的陰影。
好在他反應極快,立刻意識到自己上當後,當即對著,那老男人的襠下就是一腳,然後他才慌里慌張的,帶上自己的校服外套逃跑了。
之後的那一個月他都一直沒敢去那家酒吧上班,後來還是高峰告訴他說,他們的老闆新開了一家酒吧,正好需要人手,希望他過去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