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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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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我帶你買最貴的包包

    很快老闆的東西就端上來了,聞著香味還不錯,不知道吃起來味道在怎麼樣。

    “先別玩手機了,東西已經上來了,趁熱吃。”我說。

    夏惠冉聽著我的聲音,這才抬起頭,然後盯著旁邊的座位,問道:“咦?我們什麼時候換了桌子了,我記得剛剛玩手機的時候可不是坐在這裏的。”

    我心中大汗,得虧你是警員,怎麼一放假,連換了座位都不記得了。

    “哈哈。沒事,趁熱吃,這個位置也不錯,吃完我們不是要出去逛街買衣服嗎,你幫我挑一下,我很久沒有穿過新衣服了。”我說道。

    “行啊,我請客。”夏惠冉說著,然後用手抓了一道早點,輕輕的咬了一口,模樣非常滿足。

    “好好吃!很有家的味道!”

    “是嗎,我喫喫看。”我說。

    然後我手抓了下去,可這個時候,突然一隻手啪的一聲打在了早點上面,湯汁飛濺一地,差點就弄到夏惠冉的身上了。

    我不懷好意的盯了過去,方向這隻手的主人是那個黃毛小子!

    他就是剛剛把我們位置轟走的那一個!

    “你在做什麼!”夏惠冉不知情,直接問道。

    若不是看在夏惠冉是警員的身份,我已經動手了。

    瞧我那暴脾氣,一隻手幹翻你們幾個都不在話下的,再來惹我,我可就不客氣了。

    “沒什麼,就是突然發現這個包子上面有一隻蒼蠅,生怕美女你吃到了,所以我一巴掌掃了下去。”

    【嘿嘿,我就是來找事,你這美妞,豈能便宜了旁邊的窮酸小子。】

    我一聽他的心聲,直接一巴掌掃在那小子的臉上,聲音非常大,啪的一聲直接把他給雷懵了。

    “你幹嘛!”他大喊。

    “你臉上有蒼蠅,我怕它爬到你的鼻孔裡面,所以一巴掌掃了下去。”

    “噗呲——”

    沒想到夏惠冉竟然被我逗樂了,這是我萬萬沒想到的,那不成她的笑點這麼低?

    “媽的!大家抄傢伙幹他!”

    我的一巴掌把那黃毛小子幹在地上之後,旁邊的夥計朝著我的方向殺來,紛紛招呼著各種傢伙把式,眼看一場大戰就要開始。

    夏惠冉突然起身,把隨身攜帶的警牌甩了出來。

    “你們要襲警嗎!”

    她一喊,聲音很大,一下子吸引了這般混混的注意,我也同樣起身,把她的警牌放下,然後說道:“這些人本來就是來找死的,犯不著和他們解釋這麼多。”

    我說話的同時,有一巴掌砍在了旁邊最靠近我的那個混混頭上,巴掌聲非常響亮。

    直接把他給幹懵逼了。

    我突如其來動作讓這些人悶聲了小半瞬時間,緊接著我感受到七八到甩棍朝我的身上砸來,生怕夏惠冉被傷害,我頓時把桌子掀翻,然後掄起啦朝這些人砸過來的鐵瓶方向砸去。

    砰砰砰的聲音非常響亮,心裏可爽了。

    三下五除二,不到一分半鐘,我就把這些人幹趴下了。

    夏惠冉在旁邊站著,時不時的看向手機,她很想撥通電話號碼,但是一旦撥通了,她就要回警局工作,今天的休息時間就沒有了,她得權衡利弊,看看這些人到底值不值得她報警。

    【夏惠冉心聲:怎麼辦,人已經打起來了,如果他們識相的話,那就省事多了,可如果惹到了權位更大的人,那可真麼辦……花都裡面可是存在很多大人物的。】

    【夏惠冉心聲:哎呀,我早應該把攔住他,不讓他出手就好了!】

    聽著夏惠冉的心聲,我無奈嘆息一聲:“別怕,這些人不過就是一幫流氓,打了就打了,基本上沒有任何原諒的餘地。”

    “好……”夏惠冉被我折服,然後放下了手機,一把把我的手環抱住。

    “我們走吧,換個地方吃,這裏已經廢了。”我心道。

    生前,我知道對我的人生有過規劃,甚至已經想好了如何成功。

    那時候的我,非常的佛系。

    當時寫過一篇散文,那東西我至今記憶尤深。

    “很多人會在形單影隻,或者寄人籬下的時候反思一個問題,生活的意義是什麼,我這麼操心操肺起早貪黑所謂是什麼,人生的意義何在,這糾纏了幾千年的問題,並不是簡單的幾句話究竟解釋清楚,哪怕是說出了個所以然來,也不過是一種自我安慰。

    而我的生活意義,便是花開無味。

    我生來平凡,六歲讀學前班,咿咿呀呀的學著拼音,每天識記著中國字,直到能夠背誦第一篇詩文《詠鵝》,後來我跨上了小學,數學,英語,美術,體育,社會等等課程接踵而至,我甚至不知道這些東西在許多年後,只有寥寥無幾的幾樣存有記憶。

    我的同桌,我的班主任,我的懵懂的初戀,我欺負過的和欺負過我的同學,全都在消失在四季迴圈的花開花落之間,他們像花香一般消失,像花香一樣從花苞落入花瓣,從花瓣躍入空氣,從空氣翻山越嶺,一路直拔樹枝之巔,最後渙散在夕陽下,而旁邊孤零零的蝶蜂繞著上下撲騰,追尋著氣味最後的蹤跡,希望能從中捕獲住的時光的記憶。

    平凡的人,做著平凡的事,平凡的我,眼睛一睜一閉之間,雙腳踏入了大學,假使這時候有人提問,纔不過是大學,怎麼聽起來就老了一大截一般,這我倒是無所謂去不去辯駁,因為我擔心在辯駁期間,眼睛再閉上,等再次睜開的時候,我忘記了花香。

    花香成長於花開,花開是爲了花落,花落填滿了土壤,土壤鑲嵌著花根,而花根連線著水鄉。

    我的生活意義,不過是像一朵靜謐至極的花根,往上,承接著滋養,往下,流淌著清涼。

    平平淡淡,冷冷清清,纖細的臂膀歷經著春風細雨,夏日炎涼,不屈的倔強抵禦著秋霜枯葉,冬雪大寒。

    落花無意流水有情,生活像落花般靜謐等待著脫離樹枝的降臨,像流水般順其自然的循環往復。落花降落入鄉土,孕育下一代,流水攜卷信念,一路顛簸終到彼岸。

    彼岸花開,承接交替,心與心結,永不凋零。

    靜如流水,帶著希冀,寄託着只有夢裏纔敢對戀人訴說的念想,潺潺湲湲,追隨著波紋的方向,永不停息。

    途中若是遇上游魚蝦米,菏葉蜻蜓,算得幸運,高興了可以抖一抖身子,捲起輕微一丁點波瀾,讓蜻蜓蝦米來個友誼握手;若是遇上腐屍殘渣,礁石橫路,那也算不得不幸運,依舊可以抖一抖身子,追隨著波紋,一路高歌猛進,繞過腐屍,滲過礁石,大海永遠在遠方。

    遠方是家,家裏有她,而她,操持著家。

    家是溫暖的心房,家是生活的牽絆,生活需要金錢,而家,需要丟錢。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點石成金,是一種妄想,想了不去做,便成虛念,想了做不到,便成了現實,現實降臨,壓彎家裏的樑柱,樑柱斷裂,家人抱怨,抱怨卻沒錢換柱子,最後各自遠走高飛。

    我不做點石成金的美夢,我要做的是把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件壓心石頭研磨成沙粉,讓粉浸入血液,最後流出身體。從此心無雜念,無慾無求,樂的自在。

    清晨起床推開窗戶,樓下站著正在洗米的姑娘,姑娘手裏盤動著米,心裏牽掛著我,而我望著她,心與心之間的距離成了縫隙,即便是把粗糧當三餐,也勝過山珍海味大魚大肉來的悠哉樂哉。

    當心讓柴米油鹽填滿了空隙,石頭便沒有餘力滲透進去,倘若石頭變成沙子,填補心臟中五穀雜糧的距離,血液也能很快的就將其踢除出去,讓壓心的石頭無所遁形,減輕心靈的負擔,豐盈精神的港灣,讓多出來的空間,真真正正的體味生活中除了“石頭”之外的美。

    而這個美,可以是旁邊戀人姑娘的一顰一蹙,可以是床上小娃咿咿呀呀第一次的翻滾,可以是手中毛衣一針一線的完工,可以是趕著夕陽餘暉攜手並肩的散步。

    這一切總總,都將勝過與爲了點石成金而勞心勞力卻始終未能有所得來的舒服安逸。

    無慾無求,點石成沙,換來的,是真諦。

    真諦,指的是生活的真諦,同時也是生活的意義。

    生活的意義,是花開無味。是即便記憶消逝,無所蹤跡,也能有所安慰。是正對明天,緬懷過去,是腳踏實地,也是是堅守當下。

    生活的意義,是靜如流水。是即便顛沛流離,失魂落魄,也能保持本心。是憧憬明天,感恩過去,是腳踏實地,也是堅守當下。

    生活的意義,是點石成沙。是即便窮困潦倒,食不果腹,也能坦然自若。是盼守明天,沉澱過去,是腳踏實地,更是堅守當下!

    成就非凡,能受人敬仰,彙集所有人的目光,是焦點,也是核心。

    但這不是生活,生活是平凡,是堅守,是腳踏實地,非凡來自與平凡,於平凡中茁壯成長。而成長是花開,它需要養分供給,養分需要積澱,需要生活中每一天的量變。

    量變是積累,積累靠的是腳踏實地,而我生活的意義,便是腳踏實地。”

    所以在我現在能主導自我主權的情況下,我是不會允許自己做出任何違背自己生活意願的事情。

    我會保護我愛的人,也會守護我要守護的東西,只有做到這些,我才能成為一個合格人。

    所以但凡是有觸及到我底線的人活著東西,我都會選擇直接滅殺之。

    曾經看過一本小說,男主叫龍傲天,那個主角的性子,我非常仰慕,我發誓,但凡有一天,我可以成為那樣的人,我也會行那樣的事,幹同樣的招惹我的人!

    因為我,死後是超兇的!

    以前,我是單身狗,是個不折不扣的直男。

    我直起來,就連午後散步時手裏牽著的狗都會自嘆不如。

    同時,我也是個左撇子,從小和別人不一樣。

    別人習慣右手喝水寫字,而我習慣用左手解決生活中的任何事情。

    包括牽手。

    那是我第一次被表白,我依稀記得,午後的陽光揮灑在她長滿青春痘的臉上,紅暈掩蓋了她的粉刺。

    她雙手捧起,遞給我一封蠻厚的信,雙腳扭捏著,我知道這代表什麼意思。

    只是,當時我的左手牽著我家的狗,根本騰不出空間去接收那封信,我就這麼幹瞪著眼,直到對方眼裏噙出了淚,丟下信封轉身撒腿跑開。

    等我再見不到她身影的時候,低頭髮現信封已經被狗叼起,我心裏想著這樣也好,這麼讓它叼著,一直到回到家我才鬆開狗鏈騰出了左手。

    我費了好大的力氣才從狗的嘴裏奪過信封,信封上面沾滿了口水,腥腥的。

    “我想認識你……”

    信封開頭的第一句話便是這句,後面的我已經不記得。

    只記得我躺在地上看完了信封的內容,並且決定第二天去找她。

    所幸,第二天我們又一次在相同的地方見面。

    “嗯?你好像長高了。”這是我見面後第一句話。

    “嗯,因為穿了高跟鞋。”她低頭說著。

    我突然看到她額頭有些白色的粉跡,就像粉筆灰掉落後遺留下的灰塵,我說,“你沒洗臉?”

    我看得出來,她有些錯愕,臉頰瞬間滾燙。

    她頭低下得更嚴重,以至於我完全看不到她的臉。後來我知道,那天她第一次給臉上了妝,那些白色的粉,不是灰塵,而是一種霜。

    我當時並不懂這些,我依舊不依不饒的盤問,“我知道了,你臉上這麼多粉刺,都是因為平時不注意衛生導致的!”

    我還很慶幸給她找到了造成粉刺的原因,剛想抬起左手,想給她擦拭掉額頭上的粉塵,她一溜煙,再一次的消失得無影無蹤。

    我懸空著手臂,手掌下面正對著一雙粉色的高跟鞋,我呆滯的望著它,直到微風吹醒了我的身子,雖然心裏多了一雙鞋,但是卻依舊空蕩蕩的。

    就彷彿本該藏在心裏的東西掏出來扣在掌面上,東西完好無損的展現在手裏,但卻瞬間掏空了整個內心世界。

    我躬下腰拾起那雙鞋,返身回家。

    之後我再沒有見過她。

    我以為我的青春就像這雙被人遺棄的高跟鞋,從此再也不會有人願意試穿,可是生活就愛開玩笑。

    在幾年後,我上了大學。

    大學裏,我依舊保持了原有的模樣,左撇子,外加幽怨的眼神,可謂是悶騷內斂。

    正是這樣的我,依舊在大二的結識了一位天真無邪的小女生。

    如果不是她的性格,我很懷疑究竟是不是上帝在跟我玩捉迷藏。

    因為我很確信,像我這樣的直男,根本不可能有接觸戀愛的機會。

    那是大一軍訓結束的最後一天,學校操場上的新生已經列隊結束,踏正步,走隊形等等都進行的差不多。

    我左手抓著正對操場的欄杆,身子往前傾斜,一半的重量的靠在了杆上。

    保持這個姿勢差不多有三十多分鐘了。

    隨著新生軍訓帷幕的下落,我知道,自己已經成為徹徹底底的“大二師兄”。

    操場號角聲響起,我卻忽然感覺左手上的欄杆頻頻發出振動,波動的頻率給人一種不舒服的觸動。

    “你是隔壁班的?”她問。

    “嗯,是的吧。”我有氣無力的迴應著,並鬆開了手準備離開。

    “等等!”她忽然攔在我面前。

    “幹嘛?我要回去。”

    當時我腦海裏浮現的畫面,是一股莫名其妙的不屑,因為她和我一樣,同樣抬起了左手。

    “我想認識你……”她說。

    空氣霎時間凝固,同樣的開場白,聲音把我拉回到了“第一次”,我故作鎮定,我不能再重蹈覆轍。

    “嗯?你不是已經認識我了?你說過的——我是隔壁班的。”

    她有些羞赧,可還是振作起身子。

    “不是這個認識,我指的是瞭解你,知道你喜歡吃什麼,喜歡逛的地方,愛看的書,還有總喜歡逃的課。”

    “哦——”

    我音調稍稍上揚,原來“認識”是這個意思。

    我看著她,轉而應道:“我喜歡吃老家小街巷賣的棉花糖,喜歡逛林蔭小道,愛看鑽牛角尖的書,還有,我最不願意上的課——是體育。”

    她詫異的怔住,或許她從來沒想到我會一次性丟擲這些回答。

    也或許,她知道我再一次的歪解了“認識”的意思。

    那天我們肩並肩離開操場正對面的欄杆,她有意無意的用纖細的手臂撞我,手指時不時的貼過我的手背,感覺蠻不舒服的。

    我很納悶,走路就走路,為什麼還要撞我?

    最後還是沒忍住,我忽然止住腳步,問道:

    “你幹嘛?”

    她張著嘴,被我嚇住了。

    “我說你為什麼總走不好路?總往我這邊擠?知不知道我旁邊是草坪,上面沒有路。”

    好吧,差不多就是這樣。

    女孩最後怎麼樣,有沒有和我一起回去我也忘記了。

    只是後來無心發現其它情侶,同樣有些這樣的“行為舉動”,我才意識到,我又一次“直”到沒朋友。

    但是現在不一樣,我有了自己的女人,她叫夏惠冉。

    我發誓不會再讓她受到一點而傷害,否則,我愧對自己的承諾。

    有愧成為兇悍的鬼雄!

    心中迴歸現實,我望著前方,不管身後倒下的那杯盤狼藉的畫面。

    夏惠冉也沒有說什麼,而是跟著我面部所朝著的方向行去,那個地方,是一條商業街。

    花都商業街,裡面東西是名牌,東西特別貴。

    我以前從來都沒有踏入過一步,一來是因為沒錢,二還是因為沒錢。

    所以踏入這種地方,就是和你腰包的厚度掛鉤的。

    如果你沒錢,還是好好的賺錢,然後再做選擇。

    “我帶你買衣服,你現在穿的都已經舊了。”夏惠冉說。

    我點頭,並未說話。

    其實我是因為不想和剛剛那夥人有任何的瓜葛,所以才一股腦的走進街道。

    結果一踏入街道,卻一臉懵逼,什麼都不知道。

    你比如說這家店叫什麼名字,什麼招牌,東西什麼最貴,什麼最好。

    我基本上說不出一個詞來形容。

    “這家店的包看起來好像不錯。”我看來對面一家店,然後心中覺得不能在夏惠冉面前表現的太過土氣,然後說道。

    【夏惠冉心聲:啊?那家店的包包太貴了,而且服務員特別不好,買一個就要花費二十多萬,我可消費不起……】

    聽到她的心聲,我不由的樂呵了一下。

    消費不起,那就是從來沒消費過!

    得,就去那家店。

    我說:“對你做的那些事,是我不對,所以我得用最貴的東西彌補你,我們今天就去那家店。”

    “啊?”夏惠冉好像有點擔心的模樣,問道:“真的?”

    “當然是真的,你見過我騙過誰?”

    我笑了一聲,然後朝著那家店走進去。

    這店的裝潢的確是配得上它的東西,外觀無比華麗,閃閃亮晶晶,就差鑲上鑽石了。

    【夏惠冉心聲:他真的有那麼多錢?不過他好像有一棟豪宅,還有一架法拉利,說不定真的買得起。】

    【夏惠冉心聲:可即便是買得起,我也用不起啊,這東西動輒就要二十來萬,我揹出去,弄花了可不心疼死啊!】

    “買一個就好,多了我也買不起。”

    聽到她的擔憂,我只好笑道。其實我身上也沒有多少錢,不過提起錢,似乎還是從信貸那借的。

    好像已經過去好久了,找個時間我得回去看看。

    “歡迎光臨!”

    就這樣,我帶著夏惠冉走進了超市,迎面笑臉相迎的是一個服務員。

    【這麼窮酸模樣,也好意思踏進我們的店?】

    果然夏惠冉說的這家店服務不太好是真的,你看這還沒進門,就已經聽到她噁心巴拉的心聲。

    簡直可以把人氣死,這世界到底怎麼了,如此事俗的人到底要不要這麼多啊!

    不過既然已經踏入進來,那就不管這麼多了,包包今日是必須買了。

    “你挑一個,我買單。”我對著夏惠冉說。

    “好吧……”

    她有些不好意思,然後對著服務員說道:“內個……你們最便宜的包是哪款,我想看看。”

    我:“……”

    額……好吧,勤儉持家,是個好媳婦,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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