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同窗
沈逸的同桌,名叫於歡歡,大約十三四歲,面板乾淨白皙,一臉的嬰兒肥,即便依著一襲男人長衫,仍然遮掩不住渾身上下散發的女孩子獨有的青春氣息。
於歡歡初來學堂的時候,雖然一身書生打扮。但於歡歡白皙的面板,精緻的臉龐,尤其是那甜甜的笑容,無不昭示著她女兒身的事實。
南湖學堂的第一位女學子這個事實,可以說是引起了眾多青春期學子的強烈興趣。以至於,於歡歡到來之後,夫子都覺得學堂裡的讀書聲聽上去,也是較以往響亮了許多。
分配位置時,不少學子甚至用滿是期盼的目光看向夫子,期盼著可以和小美女同坐一案。奈何老夫子直接無視了諸位學渣們那殷切渴盼的眼神,直接把小美女與沈逸安排在了一起。
由此,沈逸也成爲了南湖學堂中所有學子們羨慕的物件。這也是沈逸犯錯的時候,諸位學子們幸災樂禍的原因之一。
“哼,這能夠怪我嘛,爺爺都用眼睛嚴厲警告我了,我還怎麼提醒你啊!再說了,上課的時候睡覺本來就是不對的。爺爺打你板子,沒有什麼不對呀!”
於歡歡聞言,肥嘟嘟的小嘴一噘,輕哼一聲,滿是不悅的瞥了沈逸一眼道。
如果不是因為沈逸身上有傷,就憑剛剛沈逸那種態度,於歡歡的秀拳分分鐘會招呼在沈逸清秀的臉龐上,讓他再次嚐嚐自己拳頭的厲害。
“咳咳,那個於歡歡同學,你說你一堂堂大家閨秀,怎麼可以使用武力去傷害別人呢。這要是傳出去的話,對你的名聲多不好啊!”
“另外,還請你好好瞅瞅,我上次被你打的傷,直到現在還沒有好利索呢。”
看著於歡歡那滿是威脅的眼神,沈逸忍不住打了一個激靈,連忙伸出胳膊,拉起長袖,指著手臂上面那依舊泛青的傷處說道。
雖說大楚如今文風盛行,但平城位居北方,時刻面臨著北方胡人的侵襲,是以平城的男女或多活少,都會一些防身之術。
而且大楚貴族,本就是以騎射起家,作為故都的平民受此影響,也多有騎射的功夫。只不過沈逸因為家境和自身的原因,這騎射功夫也就比普通人稍微強一些而已。
至於於歡歡這麼一個能夠敢於學堂讀書的貴族子女,會一些拳腳功夫,還真的算不上多麼稀奇。
“哼,至於嘛,堂堂一個男子漢,連我一個女孩子都怕,說出去也不嫌害臊。”
看著沈逸那胳膊上青一塊,紅一塊,於歡歡的小臉上沒來由的閃過一絲紅潤,不過隨後便言不由衷的譏諷道。
以前,於歡歡只覺得沈逸沒有其他的人看上去那麼呆板,沒想到,這個傢伙的臉皮竟然這麼厚,一點小傷就斤斤計較,實在是小氣,以前怎麼沒就有發現呢,於歡歡歪著腦袋,擰著眉頭思索道。
“你這小丫頭片子懂什麼啊,我這不是怕你,只不過身體的條件反射而已。”
男人輸陣不輸麵,對於於歡歡的諷刺和蔑視,沈逸自然要反擊。更何況,於歡歡也只是一個沒長大的小丫頭而已。
恍然之間,沈逸似乎忘記了於歡歡大家閨秀的身份,也忘記了自己曾經是於歡歡手下敗將的事實。
“條件反射?那是什麼東西?又說些我聽不懂的話了,沈逸,你就不能好好地說話嗎!看來,上一次你受到的教訓,還是不夠深刻啊。”
“還有,你再叫我小丫頭片子的話,你以後一個人走路的時候,可是要小心一些哦!”
於歡歡聞言,皺著眉頭思索了半天后,實在是不明白條件反射為何物,最後只得向着沈逸揮了揮秀拳,咬著貝齒,一臉不善的威脅道。
在央求爺爺同意自己來南湖書院讀書的時候,於歡歡心裏並不願意和沈逸做同桌的。因為早在進學之前,於歡歡便聽過沈逸的才名。
在於歡歡的印象中,凡是有才氣的學子,基本上都是呆頭呆腦,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的書呆子而已。
然而,相處了幾天之後,於歡歡欣喜地發現,沈逸這個傢伙不僅見識廣博,而且說話也不像其他學子一般那麼呆板、拘謹和無趣。
只不過,對於沈逸經常稱呼自己為丫頭片子,小瞧自己的事情,這讓自以為長大的於歡歡同學心裏頗為不舒服。
為此,心高氣傲的於歡歡忍無可忍之下,便和沈逸下了挑戰書,想要藉此機會好好地教訓沈逸一番。
於歡歡和沈逸約定的比試科目,一共包含騎馬、弓箭、拳腳對打三項。對於文采,於歡歡還是頗有自知之明的,沒有作為比試科目。
沈逸看到挑戰書的第一反應便是拒絕,只是只是被於歡歡纏了幾次後,沈逸只得答應於歡歡的挑戰。
在沈逸看來,於歡歡身材矮小,而且還是女性,拳腳功夫絕對不會是自己的對手。看在於歡歡是女孩子,而且還是夫子孫女的份上,交手的時候,讓於歡歡三招也無不可。
至於弓箭和騎馬,沈逸心裏估摸著於歡歡這一大家閨秀,應該沒有機會練習,最多也就和自己同一水平,到時候剛好算個平局,兩邊都有面子,這也是沈逸同意比試的原因之一。
只是,令沈逸懊悔的是,於歡歡這麼一個小女孩,並不像看上去的那麼柔弱不堪。雖然沈逸和村子裏的發小楊大力、錢富貴等人一起練過幾年功夫,但是本質上,沈逸並不是一個熱愛練武的人。
其實在第一場的騎馬,第二場的弓箭專案之後,按照三局兩勝的規則,沈逸想著痛快的認輸來著,奈何於歡歡這丫頭非要堅持要比試拳腳功夫。
於是乎,沈逸就悲劇了。於歡歡這丫頭,彷彿是吃了興奮劑一般,打向沈逸的拳是又快又密,沈逸根本就躲不開。
捱過於歡歡第一拳之後,沈逸便赫然發現,於歡歡這丫頭,拳頭雖小,但這力道卻是不小,砸在身上,更是鑽心的痛。
是以,現在看到於歡歡同學的秀拳,沈逸的肌肉是抑制不住的顫抖,這可都是血和淚的教訓啊。
沈逸的遭遇,全班同學有目共睹,自此之後,班級裡除了自恃功夫了得的學子,無不畏懼於歡歡三分。
只不過接下來幾天裡,學堂裡幾個功夫最好的學子,也是相繼鼻青臉腫的來上課之後,於歡歡同學,也自此在班級裡被人冠上了小魔女的稱號。
“好,好,總之我很怕你就是了。那個於歡歡同學,我們可不可以打個商量。如果你保證以後不對我使用暴力的話,我就給你講故事可好?”
爲了防止以後在更多人的面前出糗,沈逸只好委曲求全了。在沈逸看來,只要再堅持一年,科舉考中,自己就可以立刻這個鬼地方了,哪裏還用整日提心吊膽的,生怕受到於歡歡這個小魔女的壓迫。
“那要看你講什麼故事啦,要是什麼女蝸捏土造人,盤古開天闢地,夸父逐日,精衛填海,嫦娥奔月等我熟悉的故事,那最後就免開尊口!”
“本姑娘都聽了沒有一千遍,也有八百遍啦,早就聽膩了。”
聽了沈逸的提議,於歡歡眼睛一亮,臉上流露出一絲興奮地神情,隨後卻是生怕聽到一些耳熟能詳的故事來,便搶先宣告道。
“這個你儘管可以放心,絕對是你沒有聽過的故事。而且,這個故事絕對好聽,感人。”
聞聽小魔女於歡歡,竟然對自己的提議感興趣,沈逸心裏那個激動,別提有多高興,連忙一臉假笑的拍著胸脯保證道。
“好吧,那快講吧!”
於歡歡聞言,趴在桌案之上,一臉期待的盯著沈逸,希望沈逸嘴裏可以說出什麼美好的故事來。
“咳,咳!”
看著於歡歡那滿是期待的眼神,沈逸學著茶樓裡將評書的先生一般,身形一正,輕咳一聲,慢慢開講起來。
“話說前朝元嘉年間,有一名為祝英臺的女子喬裝打扮前往錢塘縣求學,哪知在路上卻偶遇同去錢塘求學的書生梁山伯,兩人一見如故,相談甚歡……”
“無恥,沈逸,虧你還是一個飽讀詩書的讀書人。在這學堂之上,眾目睽睽之下,你不好好讀書也就罷了,竟然還敢講這種故事。真是丟盡了我們讀書人的臉面,我等真是羞於與你為伍。”
“歡歡,你少和沈逸攪和在一起,我早就和你說過了。沈逸這個傢伙心術不正,你看現在這傢伙終於露出他的真面目了吧!”
沈逸的故事纔剛剛開了一個頭,便聽到耳邊便傳來一連串的怒吼聲,打斷了沈逸的評書演講。原本心情有些不錯的的沈逸,聞聽此言,心情立時變得有些不虞。
沈逸循聲望去,不出自己所料,身材敦厚,肥頭大耳的趙福,搖著一把紙扇,正一臉嫉妒的盯著自己,彷彿自己搶了他什麼東西一般。
看著情種一般的趙福,沈逸有些不明白,這趙福一看便是出自大富大貴的人家,想要什麼樣的女子沒有,怎麼會看上素有暴力傾向的同桌於歡歡呢。
依著沈逸的瞭解,趙福這個傢伙,娶了於歡歡這樣的女孩子,那婚後還不得被於歡歡壓著打啊。
趙福這個傢伙雖然長得並不怎麼討喜,但這腦袋瓜還算聰明的,怎麼也不至於這麼想不開啊!
一時之間,沈逸的腦海裏裝滿了問好,看向趙福的眼神也變得複雜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