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賣屍體的女人
王寧這輩子最害怕暴雨天。
每當暴雨如注、電閃雷鳴時,她就要躲在被子裡,把自己裹緊再裹緊,直到不露出一絲縫隙為止。
她甚少提起原因,但在她被判死刑前夕,她對我說了。
那是因為多年前,她看到自己剛出生的女兒被婆婆淹死在水缸裡,那天就是個幾年難遇的暴雨天。
她看到婆婆把她女兒死死按在水缸裡,閃電讓婆婆的臉看起來分外猙獰,她剛剛生產完,癱在床上,全身一絲力氣都是沒有的。
“其實殺人這個事沒那麼難。”
那天在看守所,她跟我說出這句話時,剛好太陽下山,夕陽透過窗子打在她臉上,她看起來很放鬆,也很漂亮。
王寧的老家是河北一個出了名重男輕女的縣城,年輕人結婚都得等女孩生出來兒子才能領結婚證,生不出來兒子的就只能沒有名分地生活。
“你是不是覺得挺誇張的,我也是離開老家以後,才發現原來外面的世界不長那樣。”她對我說。
王寧21歲就嫁給了她丈夫,第二年就生了他們的第一個女兒,那女孩一出生就沒了氣息,婆婆坐在她床頭,跟她說,沒關係的,她還年輕,以前老時候保不住孩子的更多。
王寧的婆婆是個把一輩子都用來生孩子的女人,她一生總共生了十一個孩子,活下來好好長大了的有九個。
王寧到了很後來才反應過來一件很重要的事:算上中間休息和哺乳的時間,王寧的婆婆從結婚到絕經這二十多年,幾乎是以兩年一個的速度生著孩子,根本就沒有時間做別的事情。
而這樣的例子在他們老家並不鮮見。
王寧的第二個孩子仍舊是個死去的女嬰。
其實到第二個孩子的時候,她已經開始懷疑了,怎麼可能連續兩個都是生下來就死了,但她也沒往別處想,對於人性,她到底還是相信的,直到她的第三個孩子的出生。
她第三個孩子出生那天下了很大的雨,生出來又是女兒,她婆婆的臉當場就沉了下來,讓人把孩子抱了出去。
她察覺到不對,掙扎著要爬起來追過去,她纔剛剛生產完,身上根本就沒力氣,她開啟窗子就看到婆婆正要把自己剛出生的女兒按進水缸裡。
“我當場就瘋了,什麼也顧不上了,衝過去把孩子搶下來。”
爭搶中,孩子的脖子後被箍住水缸的鐵絲劃傷,劃出一道鮮血淋漓的傷口。
她抱著女兒回到屋裏,恍惚中覺得自己根本就不認識眼前這些人,他們每一個看起來都像是心懷鬼胎,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應該相信誰。
“你知道更可怕的是什麼嗎?是我忍不住去想我前兩個女兒是不是都是這樣死掉的。”她說起死去的兩個女兒,聲音都還是有些顫抖。
她唯一活下來的女兒剛一滿月就被送去了外地給人收養,婆家當然是不會要的,婆家就連她這個生不出兒子的女人都不要了,更何況是本來就打算淹死了事的女嬰。
孃家也不願意要,她孃家只剩下一個老爹,沒有條件照顧,況且如果她以後還打算再嫁,那孩子也是個累贅。
王寧就是在那個時候開始精神恍惚的,很多人都說她瘋了。
“但我沒瘋,我只是不知道要怎麼面對這個瘋了的世道。”王寧說。
可當你身邊人人都說你瘋了,那你就是瘋了。
她找不到活兒可做,更不要說找到男人娶她,她爸是個窩囊的農村男人,年輕時候老婆就跟人跑了,到現在都還守著幾畝地過活,他也是沒有辦法的。
所以,當有一天他跟王寧說,希望她能去跟人挖屍時,王寧也並沒有覺得很驚訝。
所謂“挖屍”,就是把剛剛下葬的屍體挖出來、儲存好,然後賣給有需要的人。
誰是有需要的人?那就多了。
單身一輩子等著配冥婚的老光棍、因為沒結婚而無法進祖墳的小姑娘、還有不想要讓長輩火化所以買一具屍體來代替長輩去火化的孝子賢孫……全都是重要的客戶來源。
我們在城市裏生活得久了,早就忘記在農村裏還有這麼許多詭異的需求,尤其是最後一個,許多人信奉去世的長輩會保佑後代平安順遂,但把長輩送去火化是對長輩的大不敬。
最誇張的時候,甚至有不少老人爲了逃避火化,而在政策推廣開來的前夜上吊自殺。
死有全屍、入土為安,是農村裏最樸素的價值觀,沒人覺得這有什麼不對。
“那會兒我覺得也算是一個出路,反正我留在家裏,大概也是跟我爸受一輩子窮,我這種女人在老家也是很難嫁掉了的。”王寧回憶起來,依然覺得那不是個壞選擇。
來接她的是兩個長相兇狠的男人,一個面板黝黑,自我介紹姓王,一個身材高大,說他姓林,至於名字是什麼,兩人諱莫如深,說幹他們這行的都不用真名,怕損陰德。
“我當時看到他們倆,其實就有點後悔,因為他們倆看起來實在不像是好人,可我也實在是在家裏待不住了,再待下去,我可能就真的瘋了。”王寧說。
兩個男人說他們的據點在二十公里外的另一個鎮子上,有人要屍體或者哪裏死了人都是在那裏接洽。
王寧便坐上了他們的三輪車,那是輛很漏風的三輪車,王寧坐在後麵覺得冷風一直在灌進來,直到那輛三輪車停在了國道旁邊。
“我當時還在想怎麼那麼快就到了,結果抬頭就看到他倆表情不對了,他們其實是準備把我殺掉的。”王寧笑了笑說。
爸爸並不是為她找了條活路,而是把她送上了思路,反正她也是個人所共知的瘋女人了,不如就把她買給需要屍體的人,還能換一筆錢,那個時候一具屍體的價碼已經在十萬到十五萬,是一戶農村人家十年的收入。
“我當時都嚇傻了,我以為自己死定了,但我不想死啊,我跟他們說,我願意真的加入他們,只希望能活著。”
王寧看出來兩個男人其實有點猶豫。
“我是後來才知道,他們兩個當時確實是缺人的,他們需要一個看起來更可信的女人去面對那些多疑的客戶,甚至是去面對那些難搞的、將要變成屍體的活人。”
姓王的男人說:“先帶她走。”
王寧當時就知道自己大概是死不了的。
“其實,最開始我們真的只是挖屍體,不殺人的,可世上哪有那麼多合適的客戶跟合適的屍體呢,我們也是沒辦法嘛。”
在王寧加入的時候,他們已經很少單純挖屍體了,畢竟有屍體需求的時間跟有人死掉的時間往往是很難恰好重合的,就算恰好重合,兩邊的要求也很難都滿足。
有的人爲了配陰婚,需要年輕的女屍,有的人為自己父母尋找火化替代品,就需要年老的屍體。
單純靠挖,是很難做成生意的,所以他們那個時候的主要業務已經變成接到客戶需求後,去尋找適合的智力障礙人員,買出來或者騙出來,然後殺掉。
有時候是去跟對方家屬談,用一個很低的價格買過來,然後殺掉,有時候是直接讓王寧這個看起來親切的大姐去把對方引誘到偏僻處直接殺掉。
“我還記得我的第一具屍體,那是個二十多歲的女孩子,因為一件很小的事情,在年紀很小的時候就瘋了……啊?你問我是因為什麼事情啊,因為尿床。”王寧有點不好意思。
“尿床?”
“對,就是尿床,因為尿床被班裏同學知道了,她整個小學六年都是大家嘲笑的物件,再加上她實在也是個死腦筋,怎麼也想不通,把自己腦袋想壞掉了,然後就瘋了。”
“平時不犯病的時候,跟好人沒什麼兩樣,但一犯病就到處瘋跑,你根本就不知道她會跑去哪裏,她家人一開始還會找她。”
“後來也不找了,完全是一個自生自滅的心態,甚至她家裏人是希望她能跑出去就不要回來了,可她每次清醒過來,還是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當她家人得知居然有人要買她,賣了她不僅有錢拿,還能徹底擺脫掉這個累贅,她家人完全就是一副高興、但又怕人看出自己高興的樣子。
他們只用五千塊錢就把那女孩領走了。
那女孩很沉默,一路都沒有說話,像是知道他們要幹嘛,又像是不知道,但好在安靜不胡鬧,所以他們也了清閒。
車子開到荒地裏的時候,天已經完全黑下來,兩個男人對王寧使眼色,意思是這第一次得是她親自下手。
“我看得出來,如果我不下手,我跟那女孩都得死,因為他們還並不完全信任我。”
所以王寧就拉著女孩下車了,那是種很奇怪的感覺,你對面站著一個的是一個跟你一樣的人,她跟你一樣出生長大,有家人有朋友,可你現在馬上就要讓她從這世上消失掉了。
“待會兒你別掙扎,我儘量快,讓你少痛苦。”她跟那女孩說,女孩點點頭。
王寧用繩子從背後勒住女孩的脖子,用上全身的力氣把往後拽。
“我是真不記得自己拽了多久,但真的,想要勒死一個人是需要很大力氣,就在我覺得自己馬上就要不行了的時候,那女孩終於不再動彈了。”王寧說她當時真的是送了很長的一口氣。
那是她的投名狀,從那天起,她真正成了一個賣屍體的女人。
真正開始進入這一行以後,王寧發現其實他們也是有很多講究的,比如急活兒不接,今天找過來,明天就要見到屍體的,對方出再高的價錢,也都是不能接的。
再比如,他們分工也很明確,王哥負責尋找客戶,林哥負責尋找屍源,王寧負責談判帶人,他們有時候一起睡覺,有時候不。
反正只有他們三個人,也沒人會在不需要屍體的時候接近他們,都是成年人,他們也沒覺得這有什麼大不了的。
“那沒有你的時候呢?”
“就去嫖咯。”王寧語氣理所當然。
他們用這樣的搭配幹了十年,是的,十年,十年裏經他們手的屍體沒有三百也有兩百,他們卻一直都沒有被抓。
這一方面是因為他們行事隱秘小心,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當地實在落後,他們又總是換著地方找目標,更因為死在他們手下都是沒人會在意的智力障礙,就算有人在意,給點錢也就過去了。
人們巴不得這些智障人士早點從他們的生活裡消失,人們從來就沒有真正在意過智障人士的權益,就好像他們活著本身就已經錯了的。
所以,十年來,他們幾乎從未失手。
“直到我被抓進來,我是怎麼被抓進來的啊,說到底還是怪我自己啊。”王寧說。
那次的客戶很神秘,自始至終,對方都沒有透露過真實姓名,一般這種客戶他們是不接的,更何況對方要的是少女屍體,而且也不透露他要屍體到底是用來做什麼。
可怎奈何對方實在出價很高,而且極有耐心,跟他們不斷溝通,甚至預付了十萬定金。他們才真的動了心。
少女屍體是很難找的,一般就算家裏孩子是智障,養到十幾歲,家裏人的耐心也並未被耗光,他們不會願意就這樣把孩子賣掉,一般都要到二十五歲左右,家人才會對其不管不顧、自生自滅。
但他們還是找到了一個合適的人選,那是個十二歲的女孩子,出生的時候一切正常,但因為小時候頭受過傷,所以影響了智力,反應一直很慢。
前面的一切都是固定流程,他們談好了價格,付了錢,帶人走,開車去荒郊野外,把人殺了,用編織袋包裝好,然後交給客戶。
“但那女孩很警惕,從一上車,就一直掙脫開我的手,還想喊人救她,她在車裏來回掙扎的時候,我看到了她的脖子。”
王寧深吸了一口氣:“我看到那後邊有疤痕,跟我當年被送去給別人的那個女兒的脖子後面的疤痕一模一樣。”
王寧不能確定這年齡相當、又有同樣疤痕的女孩是否就是她的女兒,可她一時間就失了神,自己這是要把自己女兒殺掉了嗎?
她當時就失神地鬆開了手,剛好那個時候正經過鄰市的鬧市區,女孩大聲呼喊救命,就此引來了警察,把他們三人全都抓了起來。
當時他們還沒有被宣判,但王寧知道他們大概是難逃一死了。
“警察也說了,我們殺了那麼多人,死緩估計都是不可能的了。”王寧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不過你知道嗎?被抓進來之後,我倒放鬆了很多,每天睡得比在外邊睡得還好,在外邊的時候總擔心自己會被抓,現在已經被抓了,不擔心了,睡得真的是好太多了。”
王寧說,她其實一直都隱隱期盼著自己能早一點被抓,讓她自己去死,她是無論如何也不敢的,可讓她回到原本的生活,又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了。
王林兩人不可能放她走的,他們的命早就已經拴在一起,一個人想走,那就只能是個死,他們之間的信任其實就是如此。
每個人都離不開每個人,每個人又都不信任每個人,你想走,那你就是想叛變,那你就是想去警方告發,好給自己換個寬大處理。
囚徒悖論就這麼出現在了這個華北平原上的兩男一女之間。
她怎麼也沒想到這種荒謬的平衡居然能持續十年之久,有的時候,她甚至覺得這種平衡會一直持續下去,直到他們一塊金盆洗手、安度晚年。
“如果能那樣的話,大概就真的老天保佑了,”王寧說,“可老天爺憑什麼要保佑我呢?畢竟他可從來就沒有保佑過我啊。”
打從進被抓進去以後,他們三個就沒有再見過麵,王寧對所做的一切都供認不諱,她總算找到了一個出口,一個讓自己能敞亮痛快活一回的出口。
她希望自己能死,死在看守所或者死在刑場都可以,她不在意。
從她失去第一個孩子開始,從她送走第三個孩子開始,從她被父親賣出家門開始,從她下手殺掉第一個人開始,她就一直在期待著這一天。
如今這一天終於來了,她覺得心滿意足。
“但我真的想知道最後那個脖子後有疤痕的女孩到底是不是我女兒啊。”王寧靠在椅背上輕聲說。
“可我已經不可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