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討厭
交代完這些,房東就離開了,也不知道究竟在急些什麼。他的這些話,也讓我對他的印象有了改觀,這個看上去很討厭的傢伙,原來並不想像看上去那樣討厭。
不過,我倒是很想告訴他,他的提示有些多餘,因為我身上的貴重物品,就是兩個腎,一天二十四小時的隨身帶著,小偷是絕逼偷不走的。
當然了,我還有一臺膝上型電腦,用來寫稿子的,算是我的身外之物裡面最貴重的了。
我把行李放好之後,就開始打掃房間,裏裏外外的清理了一遍,把收拾出來的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都塞到了院子裡用石棉瓦搭起的一個小棚子裡面,這個棚子好像一直就是用來堆放雜物的。
在這個雜貨棚裡面,我還發現了一輛滿是灰塵的腳踏車,很舊,很破,但是還能騎,就是氣有些不足,正好,有代步工具了。
收拾完之後,我鋪好床,然後就準備出去買一些生活用品。出去之前,我把唯一值錢的筆記本塞到了電冰箱下面,估計小偷是絕對找不到的。而這個雜牌子的老冰箱,扛到舊貨市場去連五十塊錢都賣不了,小偷要是智力正常就不會腆著臉去跟這個笨重的冰箱較勁。
我推著腳踏車出來,走了一段,然後在一戶開著門的出租房裏,用一根小蘇換來了打氣筒的使用權。給腳踏車打上氣之後,我找到了附近的一個小型超市,買了兩條紅河煙,一個電飯鍋,一些蔬菜水果,一箱泡麪,還有洗漱用品,柴米油鹽之類的。
我這才發現,雖然這裏的房租不貴,但是東西賣的,是真他孃的死貴死貴的啊!我就先買了夠我吃三四天的東西,打算回去之後從網上買,現在就買一些能吃到快遞送來的東西就行了。
就連門鎖,我也是打算從網上買。那個超市的黑心老闆,賊眉鼠眼的,我實在是不放心,懷疑他把賣給我的鎖偷偷留下一把鑰匙,然後一路跟過來,把我買的東西再給偷回去。
我回到出租屋的時候,已經是傍晚六點多,天已經黑了下來。
開啟門進去,我把買來的東西分門別類的放好,然後燒了一壺熱水,將就著泡了兩包麵填飽肚子,就一頭扎進臥室,開始研究麻老太給我的那一卷羊皮紙。要學習上面的東西,首先我得把上面的內容先用現在的文字翻譯出來。
本來,我想著,晚清時候的漢字跟現在差不太多,就算有些不一樣的,也很容易就能查出來的。可是,當我把羊皮紙展開的一瞬間,就徹底傻眼了。
羊皮紙大約有一張半的A4紙大小,上面的文字還有簡圖,都是用金線刺繡上去的,那些文字都非常的小,比小拇指指甲蓋還小一些,整張羊皮紙上大約有幾千多個字。金線的顏色因為年代久遠,已經發暗。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羊皮紙上的那些文字,我一個都不認識!
清朝的時候,主要使用的文字有滿漢回藏蒙五種,現在我能夠確認羊皮紙上記載驅儺術用的文字絕對不是漢字,然後——就他媽的沒有然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