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有我當年的風範
沈九帶著兩個孩子,以及他們豐富的收穫往家去。
從後山回家,需要路過河邊。
“哎呀,九大爺,你這提著的是兔子?”
河邊正在打水洗衣服的婦人看到沈九手裏提著的大兔子,驚訝的手裏提著的衣服都給掉到了河裏,差一點就要被水給沖走。
女人的聲音也引來了在河附近的人的目光。
沈家村的村民紛紛看過去,他們第一時間看的不是沈九,而是他手裏提著的兔子。
分田到戶前,他們是吃大鍋飯的,這隊裡也只有過年的時候,纔會分豬肉,讓大夥能嚐到一點肉香。偶爾家裏的人有能力的,能去尋點肉回來,但這樣子的機會幾乎是渺茫。
現在分田到戶了,他們各家顧各家的,雖然肉不再需要上交大夥一塊分,但他們也不敢奢侈的天天整肉吃,依舊是逢年過節,才捨得煮點肉來吃。
這野生的兔子,可是免費的肉啊。
夏天的田裏也有不少的野兔子出沒,但野兔子機靈的很,根本不好抓。
現在沈九一個老人,帶著兩個奶娃娃,居然能抓到野兔子?
有人好奇,有人羨慕,更有人嫉妒。
沈九一點也不放在心上,更是大方的給大夥介紹:“你們也別說我厲害。這兔子其實是我孫子抓到的。你們別看這小子長得瘦弱啊,但是他可厲害了。他追著那個兔子啊就是跑,這麼跑啊跑啊跑的,居然就讓他逮到這野兔子了。真不愧是咱們家的孫子,就是厲害。想當年啊,我也是這麼徒手抓兔子的。這小子,真有我當年的風範。”
客氣的村民,紛紛對著沈子石表示稱讚。
但這六歲的小孩,居然能夠抓到野兔子,他們還是不相信的。
更多的人還是覺得他們家就是走運,遇到了這麼個沒勁的兔子,纔會把兔子給抓到。
“九叔,既然你們家得了這麼一隻野兔子,是不是應該給大夥也分分,讓大夥也嚐嚐啊。”此時說話的人,正是沈九那去世的老大哥唯一的兒子,沈天樂。
沈天樂是老來子,當年沈大給他取這個名字,就是希望孩子能夠天天快樂,但沒想到因為是家裏的獨苗,過於寵溺下,這人是快樂了,但也成了村子裏無所事事的混混。
以前有父母照顧,他混的心安理得,後來父母年邁去了,他繼承了父母的財產,房子,就在大隊裡面混公分生活,現在分田到戶,沒了大隊給他喂那一口飯,他就整天到親戚家去化緣。
這裏蹭一點,那裏蹭一頓,不到地裏幹活,也能過下去。
但是他此番說辭,讓沈九陷入一個尷尬的困境裡面,沈九看著身邊圍著的同村人,應也不是,不應也不是。
這一隻兔子,他一個人拎著是大,但他們一大家子人一人也就只能分上一口,要是給全村人分,他們可能一戶人才能分上一口了。
沈子石本來就不太喜歡這個經常到他們家去混吃混喝的堂叔,再加上這隻兔子是他逮到的:“這兔子是我抓給妹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