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要講科學,試一試的想法,瘋子!
“嗨嗨嗨,昊哥,你瞎說什麼大實話?什麼叫抓你還需要那麼複雜?”
“哈哈哈,你說巧不巧,如果你去其他的洗車店,可能還沒事兒,但誰讓你來昊哥這洗車店了呢?”
“真特麼巧啊!”
直播間內,觀眾笑瘋了!
這位女士是不是想的有點太多了?
抓你還需要專門設局?
你以為你是誰?
“也就是說,我自己有病?主動送上門?”
好半天,王卿音在回過神,一臉難以置信!
“是這樣的呢!”
秦昊笑容溫和的點了點頭。
“好了,客人,你可以在一旁站著,俗話說得好,口說無憑,我需要給稽查同志提供證據,不然萬一說我報假警怎麼辦?”
秦昊說完,拿起手中的血痕快速檢測儀,來到車門邊。
“還說,昊哥,你到底是怎麼看出來的?”
跟在身後的一個稽查小聲詢問道:“真就是用鼻子聞出來的?”
他們下意識的吸了吸鼻子,卻發現除了香味,沒有其他任何味道!
這特麼也能聞出來?
“扯淡,這你們也信?咱們要講究科學啊!”
秦昊一臉痛心疾首的道:“我自然是發現了車內有血痕,所以只是抱著試一試的想法,炸她一下,誰想到她自己就承認了?”
稽查:“.........”
觀眾:“???”
好耳熟的話語!
“這話我怎麼這麼熟悉呢?抱著試一試的想法,發在網路上,沒想到就火了?”
“我都不好意思說,你那是抱著試一試的想法?你那證據都要錘人家臉上了!”
而就在直播間觀眾閒聊的時候,秦昊已經開啟了血痕快速檢測儀!
剎那間,紫色的光暈照射到車內!
大量的光芒出現!
星光點點!
當然,這些星光點點,大部分都是水漬或者皮屑之類的東西,但是當人們的目光看到後車座過道的時候,齊齊眼神一凝!
墊子已經被拿了下去,可以清楚的看到在過道之中有一灘跟其他顏色不同的痕跡!
周圍一片黑暗,就只有那裏,一灘星光!
已經見過血痕顏色的網友們,頓時反應過來,這就是血痕!
稽查們的臉色變得凝重!
之前,沒有證據,幾乎都是秦昊的猜測,雖然他們相信,但無法抓人。
不過現在.........
所有稽查齊齊轉頭,眼神複雜,當然,他們倒是沒尋思,這麼漂亮的女人,為什麼會殺人之類的腦殘問題。
見多了!
而是想起了秦昊之前的話,八九歲的一個孩子死在這女人的手上!
“砰砰砰!”
就在這時,門外響起了一道道關門的聲音。
王朝推開店門,帶著一隊稽查,大步流星的走了進來!
“證據找到了?”
“王隊,找到了,已經取證完畢!”
“專業!”
王朝對秦昊豎起大拇指,隨即看向王卿音,神色淡漠。
“現在說,還是回到稽查局裏說?”
“或者,覺得自己能搶救一下?當然,我們是親民化的,你也可以給自己辯解!”
聞言,王卿音沉默片刻,苦笑了一聲。
“沒那個必要!”
“那好,重要的資訊就不要在這裏說了,說說故事就行!”
王朝這句話幾乎是非常給秦昊面子了。
因為秦昊可是在直播!
“王哥,我愛你,麻蛋,終於不用看聾啞直播了!”
“哎,講真,抓罪犯是真的好,但就是每次靜音,弄得我都麻了!”
“來吧,請說出你的故事!”
直播間觀眾頓時歡呼起來,他們還以為要靜音呢!
“其實也沒什麼,正如這位神探警官所說,我是繼母,我老公跟他前妻離婚之後認識了我,帶著一個八九歲的男孩!”
王卿音也許是放棄了掙扎,就彷彿是在訴說別人的故事一般,沒有任何情緒上的波動。
王朝看了秦昊一眼,有點哭笑不得。
這位可不是神探稽查!
比神探厲害多了!
“我老公家裏小有錢財,我們過的還算幸福,但因為那個孩子的存在,我老公並不想跟我生一個孩子,覺得一旦有了孩子就會對他的孩子不好!”
聽到這裏,眾人下意識的思索起來。
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很不錯的男人,至少是很不錯的父親。
“我也是女人,我都三十多歲了,我也想要一個屬於自己的孩子,我有什麼錯?”
說到這裏,王卿音的情緒出現起伏,沉聲道:“我非常討厭那個孩子,但表面上卻不得不對他好,有一天,我下班回家,看到他在我的房間裡!”
“我開啟門一看,發現他正拿著我新買的口紅,正在往地上圖畫,那可是我新買的啊,一個足足要好幾千!”
“當時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怒氣上涌,就打了他!”
突然,王卿音嘴角漸漸咧開,原本的溫柔如水,變得瘋狂猙獰!!
一雙迷離美目宛若陷入回憶,彷彿看到了當時的場景,嘴裏的話語,也變得顛三倒四。
白皙手掌握拳,鮮紅的指甲陷入到肉裡,鮮血從手掌緩緩滴落在地面,綻開血花,但她卻絲毫不覺!
充滿病態!
“你們知道他是什麼樣子嗎?他抱著我的腿,滿臉是血的跟我求饒!”
“媽媽,媽媽,求求你不要在打我了,我聽話,我再也不敢了!”
“明明我不是他媽媽,他卻叫的那麼真誠,多麼噁心,我聽著他的求饒和叫喊,感覺非常非常亢奮,我想要聽到更多求饒!”
觀眾:“.........”
秦昊:“.........”
稽查:“.........”
他們以為,自己見過的變態已經夠多了,但沒想到,還有更變態的!
看著王卿音那一副享受的樣子,所有稽查和秦昊都感覺極為不舒服!
這特麼哪裏是殺過一個人的樣子?
你要說她一頓吃一個小孩我都信!
當然,更多的是憤怒,無比的憤怒!
雖然幾千塊的一支口紅給你弄壞了,生氣很正常,但你卻直接要了孩子的命?
孩子的命還不如你的一支口紅?
“他媽的,這種人就應該凌遲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