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9章:林竹雨
但這並不妨礙,林耀之前指使過的那些下人,自己也想要來欺壓林軒。
畢竟,林耀玩膩了,他們還沒有玩膩。
方明眼前的下人,正是其中一個僕人。
因此,他開口說自己,是林耀的僕從,就是企圖用這個身份來威脅方明。
而這個威脅,說實話,按照林軒的記憶,還是挺有威脅性的,並不是在空口威脅。
方明從林軒的記憶中知道,以林耀的性格,雖然他是玩膩了,但一旦林軒真的打他僕從的臉後,他估計就不會感覺膩了。
畢竟不主動找麻煩,和手下被打臉後來找麻煩,這顯然是兩種不同的情況。
不可將之混為一談。
不過,雖然知道林耀有可能會來找麻煩。
但方明可沒有什麼顧忌他的心理。
因此方明冷聲道:“不會放過我?呵呵,那就讓他來找我吧。”
隨後,方明又望了其一眼,道:“不過,你可能要在這裏躺下痛個幾天後,才能忍著痛去告訴他了。”
方明說罷,突然耳朵卻動了一動,聽到了一陣腳步聲的到來。
“有人來了?報復不可能來的這麼快吧?”
方明心中想著。
在這個時候,所有來找麻煩的下人,都已經躺上地上了,應當沒有人報信纔對。
自然也不可能迎來報復。
這個時候,一道身影進入這個破敗院子裡來。
方明一看到身影,在回想著林軒的記憶。
心中若有所悟。
“原來是她,林竹雨,沒錯,此人這個時候來,倒是合理。”
“在這種時間中,倒確實是只有她能夠到來了。”
林竹雨,是這具身體林軒這十四年來,唯一的一個朋友。
和林軒是家族嫡系不一樣,林竹雨是林家的旁支弟子。
不過兩人同樣都是同病相憐之人,資質都極為低下,如果是林軒是幾乎無法修煉廢體的話,那林竹雨充其量只比廢體還上了那麼一點。
因此,兩人同樣是被族內欺壓,在這過程中,共同命運的兩人反而結下了深厚的友誼——畢竟共同捱過打。
此時,一位同樣十三四歲左右的少女走了進來,她身穿樸素布衣,顯得有些軟弱。
“軒哥,你這是……”
林竹雨看到被打的痛苦鳴叫的眾下人,驚訝的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在她的記憶裡,林軒連凝脈一層都沒有達到,怎麼可能打倒如此多的人?
在這些下人裡面,甚至還包含著在凝脈二層上停留已久,快要踏足凝脈三層的高顯武?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林竹雨心中道。
她不太理解為什麼會發生如今這種情況。
心中有著種種疑惑。
而方明此時已經反應了過來。
既然是前身的朋友,那此時自然不當拒絕。
方明面帶微笑,模擬林軒的語氣道:“竹雨,你來的正好。”
“這幾個平時欺壓你的下人,已經被我打成半死,你可以去揍上他們一頓,出口氣。”
方明如此說著,但林竹雨的眼神,卻沒有望在那些下人身上。
她反而看著方明的臉,臉上帶著欣喜之色。
“軒哥,你能夠修煉了?”
這句話,林竹雨說的非常喜悅。
顯然,相對於那些經常欺壓她的下人,被打了個半死的情況,還是唯一的朋友能夠具有如今的實力,更讓她感覺到欣喜。
林竹雨十分清楚,林軒內心深處,是有多麼渴望能夠修煉,此時在察覺到林軒的實力之後,發自內心的為他感到高興。
“沒錯,我能夠修煉了。”
方明也如此回答她。
“我找到了一些新的修煉之法……”
方明很自然的說道。
新的修煉方法?
林竹雨對於方明說出的這些話,有點疑惑。
是指修煉之中的一些秘術嗎?
方明直接用行動告訴了她。
“你看……”
方明的眼神,看向了林竹雨。
在他的眼神中,彷彿有萬載寒冰顯化而出。
凍結十方。
冰凍一切。
這是武者世界的一門武技。
在林竹雨的感知中,她突然感覺到,方明的身影越來越冷,最後如同一輪明月一般,高居於天空,俯視蒼生,撒下諸多光輝。
林竹雨並不是敵人。
所以方明也只是略微的施展了一下武技,並沒有真正施展出來,點到為止就放下了。
而感受過武技,回過神來的林竹雨,也是在驚奇中,帶著疑惑道:“這是一門玄法?”
“這威力,攜帶著精神之法的味道……精神類神通不多見,較為珍惜,至少是凡品中階玄法吧?”
凡品中階玄法。
這是該世界的對於類似修真神通的一種稱呼。
神通有四品。
一,凡品,二,靈品,三,地品,四,天品。
在天品之上,傳聞還有仙神方能施展的仙品神通,不過仙品神通在此界還不知道是否存在,不用考慮。
因此,在修行劃分中,神通唯有四品,而不是五品。
凡品中階玄法,只是林竹雨這個體驗過精神武學的人,給武學的評價。
方明也無意去糾正什麼。
只是點點頭道:“應該是吧,這傳承是我得到的,其實我也不知道,這門玄法是多少品階,應該其中沒有介紹……不過按照我經驗來看,應該確實是凡品中階吧。”
凡品玄法。
看似在四品之中,最為低下,實際上整個林家都沒有哪怕一種地品玄法,靈品玄法在林家之中,就已經是極為珍貴。
在這種情況下,凡品中階玄法,對一般的林家子弟來說,已經算的上不錯,而像林竹雨這種旁支子弟,甚至本身沒有掌握一種凡品中階玄法。
至於林軒?
原身林軒,因為有著一個道基境的父親,也知道有關於一些玄法的知識,但這些玄法是屬於家族的,有著心魔禁忌,倒是不能隨意教給他人。
方明看了看林竹雨,也知道這是原身林軒的唯一朋友。
隨著世界穿梭天賦的啟動,原本林軒這個人已經不復存在了。
方明覺得,爲了這一點,得做出些補償纔是。
畢竟,屬於佔據他人身體,佔據他人身份了。
而顯然,林軒已死,方明已經無法補償給他,那就只能補償一些給林竹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