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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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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章:長刀

    但在這上界,這把長刀看似貌不起眼,平平無奇,只是普通山賊用的刀而已。

    但實際上,連誅仙四劍,如意金箍棒那種等階的寶兵。

    什麼絕巔道器,什麼混沌至寶,什麼大道至寶,什麼鴻蒙至寶……

    全部都變成了塑膠製造的玩具。

    與之相比,方明如今手中的這把刀,起碼能夠發揮出超越一把菜刀的作用,起碼是真正意義上能夠傷害到敵人的武器。

    這就已經足夠了。

    對方明來說足夠。

    方明取到長刀後,反手一擊,就砍向了那個失去眼睛,在那裏慘叫,還反應不過來,沒有繼續對方明造成傷害的山賊。

    一刀。

    只是一刀。

    沿著薄弱點的砍殺,正中了山賊的脖子。

    血流出來了。

    非常多的血。

    這個山賊,再也不會思考了。

    因為他的腦袋,和屍體已經分離了開來。

    屍身分離,躺在了地上。

    方明取了長刀後,也沒有再耽誤片刻,瞬間就往山賊群中殺了過去。

    在生死危機面前,這些山賊很快就回過神來,強行壓制了自己之前對於方明如此反差的震撼之感,面對真正的現實。

    但方明手中有了武器之後,戰鬥力比起空手時,何止提升了一倍?

    就算這些山賊,已經強行壓制了震撼之感,紛紛對著方明舉起了手中的長刀,狠狠的砍落下來,不再忌憚對貨物價值的損失——目標都已經殺死一個人了,並且還想要殺更多的人,再留手想什麼價值上的損失,只能用刀背不能直接用刀……這不是傻子嗎?

    這些山賊,不是這種傻子,在生命的威脅下,他們哪裏還管的了不損傷方明的容貌身材。

    在他們看來,這位果斷殺人面不改色的少年,根本就不是之前假想中的富家少爺,實在是魔鬼一流,面對這種敵人,還留什麼手,留什麼情?

    誰想要完整的活捉,就讓他們自己過來活捉吧。

    山賊們,只是想活命,因此他們首先想到的,就是先取了方明的命,他們才能活命。

    然而,即使山賊們能夠及時做出反應,對著方明落下屠刀,但方明對於戰鬥的把握,對於戰機的把握,又怎麼可能是這些人可比?

    方明刀光揮舞之間,每一刀都妙到了極致,讓人感覺沒有半點破綻。

    每一刀,都直指對手的破綻,都可以稱的上巧奪天工。

    不少山賊露出了驚恐的眼神,他們更是感受到,在方明手中,那把刀竟然好像擁有了靈性,擁有了自己的生命一樣,真正做到人刀合一的技巧頂峰境界。

    這是頂峰的技巧。

    凡俗頂峰的技巧。

    這些山賊,少則只有二十多歲,多則三四十歲。

    他們有多少戰鬥經驗?

    只看他們的年歲,就知道,他們的戰鬥經驗,只是尋常凡人級別的。

    甚至,山賊毫無疑問,在戰鬥經驗上,是要遜色那些正牌古代士兵的。

    而方明呢?

    萬億年的戰鬥經驗,搏殺經驗。

    山賊們頂多二三十年的搏殺經驗,能夠與億萬年搏殺經驗的方明比技巧嗎?

    自然不能。

    兩者的技巧相比,就彷彿是天上和地下的差距,如同螢火之光與浩日的差距。

    對於方明來說,這些山賊簡直就是廢物中的廢物。

    空有一身強壯的體格,壯年的身軀,在力量上比起方明這個弱受少年,要強大幾倍。

    但在實際戰鬥中,力量上哪怕強了幾倍,方明都能在一刀之下,以妙到極致,直指破綻的技巧,將其斬殺掉。

    力量強了幾倍,人數又多。

    又能如何?

    山賊們的戰鬥經驗對比億萬年的搏殺經驗,簡直是差到了極限,力量只是翻了幾倍,人數只是翻了十幾倍,還沒有達到方明不可抗力的那種絕望力量上的對比差距。

    自然無法逃過方明的長刀斬殺。

    短兵相接中,一個又一個的山賊,死在了方明手中。

    剩下的山賊見勢不妙,被方明如魔鬼一般,刀刀落下皆殺人的舉動嚇怕了,直接潰散而逃。

    方明從頭到尾,只是殺了十一個山賊。

    但卻跑了二十多個山賊。

    潰逃。

    這就是士氣上的碾壓。

    什麼死戰到最後一人,堅決不退的傳說……那只是傳說而已。

    現代軍隊,都無法做到面對敵人,戰到最後一兵一卒。

    更何況是古代的山賊?

    實際上,當方明以殘忍的手段,快速擊殺六七位山賊時,山賊們就已經被嚇破膽。

    之所以死亡山賊數量是十一人。

    那是因為,嚇破膽的山賊,逃跑時毫無章法,互相之間甚至撞到了一起。

    然後同時倒在了地上,起不來了。

    面對這種情況,方明只能選擇補刀,畢竟這種連逃跑都逃不好的山賊,自然只有這種下場。

    這也讓方明刀下,又多了幾道亡魂。

    “魔鬼!他是魔鬼!我看到了,王二連揮刀的時間都沒有,就死在了他的手下!”

    “明明不是超凡者,怎麼可能有這麼可怕的實力?”

    “你們不要阻攔我逃跑!讓開!趕緊讓開!”

    “滾啊!別攔路!”

    “怎麼會有這麼殘忍的人,殺人竟然不產生半點情緒波動,彷彿機械殺人一般。”

    “這種怪物,應該找二當家或者大當家來對付他!”

    山賊四散而逃。

    明明,他們知道,方明的力量並不強大,全憑技巧。

    而力氣是可以被消耗的,不可能永恆存在的。

    若是三十多人一起上,也未必不能對方明造成傷害,乃至殺死他。

    只要耗盡足夠的力氣,就能夠造成這種結果。

    道理是這樣的。

    但誰也不知道,要消耗多少人的性命,消耗多少山賊的性命,才能擊殺這個少年。

    山賊們都想著。

    萬一死的人,是自己呢?

    自己這條命,死在這裏,也太冤枉了。

    山賊們都不想讓自己死,要死的話別人去死,去攔住這個怪物,但不要拉住自己。

    當一個人是這種想法時,不可怕。

    但當所有山賊,都是這種想法時,就演變成了一場大潰敗。

    士氣散了。

    於是,山賊團潰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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