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青銅將軍
葉恆沉思了幾秒鐘,最終同意了交流。
不過他並沒有讓斥候停下腳步,而是繼續朝著遺蹟走去。
在他同意交流之後,一個訊息框出現在了兩人的面前。
葉恆還沒來得及說些什麼,下一秒,便看到對方已經打出了幾個字。
“別碰那個遺蹟!”
看到這,葉恆的臉上露出一抹笑容,“還真是衝着遺蹟來的。”
“為什麼?”葉恆十分平靜的發了一句,斥候則繼續大跨步的朝著遺蹟走去。
“那遺蹟是我先看到的!那是我的東西!”
“如果你敢碰我的遺蹟,我就派兵去攻打你!”
“我勸你最好別在讓斥候過去!要不然我叫你有來無回!”
看到這,葉恆頓時就樂了。
他比自己先看到?那為什麼是自己的斥候先到達附近。
還攻打自己?現在整個世界範圍內,葉恆的戰力都是頂流,敢說來攻打他,實在讓人覺得可笑。
懶得和這傢伙在廢話,葉恆直接發了一句“先到先得”,然後便關閉了聊天面板。
而與此同時,密林南部一位統治者在看到自己發起的交流竟被對方直接關閉,最後只剩下一句“先到先得”懟在自己的臉上,頓時憤怒得將面前的桌子一腳踹倒。
“混蛋!混蛋!竟然敢搶我大武國的遺蹟!我要殺了你!“
男子名叫劉巖,是密林之中另一個玩家勢力“大武國”的統治者。
他的斥候其實並不比葉恆的斥候早發現這個遺蹟,這遺蹟也不屬於他,甚至他是剛剛纔發現這個遺蹟的。
只是在看到遺蹟附近有不屬於自己的斥候,見遺蹟裡的東西要被別人拿走,心中的貪婪與妒忌讓他無法理智下來。
而且雖然同在一片密林之中,不過他的位置並不是像葉恆那般,正處於密林的中間地帶,而是隻佔據了南邊密林的一角。
加之這個位置也沒什麼危險,所以危險評級僅僅是1級。
第一次任務時乾脆就沒遇到任何的危險,發展一路順風順水,中間還拿了不少遺蹟。
這短短一個月的時間,他的總人口數已經突破了50大關,兵力足足有20人。
頗有一種氣運之子的感覺,也讓他頗為自豪,當那些聯盟向他發來邀請的時候,紛紛拒絕,只為顯得自己獨一無二。
而他在世界頻道里和別人聊天時,問過別人的兵力,基本上都是3、5個,甚至就連世界頻道里,最大聯盟的盟主,巨龍帝國,兵力也才23個人而已。
在得到這樣的答案後,他立刻就膨脹了起來,自認為是氣運之子,唯一的主角!
所以現在,在面對葉恆的時候,才能大言不慚的說出要派兵去攻打葉恆的話。
但他似乎完全不知道,什麼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葉恆的斥候在幾分鐘後進入到了遺蹟裡。
而劉巖卻只是傻傻的看著,什麼都做不了,氣得都快炸了!
他再一次讓斥候向對方發起了交流邀請。
而此時,葉恆正靜靜地看著斥候在進入遺蹟後,得到的獎勵。
“您的斥候在遺蹟中尋找後,發現了一個一套青銅鎧甲和青銅劍。”
“使用該鎧甲後,您可以讓您的任意一個單位轉化為3級特殊單位,青銅將軍。”
看到提示,葉恆的臉上露出一抹微笑。
“又拿了個特殊單位,運氣不錯。”
現在還剩下兩個遺蹟,不過離得都挺遠的,應該還有幾天的時間才能到。
至於青銅鎧甲,葉恆思索了一下之後,決定直接給斥候用。
反正他現在一共有5個斥候,但其實根本就用不上那麼多。
於是點選“青銅鎧甲”之後,直接將其裝備到了斥候身上。
“您的斥候已轉化為3級特殊單位,青銅將軍。”
但話音剛落,下一秒,便看到一條訊息跳了出來。
“對方斥候的統治者希望與您交流。”
葉恆的眼神中劃過一抹溫怒。
他很不想理這個混蛋,看他那說話的樣子,完全就是個無賴。
如果他是個城邦,那葉恆肯定二話不說就給滅了。
可他偏偏是個玩家,那葉恆就不能亂來。
玩家在建立大本營之後,都會有世界頻道,要是直接去打,這傢伙在世界頻道里把自己的各種實力全部說出去,那葉恆隱藏了這麼久可就都完蛋了。
而且被暴露實力什麼的倒還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滅了這傢伙的話,肯定會給別人一種自己很好戰,很暴戾的感覺。
野獸如果提前暴露自己的獠牙,那勢必會引來眾人的注意。
雖然葉恆從來到這個世界的那一秒種,就已經確定了自己的目標,消滅除自己以外的所有文明,統一這個世界。
但太早暴露自己的野心,絕對會被爭對。
所以對於葉恆來說,最好的戰爭方式,就是“被動式戰爭”。
簡單的來說,就是不是自己想打的,是被逼無奈之下,不得不和對方開戰!
類似於當初某漂亮國打伊拉克的時候,拿出一小管洗衣液,說伊拉克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然後就出兵了。
整個的總體邏輯就是,不是我想打你,而是你在研製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我不打你的話,你這個武器就要威脅到我和大家了。
當然,這只是一個比喻,葉恆可不會用這種把所有人都當傻子的方法。
他要做的,遠比漂亮國做的更加的高明,精彩。
他要讓對面先打自己,然後在世界頻道上佔領道德制高點,告訴所有人,自己不想開戰,不想破壞和平。
然後在給出一點點的犧牲,讓自己變成實實在在的受害者,等到所有人都覺得對方的所作所為罪大惡極的時候,才發兵去征討。
那時,自己的一切行為,都將變成正義之舉!
沒有人會覺得葉恆做錯了什麼,即使他殺了對方的統治者,都沒有人會覺得過分。
當你走在大街上,突然殺了一個人,那大家都會覺得你是個瘋子,殺人犯。
但如果你走在大街上,一個人突然過來捅了你一刀,你反手將他制服,那你就不是殺人犯,而是正當防衛的普通人。
而如果你向大街上的行人宣傳,自己常年被某人的虐待,並且在讓眾人親眼目睹一次。
那你即使把他殺了,捅他百八十刀,你也是一個可伶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