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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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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為愛增肥之成了書商

    凌天動容,他將阮小夕抱在懷裏,輕輕的說了句“小傻瓜,別的女生都盼著被嬌養,你偏偏要養我,不是自討苦吃?”

    阮小夕甜甜的一笑:“誰說女生養家,就一定會苦,我其實很開心。”

    “哦,為什麼?”

    “你不知道現在的天哥,有多熱多受歡迎嗎?數不清的女孩子爭著要給你當媳婦,想要養你呢!”

    “呵。”凌天一笑,“那,我老婆吃醋沒?”

    阮小夕搖頭:“沒有,因為老公的心裏,只有我一個人。”

    兩人正在說著,床上卻發出嘟嘟的響聲,凌天一聽,不好,模擬器竟然出問題了!

    《花芊骨》已經拍攝完成,一經上映,引起巨大的反響。

    影迷們分成兩大陣營,支援殺阡陌的,和支援東方彧卿的,甚至都打起來了。

    她們紛紛表示,小骨應該跟自己支援的男主,發生點什麼。

    這些影迷們也紛紛去網站上續寫,其中人氣最好的,就是阮小夕的書。

    她趁凌天去修復的時候,開啟啟點中文網。

    她寫的兩本書,《我和殺阡陌姐姐的美妝生活》已經衝到暢銷榜第一位,竟然把凌天的書都壓了下去。

    而書迷們紛紛要求,把這本書出版,她們要看實體書!

    阮小夕眼前一亮,已經承諾要養凌天的她,發現了一條致富路,一個非常好的商機!

    她立刻付諸於行動,創立了【勤與緣】文化公司,成了一位書商!

    目前她有兩本書,另外一本是《三生三世千里桃花》,也已經接近尾聲,人氣雖然不如殺阡陌那本,可也是暢銷榜前十。

    兩本書加在一起,如果出版的話,相信可以賺不少!

    她立刻抓緊時間,把結尾寫出來:

    “···不意腳下一滑,險些就要栽下雲頭,幸好被一雙手臂穩穩扶住。

    墨淵的聲音在後頭響起:你怎的這般不小心,駕個雲也能跌下去?

    我轉過身緊緊扣住他的手腕子,急切道:夜華呢?師傅,夜華呢?”

    其實阮小夕挺喜歡墨淵的,她原先想,讓淺淺愛上墨淵。

    可是,支援夜華的書迷,要多的多,看來大家都喜歡小奶狗啊。

    她可不會傻憨憨的,跟書迷們對着幹,反正看書的都是上帝,她就按上帝的意思去寫。

    “墨淵說,父神當年用一半的神力做成仙胎,供夜華投生,他投生後,這神力便一直隨著他,藏在他神識。

    三年前他不知道夜華還砍了瀛洲的四頭兇獸,得了父神的另一半神力,才以為他已沒救了。

    想必夜華是以父神的全部神力抵了東皇神的滅天之力,元神被這兩份力衝得損傷了些,便自發陷入了一輪沉睡,卻叫所有人都以為他是魂飛魄散灰飛煙滅了。連夜華他自己,怕也是這麼想的。

    墨淵說,他這一輪沉睡本應睡上個幾十年,可玄晶冰棺是個好器物,無妄海雖是沉天族遺體的,其實卻是個修養聖地,才叫夜華只三年便能醒來,實在歪打正著。

    他說的這些話我大多沒聽見,只真切的聽他說,小十七,夜華回來了,他剛落地便奔去青丘找你,你也快回去吧。

    我從沒想過夜華他竟能活著。雖默默祈祝了千千萬萬回,但我心中其實明白,那全是奢望。

    夜華他三年前便灰飛煙滅了,狐狸洞前的桃花下,還埋著他臨死穿的那身衣袍,他死了。

    他臨死前讓我忘了他,讓我逍遙自在的生活。可、可墨淵說夜華他醒過來了,他沒有死,他一直活著。

    我一路騰雲回青丘,不留神從雲頭上跌下來四回。

    過了谷口,乾脆棄了雲頭落地,踉踉蹌蹌朝狐狸洞奔,路旁遇到一些小仙同我打招呼,我也全不曉得,只是手腳不由自主發抖,怕見不到夜華,怕墨淵說的都是糊弄人的。

    狐狸洞出現在眼底時,我放緩了步子。很久不從正門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種下的桃樹已開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綠的樹,碧色的潭水,三年來,我頭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過雲層照下來,青山碧水中的一樹桃花,猶如九天之上長明不滅的璀璨煙霞。

    那一樹煙霞底下立著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長手指輕撫跟前立著的墓碑。

    就像是一個夢境。

    我屏著呼吸往前挪了兩步,生怕動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轉過頭來,風拂過,樹上的煙霞起伏成一波紅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見的模樣,如畫的眉眼,漆黑的發。紅色的海浪中飄下幾朵花瓣,天地間再沒有其他的色彩,也沒有其他的聲音了。

    他伸手輕聲道:“淺淺,過來。”

    兩本書都完結了,阮小夕盯著電腦螢幕,半晌沒有動。

    心裏有點不捨,還有點失落,這或許就像看著親手養大的孩子,要離開自己時的感受。

    當敲下全書完這幾個字的時候,阮小夕坐在椅子上,徹底陷入沉思。

    花芊骨已經拍攝完了,還沒有上市,如果反響好的話,能不能把這兩本書也改編拍攝了?

    就在這時,馬俊打來電話:“嫂子,快來看我的直播!”

    阮小夕點開他的連結,進去一看,馬俊正穿著殺阡陌的衣服,學著殺阡陌的聲音,在賣化妝品!

    本來這本書就是美妝生活,受眾大多都是喜歡美妝的妹子或者男生,和殺阡陌一樣,對於美有極致的追求。

    雖然馬俊長的不怎麼好看,可化上妝,穿著古裝,留起長髮,看上去很有點意思,仙風道骨的。

    他正拿著一個紅色的小瓶子:“這是世界上最好用的眼霜,我就是用了它,纔會風姿綽約,瀟灑迷人,用的時間長了,更會心地善良,愛天愛地愛大眾!”

    他說著,在小紅瓶裡擠出一些,抹在眼角:“你們有沒有看到效果,我本來有一些細紋,現在,沒了!”

    網友們看著他,忍俊不已,紛紛點贊,發彈幕:“俊子哥,我們沒看到你的小細紋啊,就看到一張臉油光滿面,水潤光滑!”

    “啊,這是因為我用了左手指月水乳膏,美顏護膚,超級滋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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