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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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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他的側臉可真帥!阮小夕的日記

    人群中,有人惋惜的說了句:“明浩生病了,好像還挺嚴重的,都爬不起來了!”

    “生病了?”

    阮小夕一愣,眼前浮現出一個虎頭虎腦的小男孩,他經常光著膀子在河裏摸魚,就爲了送給自己熬魚湯。

    後來她去北城唸書,小男孩就把魚曬乾,用鹽醃起來,讓阮小夕捎去學校吃。

    可她都留給爺爺,一口都捨不得吃。

    那個善良可愛的孩子,生的什麼病?

    農村的醫療條件很差,普通的感冒發燒都會很麻煩,這也是阮小夕學醫的原因之一。

    “爺爺,老公,你們先回家,我去看看明浩!”

    “好,你快去快回!”

    凌天扶著爺爺,跟著眾人往家走去。

    他們修建房子的時候,順手也把路修好了,乾淨平坦,不再坑坑窪窪的。

    沒走多遠,一片小樹林出現在眼前,在綠樹掩映中,是一座三層的米色別墅。

    看上去清新別緻,極具鄉村風情,散落在蒼翠樹木的掩映之中;置身其中,便遠離了所有的都市塵囂,寧靜幽遠,令人心安。

    “這是?”

    “爺爺,沒錯,這就是新房子!”

    別說老人愣了,就連凌一東和張慧也出乎意料,沒想到蓋的是別墅!

    那兩間泥草房,總共加起來都不到40平,如此狹小的位置,這樣倒充分利用了。

    他們邊說邊走進來,結果一進門,就忍不住驚讚,映入眼簾的竟然是個小花園!

    鮮花綠植,小溪潺潺,走到石頭鋪就的小路盡頭,馬俊推開房門,乾淨明亮的廚房,嶄新齊全的廚具,盡顯眼前。

    無論是做菜還是吃菜,都讓人心情愉悅。

    順著旋轉樓梯向上,是採光很好的兩室一廳,再向上,就是三層,一間書房,一間客臥,還有一個小露臺,小露臺上放著一架白色的鞦韆。

    別墅的面積不大,但設計非常合理,裝修的也很雅緻大方。

    “爺爺,您還滿意吧?”

    “滿意,滿意,謝謝孩子們!”

    爺爺由衷的說道,“真想不到,我一把年紀還能享受這麼好的生活!”

    參觀完了,凌一東和張慧開始整理帶回來的一個大箱子,是之前泥草房裏的東西。

    “老爸老媽,你們陪爺爺,我跟俊子去做飯!”

    “好唻!給俊小子做點好吃的,多虧了他!”

    “嘿嘿!”

    馬俊傻笑著,跟凌天下樓來到廚房,一邊做菜,一邊聊天。

    “俊子,我發現你身體素質強了很多,那天惡狼出現的時候,你竟然跑的挺快!”

    “嗯呢,鍛鍊,日日夜夜的跟鐵錘鍛鍊啊,能不強嗎?”

    “額,我覺得你在開車,但沒有證據!”

    這時,一個小孩跑進來:“小夕姐姐的本子掉了!”

    應該是老爸搬東西的時候,不小心掉的。

    凌天接過本子,拿了一些吃的遞給小孩,他歡天喜地的走了。

    一個很舊的硬皮本,紙頁都泛黃了,但是非常眼熟。

    他忽然想起來,這是阮小夕的日記本,前世火化遺物的時候,那幾頁娟秀的文字浮現眼前,上面還有自己的名字!

    他當時去拿,卻晚了一步,只搶到幾個飛灰的字句:凌天,我喜歡你······

    !!!

    他知道偷看日記是不對的,可,忍不住啊!

    前世參加完阮小夕的追悼會之後,他就一直納悶,阮小夕為什麼會喜歡自己?

    那個心思全在遊戲上,眼神都不丟給她,甚至還附和同學們嘲笑她的自己,有什麼值得她喜歡的?

    馬俊湊過來:“什麼東東?”

    凌天心跳加速,抬腳走出廚房:“你做菜,我出去一下!”

    馬俊:“天哥,你依然無情無義!”

    凌天來不及回答,來到院子裡的旋轉樓梯處,這裏有一張藤椅。

    “X年X月X日星期一晴”

    今天,我成了一名高中生,離開家鄉來到陌生的城市,我很想念爺爺。同學們說話的聲調都很奇怪,我聽不懂,同桌更奇怪,一直在打哈欠,眼裏也佈滿了紅血絲,好像幾天幾夜沒睡覺了······

    “X年X月X日星期三多雲”

    今天,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凌天。他將書擋在前面,人卻睡著了,老師喊他回答問題都沒聽到,我想喊醒他,可是不敢······

    “X年X月X日星期五晴”

    我的同桌真的很奇怪,他總是在睡覺,永遠睡不醒的樣子,好像覺主······

    凌天無語極了,難道自己就靠傳說中的覺主魅力,征服了小女生?

    這也太離譜了!

    他帥氣的側臉上滲出汗珠,前世的自己是這幅吊樣,那她為什麼會喜歡?

    刷刷刷!

    凌天快速的翻動,一目十行的瀏覽。

    忽然,一行字跡闖入了他的眼簾:“今天,他終於不睡覺了,右手支頭,似乎在發呆。他的側臉可真帥,眼眸如星,唇紅齒白······”

    凌天眼神一跳,難道小丫頭也是顏值控,因為長得帥而喜歡自己?

    當然,絕大多數的人都逃不過外表的魔咒,好看的男生總是會有很多女孩子喜歡,比如當初那個班花。

    就算阮小夕如此,也無可厚非,不過接下來的話卻讓他傻眼了:“······不過,帥能當飯吃嗎,一天到晚的不學習,簡直就是混子。”

    !!!

    凌天全身都在冒汗,小丫頭對自己的印象越來越糟糕,根本不像喜歡啊!

    他更加著急且迅速的翻看,依然是娟秀的字型,工工整整的:

    “X年X月X日星期五晴”

    “壞蛋凌天,跟同學們取笑我,衣服是垃圾桶裏撿來的,玉米餅給豬都不吃······,他應該很討厭我吧,真巧,我也討厭他!”

    “X年X月X日星期一有風”

    “······睡得迷迷糊糊的他,忽然轉頭,我趕緊整理頭髮,可不想被他嘲笑,衣服破頭髮還凌亂。卻原來,他是看太陽轉到哪裏了,什麼時候放學。哼,討厭他!”

    凌天的心越來越涼,完了,還以為小丫頭早就愛上他,甚至愛的不可自拔呢。

    不過,這也正常,前世的自己也確實沒什麼值得她愛的。

    可追悼會上,自己搶出來的字句,又怎麼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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