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回憶1
感覺到有點累了,吳信哲和黃影念在石頭邊坐了下來,曾經的一些回憶浮現腦海。
在神堂灣宮殿。
……
奇皇后淚目,“當年我從高麗被進貢入宮,一路走過了多少艱難險阻,多少權力鬥爭。對抗以前的皇后,幫助惠帝打敗燕帖木兒,絆倒脫脫。
身為一個外族女人,你覺得,他要是不愛我。能讓我上位嗎?
奇皇后扶著棺木只是一個勁的流淚。
吳信哲想起了。
草屋之中,與洛爭子的辯論。
吳信哲道,“其實我看的眼光看歷史,元朝在歷史上被很多華夏人所曲解,先從種族上來說。其實蒙古人並不是異族。也不能叫做異族,因為當時的漢人,也包括北方的其他人,比如女真人。
南方的漢人反而是叫做南人,這又怎麼說呢?元朝是因為後繼者為明朝,所以,爲了統治方便,他故意的去曲解,搞出什麼民族之爭。
而且在有的情況下,元朝是很好的。你像後來的清朝有文字獄,元朝就出來沒有,清朝有苛捐雜稅,元朝也沒有。”
落爭子笑了笑。“你說的沒錯,當年明太子徵召大員的時候,有下臣說過。元有天下以寬得之,亦以寬失之?”
“你在這裏見到的漢人書法,元朝統治中國,喜歡漢人的字,也是一種很好的籠絡方法,去除民族仇恨。”
“是的。”吳信哲道,“我看歷史,倒不認為有什麼忠奸善惡之分。把中國歷史從時間拉長來看。各種來來往往,各種罪在當代,卻功在千秋。或功在當代,罪在千秋。已經不好區分了。我覺得這個世界大部分的東西,在現在的我看來都很難去區分善惡。”
“趙匡胤逆反,表面上背叛了舊主。可他統一了亂世,結束了幾百年來人的痛苦。帶來了中國歷史上一個很有意義很有底蘊的大宋朝。”
“天地間。也不存在什麼愛的愛不愛。老子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出衆。所以想當個聖人。按照老子的思想。也應該向對待動物一樣的態度。不去有那麼多的規定,讓它自然發展。黃老之學,無為而治。在漢文帝漢景帝面前就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
“洛爭子笑笑,我隱居。從老子的角度來又來說。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聘佩列,令人發狂,難得之貨,令人心嫉。是以聖人為腹,不目故去,彼取此。我只求能有一石食一瓢飲。豈不是活在真理之中。”
“身死而精神不亡,也為長壽。”
“落爭子對著吳信哲道,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耕田而食。地利與我有何哉?”
“是啊,這種境界也很美好。”吳信哲道,“我不禁想起了陶淵明的詩。富貴非吾願,帝鄉不可期。懷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登東皋以舒嘯,臨清流而賦詩。聊乘化以歸盡,樂夫天命復奚疑!千百年來。權力鬥爭,大同小異。好多人為一個“名”字。苦難奮鬥半生,但多半人不得其果。而得其果者。此名又能享受多久呢?”
“名只是一種心理感受。即為名利所搏。則在乎世間非議,乃心不平也。心不平則伴生痛。而名利一詞。好多人終其一生又能享受多久呢?自古以來。都是狡兔死走狗烹。君不見。不見。君不見啊!”
洛爭子道,“汝與吾甚投緣,人隱居,是居於山洞之中。外面又何嘗不是一個山洞呢?外面的人類也是山洞。人之山洞,帶來的枷鎖,或許比石洞更加的重。”
“你認為神是什麼?”吳信哲問道。
“道我也解釋不通。很多東西都沒有道理。上德若谷,廣德若雪,大方無邊,大器晚成,大音稀聲,大象無形,最白的東西。反而有汙漬,最方的東西反而沒有稜角。最大的聲音。聽起來反而像是無聲無息的。最大的形象。就是沒有形象。”
“對,過分追求名利,那肯定要付出代價,過分積累財富也要,滿足不是不上進。而是一種智慧。適可而止,才能規避一些危險,才能長久的平安。如果人人都滿足,天下不是太平。”
“所謂不出戶知天下。就小小的一方天地。研究身邊的幾個人。就能推之人間甚至宇宙。”
“沒有學識的人。有時候做事反而更加的直接。符合本性,反而成功,文學積累太多,或許反到被其所累。”
洛爭子道,“闢其門挫其銳,關注自己的貪慾。不露鋒芒沒有目的。解決事件的紛爭。消除人們的光耀和鋒芒。這個境界老子也叫做玄同,相同的境界。已經超過了親疏利害貴賤的這些事情的定義,所以這樣的人也被天下人敬重。”
吳信哲笑了,“請問情與理。哪個更好呢?”
“呵呵呵。”洛爭子也笑了。“這天下有勇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勇於堅強就會死。勇於柔弱就可以活。不鬥爭反而容易贏。少說話反而容易加深關係。”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元順帝后來加重各種稅收。人們都活不下去了。又害怕什麼事情呢?這也是朱元璋能夠成功的原因之一。”
“你像儒家,講究一個精忠報國,直麵社會。一直去探索一條改造世界的路。而道家老子,則是自然無為少欲,少思寡慾。到莊子已經是無己無功,無名逍遙放達了。道家。所重創的精神境界,有時候甚至有時候能夠超越人生困境和世俗情慾。超脫現實,所得精神自由。”
“那江山真的彌足珍貴嗎?一個人處心積慮的當高官,當皇帝,穿華服。難道沒有追逐名的成分嗎?追名利的成分,或許比追求物質的成分還更大,人們穿華服與穿人們穿華服與穿布衣又有何不同呢?都有同樣的保暖功效,但為何非要穿華服付出非常大的代價呢?”
“唉,元順帝與奇皇后,實在叫人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