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繼續公告牌
況且他同意不同意好像不重要,現在的年輕男女,只要喜歡就會在一起,家人嗎,大多都是順著女兒的心思。
一輩子只要找一個自己中意的就好。
但是找一個讓所有人都稱心如意的總是好的。
如同徐立,無論是人品,樣貌,才華都無可挑剔。
至於家世,對於藍家來說反倒沒有那麼挑剔,只要是清白家世就好,顯赫與否,倒是並不看重。
況且徐立自身的才華已經足以得到一切。
透過自己雙手打拼得到的東西纔是自己的。
在燕京來的時候,還穿著羽絨服,到了這邊,一件單衣就夠了。
接機的人很多,足足來了兩輛車子,藍辰夫妻,藍家的老爺子和藍雪的外公。
然後還有兩個年輕人,比之第一次來,徐立的待遇已經截然不同。
固然藍家家世顯赫,但是,能選擇徐立當女婿,他們也是與有容焉。
據說春晚落幕的時候,徐立的那一篇書法作品,被一位大佬興致勃勃的帶走了,應該是用作收藏了。
那麼以後真要對付徐立,手段上也要注意一些,拿的終究是徐立的作品,多少貼點人情。
況且從這一點也能說明,徐立是一個行得正坐的端的人,若真的不是什麼乾淨人,再喜歡那篇書法,也絕對不會動心。
到了那個層次對於慾望都是有著嚴格的剋制的。
別說是一篇仿品,就是真跡也不會動心。
總之,這篇臨摹的蘭亭集序讓徐立收穫很多,這都是陰性的資源,當然對於徐立來說,這所謂的隱形資源,他不會有任何念想。
“回家。”徐立被兩個老爺子拉到了車上,實在是困的厲害,昏昏欲睡的,再飛機上竟給人簽名了,原本打算睡一會兒的,結果斷斷續續的,終於還是沒了睡意。
如今下了飛機倒是睏倦的厲害。
不過兩個老爺子在,也不得不強提精神陪著兩個老爺子聊幾句。
回到家中,餃子已經煮好,看著熱氣騰騰的餃子徐立胃口大開。
藍雪也不例外,昨晚兩人就沒有吃過什麼東西。
吃了一頓熱氣騰騰的餃子,藍雪就拉著徐立走了。
知道爺爺和外公的心思,可是自家男人自己得心疼不是,不然,不知道要纏多久。
回到臥室,門一關,天下太平。
藍大小姐連胸衣都摘了,看著愕然的徐立,“你在想屁吃?睡覺!”藍雪說道!
“好吧!”徐立打了個呵欠,還以為藍大小姐要打響新年的第一炮呢!
這個時候真有點精神不濟。
廳裡,看著被藍雪拉走的徐立,藍雪的外公和爺爺一臉失望。
固然藍雪的爺爺是一個純粹的商人,但是愛好還是有的,尤其喜歡書法,這一點倒是與藍雪的外公不謀而合。
藍雪的外公還通知一聲,至於藍家老爺子壓根沒有任何通知,就這樣毫無預兆的出現了。
這一覺睡的很香,抱著藍大小姐柔弱無骨的身子,睡到了中午時分方纔醒來。
徐立看著眼睛亮的不像話的藍大小姐,“別鬧。”徐立輕聲說道!
藍雪咯咯一笑,“房間之中的隔音很好的。”藍雪低聲說道!
年輕男女之間,總是容易出火氣。
而這種黑暗之中朦朦朧朧的美感,有時候更讓人著迷,在聽到藍雪的話之後,徐立已經難以抑制。
……
洗了個澡,兩個人下樓。
兩個老爺子看到徐立的時候眼睛一亮,清楚兩個老爺子的心思。
把兩個老爺子撇下來,自己到樓上睡覺,這讓徐立心裏多少有點歉意。
“那個寫東西,是需要點心境和狀態的。”徐立有些尷尬的解釋道!
兩個老爺子聞言輕輕點頭,表示理解。
“先吃飯。”就在這個時候藍雪的母親說道!
都下午了,估計徐立也餓了。
“對,先吃飯。”有求於人,禮下於人。
早知道現在來好像剛剛好。
一大家子人在一起吃了一頓飯,接下來,終於到了徐立賣弄手腕的時候了。
蘭亭集序,這篇千古第一行文,徐立一口氣寫了兩篇,惹的兩個老爺子連連叫好。
待墨跡風乾之後小心翼翼的收藏起來,宛若是面對絕世珍寶一般。
書法就是這樣,喜歡的人喜歡的要命,不喜歡的人大多不屑一顧。
徐立寫完之後,揉了揉手腕,固然是一氣呵成,但是兩篇加起來篇幅不小,比之長恨歌也不遑多讓。
然後就見老丈人撇撇嘴,我這麼沒排麵的嗎?每一次都把我落下。
徐立休息了一會兒,終於還是又寫了一篇。
“以後不會再寫了。”徐立笑著說道!
加上春晚的一篇總共四篇,不管什麼東西,只要多了,就不值錢了。
徐立可不想弄的滿世界都是。
兩個老人聞言一臉激動。
藍辰也是如此,決定了以後就掛在他公司的辦公室裏。
至於藍雪的外公,一副笑眯眯的樣子,那些老傢伙想看,不拿點好東西怎麼成?
下午的時候,呆在家裏,沒打算出去,一年到頭都在奔波,這種呆在家裏困了睡醒了吃的日子纔是最舒服的。
而即便是新年,對於公告牌的征伐也沒有落下。
還是如之前一樣,兩首歌,如期上傳,這是年前就已經錄好了的。
今天,月初,兩首歌登陸公告牌。
對於西方的樂迷來說,藍神的兩首歌就是他們的福音,有些歌迷已經習慣開啟公告牌的榜單去尋找藍神的音樂。
而兩首歌也是一如既往的經典。
《ItsMyLife》
一首搖滾歌曲,徐立的歌單之中從來都不缺少搖滾這兩個字。
而搖滾,恰恰是最吸粉的歌,喜歡的人會喜歡的發瘋,徐立的作品一直都是這麼多樣性,所以覆蓋率最廣,不喜歡這首,但是可以喜歡另一首,總是可以找到你喜歡聽的那一種。
而不覺間,你會發現,你已經對他的音樂著迷。
第二首歌,前世一首經典的情歌,被稱為流行音樂的標杆,曾經在格萊美大放異彩。
傳唱整個世界的經典。
流行音樂的時代甚至因它而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