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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拜訪吳勝明(2)

    “吳先生,這種事,在現在人們的認知裡,也不是大不了的事,你既然和華先生有關係,那當年,華先生和黃先生合夥做的那幢房子產權問題,以及當年他們出錢的憑證……”

    “兩位,這事,我還真的不是很清楚,畢竟,這種事,我不便於相問的,不過,我有倒有一個提議,在那幢房的頂部,不是有一個備用房嗎,這個備用房是華國農和黃傑私會的地方,他們會不會把產權證和當時一些有關的憑證放在那備用屋裏呢?”

    言歌叫了起來,“吳先生,這事還真有可能。”

    “吳先生,這間備用屋,你也去過嗎?”

    吳勝明臉有點紅,點了點頭,“去過,而且,還不只去過一次,我開始和國農交往時,黃傑其實還不知道,但是這種事,也是紙包不住火,最後還是讓黃傑知道了,我以為,國農和黃傑主會鬧矛盾,但結果卻出人意料之外,兩人不但沒有鬧矛盾,關係反而更好了。”

    齊麟一笑,“吳先生,這怎麼可能,不管是哪個圈子裏,在這個方面,最容易吃醋的。”

    “兩位,你們不是這個圈子裏的人,有些事,你們是不很清楚的,在圈裏,其實有一個角色的問題,國農和黃傑其實是同一個角色,而我則是另外一種角色——不好意思,關於這一點,我不能說得太——總之,國農和黃傑兩人對我都感興趣,這樣,我們三個人就經常在一起,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很多年,後來,我因為身體的原因,就離開了他們,以後與他們的來往就明顯地減少了。”

    “吳先生,你提供的情況,對我們幫助很大,我有一個請求,如果我們找不到房產證和當時做房子的相關憑證,當華家,黃家兩家案子開庭時,你願意出庭作證嗎?”

    “如果能解決兩家的糾紛,我當然願意。”吳勝明說,“畢竟我和華少爺,黃少爺的父親有過一段來往,我不希望華黃兩家成水火不相容之勢。”

    “吳先生,那我們先謝謝你。現在我就去找華少爺。”

    吳勝明說:“有什麼要我幫助的,請隨時來找我。”

    “謝謝你,吳先生!”

    言歌和齊麟再一次來到了華家。

    華順志招呼言歌和齊麟坐下,又是拿煙,又是泡茶,顯得很熱情。

    “齊律師,替我出庭辯護的事,你想好了嗎?”

    “華少爺,我想好了,這事,我答應替你出庭辯護。不過,這個案子,因為時間太長,查起來有點難度,所以,還得得到的你的大力相助。”

    “齊律師,出錢出力的事,只要用得著我,我一定不會推諉。”華順志說,“只要能證明,我現在住的這幢房子我有合法的繼承權,我什麼都願意做。”

    “華少爺,這幢房的樓頂有一間屋子,你有沒有上去過?”言歌說。

    “沒有,從來沒有,我爸在世的時候,從來也不允許我們上去,其實,我也上去不了,上樓頂有一個門,長年是鎖著的,我相信,黃兵也沒上去過。”

    “華少爺,有一件事,我說出來,你千萬不要在意……”齊麟說,“……”

    華順志說:“齊律師,你說吧,是什麼事?”

    “華少爺,其實,你父親華國農和黃兵的父親黃傑,當年可是很要好的關係……”

    言歌嫌齊麟說得不夠明白,插話道:“華少爺,其實,他們一對同性戀人,當年,就是爲了約會方便才合夥建這幢樓房,而樓頂那間屋子就是他們約會的專用屋子,我這樣說,你不會介意吧?”

    華順志微微一笑,“言小姐,其實,我早知道我爸的身份,而且,我爸和黃叔叔也是因為……他們倆是死於……這事,我不說你們也明白的。”

    齊麟說:“華少爺,我們理解的,我現在想說的當然不是這個問題。你父親和黃傑的關係是那麼好,當年這幢房的房產證和相關的憑證說不定就在樓上那間屋子裏,只要找到房產證和相關的憑證,就很容易知道當年你父親和黃傑父親在這幢房子所花錢方面的分配關係,有了這些資料,你們兩家的官司其實也不用打了。”

    “齊律師,可是樓上這屋子,我進不了呀。”

    “華少爺,事關重大,其實,可以採取殊方法,比如說敲掉門……”

    “言小姐,黃兵會不會出麵鬧事?”

    “華少爺,他鬧事,你也不必怕,再說,這事,你可以暗中進行……”

    齊麟打斷了言歌的話。

    “華少爺,這事做起來,其實很簡單,到街上找一個開鎖匠,可以神不覺,鬼不知地開掉門的。”

    華順志想了想,“好,我這就去找人來開鎖。”

    很快開鎖匠就找來了。

    開鎖對於開鎖匠來說,其實相當容易,樓頂的進門,和樓上小屋的門,開鎖匠不到五分鐘就搞定了。

    小屋裏有床,有沙發和櫃子等。

    “華少爺,你檢視一下。”

    華順志開啟櫃子,裡面有好幾個檔案袋。

    拿出檔案袋的資料一看,華順志興奮得叫了起來。

    “齊律師,言小姐,房產證,購物憑證都在……”

    齊麟接過房產證一看,上面有華國農和黃傑兩人的名字,這就起碼能證明,這幢房子是兩人共同所的,當然,鑑於華國農和黃傑兩人特殊的關係,也可挑出問題,所以還得找這幢房子是兩人共同出錢的證據。

    購物憑證並不能顯示這一點。

    “華少爺,再找一找,看看有沒有其它的東西。”

    華順志繼續在櫃子裡翻找,找出一本日記本。

    齊麟接過日記本,翻了一下,上面記有哪年哪月哪天,是誰買了什麼材料,在最後一頁上面,還有一張表格,列出建這幢房子的總費用,最後一行小字,寫得明白,華國農和黃傑各出一半的錢。

    “華少爺,有這個日記本和房產證,就夠了。”

    “齊律師,這麼說,這官司不用打了?”

    “原則上,是可以不打了,不過,如果黃傑堅持要打,這官司你贏定了,這些資料,我先拿過去,不打官司更好,我會還給你,真的要打,等官司打完了,我自然也會還給你。”

    “齊律師,我看這樣吧,我把這些資料全部影印一份,在開庭之前,拿給黃兵看看,如果他能撤訴,自然更好了,他要堅持話,也只好出庭了。”

    “行,就這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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