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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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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六十章 你再說我沒吃

    “啪嗒!”

    時鐘的指標,剛剛指向十二,林北就從床上筆直的坐了起來。

    不多不少。

    正好是凌晨四點。

    也許是穿衣服的動作稍微大了一點。

    睡在隔壁床的哈利,半夢半醒的揉著眼睛:“表哥,你為什麼會這麼喜歡跑步啊?睡懶覺難道不舒服嗎?”

    “睡懶覺當然舒服。”

    林北淡淡一笑,捏著身上的肥肉:“可是沒辦法,表哥要減肥啊!”

    “減肥嗎?唔……好像也是。”哈利半夢半醒的嘟囔:“表哥你太胖了,是要減肥。”

    林北笑著搖搖頭。

    不再理會睡迷糊了的哈利,邁步衝出家門,順著公路,以每小時六十公里的誇張速度,一路狂奔。

    路邊的景色。

    就好像流水一樣從身邊劃過。

    林北能清楚地感受到:他的力量,正隨著奔跑一點一滴的增加。

    哈利剛剛問他。

    為什麼這麼喜歡跑步。

    沒錯,他爲了減肥而跑步是真的。

    可是……

    這只是其中一個目的。

    他跑步,可不單單只是爲了減肥!

    “開啟系統面板!”

    “叮!”

    人物:林北。

    當前世界質量差:一千億。

    穿越時間:第七天。

    “舔狗小統。”

    “以正常成年男人的身體素質為單位1,計算出我穿越到這個世界,第一天的身體狀態。”

    “是!”

    舔狗小統點點頭,很快就按照林北的的要求,修改系統面板,給出了答案:

    0.2!

    沒錯!

    林北第一天到哈利波特的世界時,身體素質,只有一個成年男人的五分之一。

    至於為什麼會這麼低。

    主要,有兩個原因!

    第一,自然是他的年紀。

    他今年纔剛剛十一歲。

    身體素質,自然不如成年男人。

    不過……

    按理來說。

    一個正常的十一歲孩子。

    怎麼也該有一個0.3,0.4。

    0.2,再怎麼說,也低了一些。

    所以……

    第二個原因,就是肥胖。

    肥胖,雖然給他增添了一點力氣,卻在全方位的身體素質上拉了後腿。

    所以……

    林北沒有騙哈利。

    他是真的要減肥!

    不過……

    除了減肥之外。

    他跑步的第二重目的。

    “舔狗小統,把我現在的身體素質,也以正常成年男人為單位一,計算出來。”

    “是!”

    舔狗小統自從在fate世界被林北折服之後,再也沒有二心,一心輔佐林北。

    給出地資料是:

    2!

    沒錯。

    只跑了短短七天。

    林北的身體素質,翻了整整十倍,擁有了正常成年男人的兩倍體能。

    當然了!

    正常的跑步,鍛鍊。

    不可能有如此誇張的效果。

    可是……

    大家不要忘了!

    林北這一路走來。

    收到為數不多的鑽石寶箱裏,頭一個,就是琦玉的無限成長天賦。

    一千億倍。

    是一個很微妙的數字!

    它既不像寄生獸世界,恐怖的一萬億倍,直接將林北的細胞湮滅,致使林北根本來不及鍛鍊。

    讓細胞變強。

    也不像動物狂想曲世界,只有一萬倍,林北直接無敵,根本不需要鍛鍊。

    所以說……

    一千億倍。

    是一個非常微妙的數字。

    恰好讓林北變成普通人,卻又不至於,讓林北生命崩潰,疲於奔命。

    有時間。

    用訓練方式變強!

    也正因為如此……

    林北才能在七天之內,變強十倍。

    當然了!

    要不是因為這個世界,跟“諸天”大世界,終究還是有一千億倍的質量差。

    林北懷疑。

    這個數字,可能會更加誇張!

    畢竟……

    想當初在一拳世界。

    他可是一天虎級,兩天鬼級,三天龍級,四天神級,第五天一拳滅神。

    七天變強十倍。

    已經算是慢的了!

    不過……

    你以為,可以鍛鍊變強,就是林北這麼喜歡跑步的秘密了嗎?

    天真!

    這只是第二重目標罷了。

    第三重目標……

    “你來啦!”

    站在朝陽的微光中。

    少女蓬鬆的亞麻色的長髮和褐色瞳孔,全都被染成了絢爛的金色。

    赫敏!

    或者說……

    億萬少年的初戀情人。

    艾瑪·沃特森!

    說實話。

    艾瑪·沃特森扮演的赫敏,不愧女神之名,饒是林北見慣了美人。

    每次一看到這位。

    也還是會由衷的在心中讚歎:“嘿,這小娘們,長的真是嘿……”

    咳咳!

    說錯了,重來。

    每次,林北一看到這位,都會由衷的感嘆:真可謂是聘聘嫋嫋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春風十里揚州路,捲上珠簾總不如。

    咳咳!

    拽文結束。

    咱們書歸正傳。

    衆所周知……

    林北是天字第一號老實人,美女什麼的,向來都不會放在心上。

    “嗯!”

    舔狗小統贊同的點頭,然後在系統裡小聲BB:你向來都是放在床上!

    “多嘴!”

    在系統空間裡,教訓過舔狗小統,林北順手,絕對是順手,從系統空間裡,拿出了一瓶恰好,絕對是恰好,赫敏喜歡喝的菠蘿口味運動飲料。

    我知道。

    看到這……

    有很多人肯定會覺得。

    林北他變了,他不在是那個又高冷,又英俊的男神,變成舔狗了!

    如果。

    你真這麼想……

    那我只能說:

    你實在是太天真,太稚嫩了,我罰你,返回第一章,重頭重看。

    好好複習一下“林北”學!

    因為……

    一接過飲料,赫敏就紅著臉,十分有禮貌的朝林北輕輕點頭:

    “謝謝!”

    “叮!”

    “收到赫敏的暖心感謝,獲得青銅禮盒一隻,開啟青銅禮盒,獲得小熊內內一條!”

    “小熊內內?”

    林北不禁微微一怔,在心中的大喊一聲:我青回,這都多久沒見過這麼少女的東西了?

    凱沙,綱手,莫甘娜,這一路上遇到的女人,可都不是會穿小熊的單純角色。

    不得不說……

    青春少女的味道,還真有點懷念!

    當然了。

    這都是林北的內心想法。

    現實中……

    林北只是淡淡一笑:

    “走吧,咱們該跑步了!”

    “嗯!”

    赫敏點點頭,也邁開步子,跟林北一起,沿著倫敦的花園街道晨跑。

    其實……

    林北跟赫敏認識,也是機緣巧合,在前幾天晨跑的時候認識的。

    赫敏從小就養成習慣,每天早起晨跑,去倫敦的中央公園看書。

    於是……

    在林北的刻意結交下。

    兩人很快就發展成了,每天一起床,就要一起出發的PAO(跑)友。

    在這期間……

    林北自然是沒少刷赫敏的好感度,帶一瓶運動飲料什麼的,不過是日常罷了。

    也因此。

    收穫了赫敏不少謝謝和謝禮。

    只可惜……

    一直到今天,他終究也沒能把赫敏身上最有價值的魔法師天賦刷出來。

    要知道……

    赫敏的魔法天賦。

    可比哈利要強多了!

    這一點,無論是在原著,還是電影,乃至同人裡,都表現的清清楚楚。

    就說一點。

    赫敏在六年級的時候,就已經熟練的掌握了無聲咒,既不需要念出咒語。

    即可施咒。

    而能否無聲施咒。

    其實是檢驗巫師強大的分水嶺!

    你可以簡單想象一下。

    兩個巫師戰鬥。

    一個還沒施咒,就先把自己接下來要施展什麼咒語給喊了出來,讓對方有所防備。

    另一個。

    則揮一揮魔杖。

    就直接施展了魔咒,直到死,你可能都不知道他施展了什麼咒語。

    這兩者的差距,會有多大?

    如果還不能理解。

    簡單解釋一下:

    鬥地主,玩過吧?

    不會無聲施咒的魔法師,就好像是明著牌,在跟別人玩鬥地主。

    一個明牌,一個不明牌。

    你說這兩者之間的差距會有多大?

    不會無聲施咒。

    就好像露著底褲跟別人戰鬥!

    而讓人感動的是……

    救世主哈利。

    一輩子都沒能把褲子穿上!

    甚至在他跟伏地魔最後一戰的時候,都是把底褲頂在頭上,扯著嗓子喊的:

    除你武器!

    說老實話。

    要不是他身上有主角光環(伏地魔的靈魂碎片,相當於伏地魔殺了自己),他早就死了。

    所以說……

    如果能選擇的話,林北更想要美少女赫敏的魔法天賦,而不是哈利的。

    不過……

    沒辦法。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主角哈利的魔法天賦,勉強湊合吧!

    “?”

    哈利:我想打人!

    …………

    歡樂的時光總是很短暫,林北和赫敏總覺得,好像還沒跑多久的功夫,倫敦的中央公園就到了。

    而到這。

    也就意味著。

    林北跟赫敏也就該分手了。

    因為,赫敏要留在中央公園看書,而林北要去跑完剩下的三十公里。

    按照慣例……

    應該是這樣!

    可這次,赫敏卻沒有直接跟林北說再見,而是站住了腳,面色有些暗淡:“林北,你還要繼續跑嗎?”

    “嗯。”

    林北淡淡一笑,若有所指:“我的路還沒走完,自然要繼續跑下去!”

    然而……

    心情複雜的赫敏。

    卻沒能聽出林北話中地深意。

    因為……

    她有些遺憾。

    這兩天相處下來,她發現,林北雖然有點胖,但真的是一個很棒的人!

    無論是性格,還是涵養,乃至於知識,都可以稱的上是良師益友,謙謙君子!

    簡單點來說……

    林北是一個有著獨特人格魅力的少年,她很享受這幾天的相處!

    只可惜……

    老話說的好。

    快樂的時光總是這麼短暫。

    “林北,你明天,可能就看不到我了,今天是我最後一天晨跑了!”

    聽到這話。

    林北沒什麼意外。

    因為,霍格沃茲馬上就要開學了,類似的話,哈利那個傻小子,昨天就跟他說過了。

    不過……

    讓林北沒想到地是。

    赫敏猶豫了一下,竟然紅著臉,輕咬著嘴唇:“今天,你要不要留下來,跟我一起在公園看書?”

    “……”

    林北微微一怔:這是什麼情況?我這是被撩了嗎?被一個十一歲的小蘿莉?

    不得不說。

    一起看書這撩法,可太純情了!

    不過……

    說老實話。

    林北意外的還真心動了。

    果然……

    越是渣男。

    就越得意純情小女生嗎?

    只不過……

    “今天就算了吧。”

    林北最終還是拒絕了赫敏。

    聽到這話,赫敏小臉頓時煞白,她沒想到,自己第一次向男生髮出邀請就遭到了挫折。

    林北……

    有喜歡的人了嗎?

    可還不等她開始難過……

    林北就笑著接著說道:“因為我覺得,我們以後,還有很多機會在一起看書!”

    聽到這話,赫敏立馬就漲紅了臉,她沒想到,林北說話竟然如此的峯迴路轉。

    而且……

    這是什麼意思?

    另類的向她告白嗎?

    可突然……

    “……”

    赫敏微微一怔,急迫的伸手:“林北,你不明白,我接下來會去一個很遠的地方,我們可能很久……”

    話剛說到一半。

    赫敏就呆呆的愣住了。

    因為……

    有一雙璀璨如星辰,深邃似宇宙般的眼睛,迷住了她的心魄。

    “你,相信緣分嗎?”

    “緣,分?”

    1990年,十幾歲的小丫頭,哪裏聽到這這麼唯美,浪漫的字眼。

    下意識的呆呆的點頭。

    “我也信!”

    林北淡淡一笑:“我相信,無論有多遠,緣分終歸讓我們再相聚。”

    “……”

    呆了,痴了。

    赫敏整個人都被迷暈了。

    好傢伙,1990年,是多麼樸素的一個年代,更別說她只有十幾歲。

    哪裏聽到這麼夢幻的情話?

    說老實話……

    等她回過神來了。

    她都不知道林北是什麼時候走的。

    …………

    離開中央公園,奔跑在一路向西的大路上,林北的老臉,稍微有一點紅。

    別說是林北了……

    就連一直在系統裡,看慣林北撩妹,向來處變不驚的舔狗小統,這次都忍不住了:

    “老大。”

    “你這麼幹,我都替你臉紅!”

    說老實話。

    你這麼做,跟那些,拿金魚,棒棒糖騙小蘿莉的怪叔叔,有什麼區別?”

    聽到這話,吹著晨風的林北,立馬就冷靜了下來,義正言辭的宣告:

    “當然有區別!”

    首先。

    怪叔叔騙蘿莉去吃棒棒糖,

    不僅是不道德的行為。

    而且還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

    短則三年。

    多則無期!

    情節嚴重,引起社會輿論的,甚至可能會被殺一儆百,判處死刑!

    “……”

    舔狗小統呆住了:

    你幹嘛說你自己?

    你剛剛不就是在幹這種事?

    “錯!”

    林北咧嘴呵呵一笑:“我騙蘿莉吃棒棒糖這種行為,雖然很不道德。”

    但是……

    並不違法!

    因為……

    他現如今,一樣未成年。

    恰好適用,這條法律裡的補充條款: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無罪法條!

    而且……

    “不造謠不傳謠。”

    “我林北可是正人君子,刷好感度,純粹是爲了後續從赫敏身上刷謝禮。”

    騙蘿莉吃棒棒糖什麼的。

    根本不存在!

    “?”

    十五歲的亞絲娜,十二歲的西莉卡,以及十三歲的千仞雪紛紛發來問號:

    “你再說我沒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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