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見財起意
憲兵隊長接過名片,瞥了一眼,口氣客氣了些,問道:“噢,是餘會長啊?失敬了!在自流井誰不知道你們鹽商商會吶?他是你什麼人,值得餘會長出麵袒護?”餘述懷點頭哈腰,小聲回答:“自家的一個窮親戚而已,軍爺高抬貴手放過他,改日一定擺酒答謝!”
憲兵隊長是個識時務的傢伙,攥著鹽商商會會長名片,無異於抱著一個金娃娃,以後還愁沒有好吃好喝?眼看軍官轉身離開,餘述懷急切地對羅筱元說:“筱元,還不快走!你不看看,這是什麼地方,出了差錯,弟妹和娃兒咋辦?”
羅筱元感到十分羞愧,這種境況下來不及說感謝的話,和餘述懷匆匆握手道別,躲藏進人群之中。餘述懷解決了羅筱元困境,心裏略微放心點,轉身返回茶樓,向坐在門口的貴客連聲道歉,那個中年男人臉上露出笑意,擺擺手,和餘述懷一道走進天然居茶樓。
眼前這一幕讓稅天龍對川南民眾刮目相看,自古巴蜀出豪傑,連一個普通百姓都不懼權勢,仗義執言,由此可見這裏的民生力量有多麼強大!也是陰差陽錯,咫尺之遙的兩組接頭人就這麼眼睜睜錯過,失去最佳接頭時機。
餘述懷陪同來賓在檀木林遊覽了半個時辰,車隊浩浩蕩蕩開走了,街道又恢復昔日喧譁,好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在人流中,有一類人特別高興,軍警對檀木林實施臨時軍事管制,無形中妨礙了他們,按四川人俗話說,就是“臊堂子”,攪了這夥人好事。
他們正是穿行於人流裡面的特殊一類,也即是老百姓口中常說得“賊娃子”,正式稱謂是“小偷”或“蟊賊”。魏敏慧的錢包就是落在他們手中,被一個名叫明娃的半大孩子偷走,還未交到老大德叔手裏。
按照幫會規矩,這些賊娃子得手以後,必須儘快上交,由老大統一分配。通常實行“三、二、五”分配原則:老大得十分之三、偷竊者得十分之二、餘下十分之五用作組織費用。對於金額較小的財物則全部用於幫會日常開支,個人不再享有,這條規定已經延續上百年,無人異議。
既然明娃早已得手,為何遲遲不肯交到德叔手中?並非德叔不在現場,他一直坐鎮檀木林,今天逢場趕集,大好的下手機會,怎能錯過?明娃果真吃了豹子膽,敢私吞財物?那倒不是,借他十個膽也不敢,只因這個錢包太漂亮,想送給小相好桃子姑娘。
按理說捨不得錢包,可以先把錢財上交嘛,起初明娃也這麼想,然而開啟錢包後,他改變了主意。魏敏慧本人兩袖清風,隨身也沒有攜帶多少錢,銀元和紙幣加起來不過十幾塊而已,但那天鬼使神差,把歐亮贈送的婚戒放在錢包裡,匆忙間忘記戴上。
這枚鑽戒足有3克拉重量,晶瑩剔透,說不上價值連城也價格不菲,明娃對鑽戒一竅不通,但起碼常識還是有的。他知道手裏的東西很值錢,具體有多值錢不清楚,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如果交上去就沒他什麼事了,分成只是騙人的鬼話,用來哄三歲小孩。
明娃一百個不情願把錢財上繳,尤其那枚鑽戒,然而幫規森嚴,無人敢造次,明娃儘管萬般不捨,仍然打算交出財物。揣著錢包,明娃東躲西藏,一心想甩掉同夥,去找桃子姑娘,她家在富順鄉下,要走很長時間才能到。
恰在此時憲兵隊車隊到來,軍警實行交通管制,所有人注意力都被吸引過去,包括偷竊團伙在內。憑著多年經驗,明娃感到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此時不跑更待何時?趁著行人涌向天然居茶樓,明娃悄悄開溜,朝街道外面跑去。
“明娃,你幹啥?”忽然迎面走來兩個同伴,對明娃喊道。這兩個大哥是幫里老人,還不到二十歲,已經入行十幾年,換言之,七八歲就開始偷竊了。明娃有些怕他倆,以大欺小倚強凌弱,在幫內是家常便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