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電競少年,番外二
番外,凌初篇。
第一次被追債的人打上門時,凌初才十四歲。
父親凌赫然已經幾天沒露面了,陰暗的房間裡,除了一張破破爛爛的茶几,還有一張用來當床的門板,再沒有任何傢俱。
關鍵時候,連遮擋身體的地方都沒有。
凌初將門板豎起來縮在角落,任憑那些人在外面砸門。
咒罵聲,敲打聲,恐嚇聲,像黑夜中的厲鬼,一聲一聲地揪扯著凌初的靈魂。
他緊緊地捂住耳朵,只覺得夜,無比漫長。
不知過了多久,門外似乎消停了些。
凌初腿都麻了,想起身,卻見一隻肥大的老鼠哼唧哼唧地,從身旁幽幽而過,開啟燈,茶几腿邊,還爬著幾隻蟑螂。
看著這個說家又不像家的地方,凌初想,可能,這就是地獄吧。
而他,註定要在這個地方,渾渾噩噩地活著,無限沉淪。
爲了還債,他不得不賣了母親去世前留下的唯一房產,爲了還債,他下了課還得跑到夜店裏打工,去夜市上擺地攤。
可他掙得錢,連父親欠款的零頭都不夠!
為此,他不得不轉學、逃課,不停地換地方住,爲了擺脫那個將他拖向地獄地父親,也爲了擺脫地獄裏那群追債的惡魔。
那時候他常常想,人活著,為什麼會這麼累。
也許是上天覺得他太可憐,在高二那年,偷偷地給他開了一扇窗。
那時班裏有同學在玩遊戲,他在一旁觀摩,看了兩局覺得他們太笨,上場試了一把,結果輸得慘不忍睹。
同學笑話他,他不服,拿起遊戲又開了一局。
第二次玩那個叫李白的英雄,他已經摸清了套路,一局終了,圍觀人群都驚了。
他是天才吧?
為什麼學習好的人,連遊戲都能打的這麼好!
這之後,班裏的同學常常在上不去分時,把手機扔給他請他幫忙代打。
玩的多了,凌初也知道了這裏的門道,開始適當地收取費用。
後來,他遊戲玩的越來越好,錢,也掙得越來越多。
也就是在那時,同學說:“凌初,你知道職業賽嗎,你要是去參加,一定能拿冠軍。”
年輕的少男少女們,並不知道該怎麼成為職業選手,只是覺得凌初是他們中間最厲害的,便想當然地拿這話鼓勵他。
一直活在黑暗中的凌初,似乎找到了一束亮光。
後來,他真的找到了一個願意籤他的戰隊,也是他唯一效力的隊伍,GY戰隊。
同時,他也碰到了那個改變他一生的人。讓他驚訝的是,那個人,竟然是GY的老闆,他的終極上司。
他叫明樂。
第一次在廁所裡惡作劇地吻住他,只是躲開追債的人。
那也是他第一次接吻,其實很緊張,很羞澀,手都不知道該往哪裏放,看他睜大了眼睛看著自己,凌初有些不好意思,只能抬手擋住他的視線,另一隻手輕輕地婆娑著他光滑的面板,一路往下。
沒想到的是,被輕薄了的明樂,竟然好心地把他帶回了家。
凌初醒來時,恍然覺得,自己似乎在天堂。
柔軟的床,裝修奢華的房間,還有……帥的耀眼的他。
凌初勾起唇角,朝他笑了,發自內心地開心。
沒想到有生之年,他還能遇到這樣的美好。
他似乎很有錢,也很傻,見了他的笑容反而更加惱火,喋喋不休地讓他負責。
好吵啊,凌初揉揉耳朵,拽著他按在身下,嚇唬他,說自己是Gay。
看著他一臉吞了蒼蠅的樣子,凌初很得意,看,傻瓜,又被騙了呢。
本以為離開後,兩人從此天涯路遠。
卻不曾想,命運讓他們再次相遇。再見面時,那傢伙親了回來。
凌初摸著被強吻了的唇角,心底涌起一股莫名的悸動。
花季的他那時還不知道,那樣的心悸,是來自愛神的召喚。
再然後呢。
他替他還債,兩人住在一起,很自然地靠近彼此。
相愛,相知。
親吻,纏~綿。
將對方融入自己的生活,也將對方寫進了彼此的生命。
睡覺時,凌初總愛抱著他。
午夜夢迴,他每每被噩夢驚醒,一扭頭,就能感受到他溫熱的身體,平穩的氣息。
他緊緊手臂,明樂便會下意識蹭著他的臉頰,喃喃囈語,“別鬧了,凌初。”
那樣的幸福,如此真切。
因為擁有過,才更捨不得放開。
所以那之後,賀蘭夢的反對,他不在意。
被全網罵成被包~養的小白臉,他也無所謂。
甚至是被廢了手,永遠無法再打比賽,失去了夢和信仰,他也沒想過要離開。
就算死,也要在一起。
即使下地獄,也要拉著他,絕不鬆開!
如果電競比賽是他生命中的一束亮光,那明樂,就是耀眼的太陽!
明樂常常抱怨,說他是被偏愛的那一方,仗著他的喜歡有恃無恐。
凌初沒有告訴他,其實從始至終,一直是他,緊緊地拽著明樂,纏著明樂,藉着他耀眼的光環,照亮了他黑暗的人生。
很多年後,明樂問他:“如果你不愛我了,怎麼辦?”
他笑著答:“我會永遠愛你。”
“萬一呢。”
“沒有萬一。”
明樂又問:“那我要不愛你了,怎麼辦?”
他什麼都沒說,俯下身,溫柔地吻住他。
背叛愛情的人,要下地獄哦。
所以,你要愛我,就算死也要愛我,沒有萬一。
The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