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大改革
經過這次赤壁之戰,諸葛亮靠計謀奪到了荊州。劉備大喜,則把重點搬到了荊州,劉備大喜道。“軍師果然是軍師,找到了荊州這麼好的地方,一是物質供應。荊州地處江漢平原,歷來是魚米之鄉,經濟也比較發達。而我們之前的地方糧食產量極為有限。南中地區又是蠻夷之地,尚未開化,賦稅入不支出。二是兵員的來源地。荊州的人力眾多。而可以提給我們很多的兵員,這樣,我們就能夠有能力對抗曹操了。”
而此刻冉皓大膽的向劉備他們提出來大膽的想法。“主公,末將有一事相報,”
“哦?冉將軍有何事相報啊,”
冉皓回答道“據末將瞭解,現在土地是私有制,土地是農民共同體和新開發地區的耕作,依靠過去使它們存在的國家的灌溉和治水工程的支援才能繼續下去。由於這麼依靠國家的政策,所以這些地區的裡不可避免地缺乏自立性。稅收和力役也不是完全爲了供給統治階級的奢侈生活而進行的。由於資助治水和灌溉以及供應進行這些工作的官吏,這些工程使納稅的農民得到相當程度的利益,並給很多人提供了生活來源。因此,當國家的力量衰落和對農民的統治削弱的時候,農民常被迫捨去他們的土地或尋求有力的地方豪強勢族的庇護。這些勢族可以履行以前國家所承擔的職能。這種現象在前漢中期已很明顯,到了後漢更加的明顯。”
冉皓頓了頓,劉備示意冉皓繼續說下去;
冉皓繼續說道“大土地佔有的發展與自然災害和漢代稅制有關係。自耕農處於生存的邊緣。一個典型的五口人的農家,包括兩個應服徭役的成年男子,無論怎樣苦幹,不能耕種百畝(4.57公頃,11.3英畝)以上的土地,或收穫100石(2000公升)以上的穀物。雖然終年的農業勞動和徭役已使負擔很沉重,而在發生水旱之災或過高的稅額之時更加重了負擔。於是農民被迫以市場價格的一半出賣他們的穀物或借高利貸。他們陷於螺旋上升的債務中,最後不得不賣去他們的土地、房舍,甚至兒女。土地就是這樣地到了地方上的富人、商人、高利貸者手中,他們大部分是以這種方式取得大量財產的有勢力家族成員。這樣的話,那麼只要一遇到天災人禍,農民的收入減少,那麼,就不能給我們提供充足的軍糧了,並且,如果強行徵糧的話,百姓也會有怨言的,並且,當兵的大多數都是貧困的人家,如此一來,恐怕對我們計程車兵計程車氣有所不利啊。”
劉備反問道冉皓“那請問,冉將軍,你有什麼方法呢,”
冉皓說著“那主公,末將就大膽地說出我的想法啦啊。”
“但說無妨”
冉皓接著變說了出來“把土地的私有制變成土地公有制,另外。我們掌握土地實施分配,給農民一定的土地,可以調動農民的積極主動性,並且不能買賣土地,並且,天有不測風雲,既然有著豐收那年,也就有著慌亂的一年,可以鼓勵百姓嗎=們把剩餘的糧食上交給我們,可以拉攏民間的空閒資金,還可以發放一點國債,限期三年,給兩分利息,等到商業繁華時,再還給他們,”
劉備疑惑的問道,國債?那老百姓能借給我們嗎“”
“如今兵慌馬亂,老百姓即使也會是因為糧食產多,而煩惱,而等到來年,天災人禍的時候,也會為沒有糧食而感到煩惱,這樣就能解決這種麻煩了。”
冉皓說完,各位大臣有著不同的意見,多半持有反對的意見,只有少數支援冉皓,劉備也感到非常的為難。說道,“冉將軍,我也知道每次改革都會有著很大的阻力,就像秦國一樣,有了商鞅變法,秦國才能掃;六國的天下,但是這次改革真的意義非常大等我再想想吧。”
冉皓回答道“好的,主公,還請主公能夠多考慮下我的意見啊,還有一件事,就是重農抑商的這點,我認為,應該兩者都要發展漢高祖令:商人不準穿著絲葛綾錦衣物,不得操持兵器與騎馬乘車,更不許入仕做官(《漢書・高帝紀下》),從政治上將其打入賤民行列。經濟上重徵商人"租稅以困辱之"(《史記・平準書》),如人口稅,商人加倍,徵收二算。漢武帝用桑弘羊計:置均輸之官,籠天下之貨,貴買賤賣,商賈無所牟其利,物價悉平,名曰"平準"。又實行鹽鐵專賣和手工業官營之制,徹底制約工商業發展。漢武帝採董仲舒之議,禁止商賈之家佔有土地:"商賈有市籍,及家屬,皆無得田,以便農。敢犯令,沒入田僮"(《史記・平準書》)。漢律規定,商人另立戶籍,其地位低於普通農民。"七科謫"中有四科是謫發商人或其子孫的。漢武帝"算緡令"與"告緡令"規定:商人或經商獲利者,自報錢財貨物,每二千錢徵稅一算。商人車輛,加倍徵稅,每輛二算;船隻五丈以上,亦徵一算。凡隱瞞不報或自報不實者,戌邊一年,沒收錢財,,實質是一種富人財產稅。”
“商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屬不準佔田,違令沒收土地田產。凡舉報商人隱匿行為者,以沒收錢財的一半作為獎勵。告緡者遍於天下,商人受到很大打擊。"重農抑商"政策也導致地主官僚不斷兼併土地,使土地高度集中,農民破產流亡,影響了農業生產的發展,激化了階級矛盾,造成農民起義不斷爆發。地主官僚集團也因瘋狂兼併土地而更加腐敗。。建設健康、有序市場經濟體制,必須處理好國家和市場的關係,減少行政權力社會干預,杜絕"權力尋租",必須大力發展和完善與市場經濟相適應、保障市場經濟發展的法律體系,需要完備的行政法、經濟法、民商法來規範和調節政商關係。”
劉備感到很是困惑,說道“冉將軍,這些事情還請冉將軍待會說,冉將軍說的這些東西,備從沒聽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