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基本詳情
隨後兩人對我們做了自我介紹,男生叫莫清秋,今年二十七歲,女生叫鍾小芸,今年二十六歲,兩人是從同一所大學畢業的,畢業後曾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只是後來兩人又一起辭職,來到了寶珠縣,最後在這裏開了一家飾品店,這一開就是兩年。
兩人的家境都算是小康,莫清秋的母親早亡,父親和哥哥住在一起,不需要他來贍養,而鍾小芸是家裏的么女,上面有兩個哥哥,父母的贍養也不需要她操心,兩人的父母都和對方見過麵,對他們的婚事也都沒有意見。
年前的時候,兩人在家人的見證下,定了婚約,打算十月的時候結婚,只是兩人都不打算在家鄉定居,因為兩人很喜歡寶珠縣這種悠閒的生活,而這裏距離兩人的家鄉都不遠,不過就是四五個小時的車程而已。
這兩年兩人開飾品店還是賺了不少錢的,至少買個房子,付個首付和裝修的錢是有的,所以兩人打算自己買房,不要家裏補貼,一開始他們的家人都不同意,後來拗不過兩人只能同意了,兩家父母本來是要幫他們付了首付,但兩人拒絕了。
他們覺得,他們沒有對老人贍養,已經是很不好了,就不該在和家裏要錢,再說他們自己能付首付,而寶珠縣的房子也不是很貴,兩家的家人都實際過來看了,最後見兩人是真的不需要家裏補貼這才作罷。
由於婚期定在十月,所以兩人最近都在注意周圍的樓盤,後來徐萌和方可搬來後,在知道徐萌是做售樓小姐後,兩人便上門請教,這一來二去的,便和兩人都熟悉了,四人有時候還一起吃飯什麼的。
今天早上聽見方可的尖叫,兩人就立刻醒了,一聽卻又沒有其他動靜,正奇怪的時候,兩人聽到了杜明跑上樓的聲音,莫清秋衣服也沒換,跟著出門上樓,然後聽見方可說屋裏死了人,莫清秋當時便愣住,後來看方可嚇得不輕。
而他們幾個都是男的,也不好安慰方可,便下樓跟鍾小芸說了,鍾小芸在莫清秋出門的時候就換了衣服,聽莫清秋這麼一說,便立刻上樓去了,莫清秋則回了房間換衣服,等他再上樓的時候,鍾小芸已經摟著方可在隔壁的屋子裏安慰。
這棟單元樓裡,住的基本都是年輕租客,年輕人的耳力總是好的,這麼一會的功夫,除了住在一樓的三個老人,其他人都已經聚在了四樓,因為有保安杜明擋在門口,所以大家都知道方可她們屋裏死了人,卻沒有看見現場。
這也是住在單元樓裡的年輕人聚得最齊的一次,可惜少了徐萌。
在莫清秋和鍾小芸的敘述中,我們知道了徐萌的一些情況,這個姑娘今年不過是二十五歲,為人熱情開朗大方,是個非常討人喜歡的姑娘,她家的家境不好,小小年紀就已經出來打拼,在售樓這個行業已經做了四年,這寶珠縣的樓盤就沒有她不知道的。
做銷售的就沒有不會喝酒的,徐萌曾說過,她爲了練自己的酒量,曾經每天都要喝醉纔會入睡,好在現在酒量不錯,人也比較圓滑,所以基本不會出現喝醉的情況,只是她卻養成了每天喝點酒的習慣。
徐萌喝酒的時候,喜歡跟人一起喝,可惜不管是方可還是莫清秋和鍾小芸,他們三個都不會喝酒,所以徐萌除了偶爾會自己獨飲,大多時候是在外面喝酒,要麼是跟同事或者顧客喝酒,要麼就是去酒吧喝上一杯,不過都不會喝醉就是了。
每天都要喝酒?我想著應該是有了酒癮,不過聽他們的描述,這個叫徐萌的姑娘還是控制的不錯,沒讓自己喝醉,否則後果不堪啊。
聽完兩人的描述後,我看向坐在身邊一直低著頭的方可,輕聲問:“你叫方可,對嗎?”
方可輕輕的點頭,沒有出聲,一邊的鐘小芸一臉疼惜的看著方可道:“小可,你別怕啊,事情過去了就不要想,現在先好好回答警官的話,等會和我去我家,我給你做好吃的,啊。”
聽到鍾小芸的話,我沉默了一下,這語氣真像是在哄孩子,可這方可看起來並不是孩子氣的人啊,不料方可卻抬起了,看著鍾小芸輕輕的點了下頭,只是神情還是有些膽怯,然後方可轉頭看向我,隨即整個人頓住,愣愣的看著我,神色變得尷尬。
我順著方可的視線一看,這才發現,由於剛纔方可抱著我大哭,所以我的衣服上留下了一灘水漬,好在警服的顏色比較深,所以不是很顯眼,爲了不讓方可繼續尷尬,我立刻動手脫了外套,六月的天氣,六七點是有點涼,但現在已經八點多了,不穿外套也不會涼。
看見我脫外套,方可的臉紅了一下,垂下眼小聲的跟我道歉:“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呵呵一笑,故作大方的一揮手,豪氣的道:“沒事,只要你配合我們的調查,好好的回答問題,我就不會怪你。”
方可似乎沒想到我會這麼說,愣了一下之後,嘴角微微的勾起,抬起頭看著我道:“警官,你想問什麼就問吧,我一定會配合你。”
我點點頭,正想開始詢問,卻看見張豐宇走了進來,對我打了一個手勢,意思是說他們已經完事了,該我上了,我不由轉頭看向顧辭,顧辭看了我一眼,淡淡的道:“你先問完,耽誤不了多少時間。”
辦案的時候雖然講究爭分奪秒,但也是要看情況的,在有些時候,會有一些證據會因為時間長而消失,那就必須抓緊時間了,但有些時候卻不必那麼嚴格,就像今天,先進入現場的事張豐宇他們而不是我,就是因為他們需要抓緊時間查詢各種可能會消失的證據。
而我是驗證屍體的,屍體上的證據,若不是有特別的情況,一般是不會消失的,所以一點晚一點還真沒有多大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