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方施雲的過去
譚語箏抿著嘴唇,自己仔細回想的話,方施雲的私生活了解了一些,知道方施雲喜歡的什麼,討厭的什麼。
現在想想,她們倆相處也有兩年了,當時的她可是一個在咖啡館門外哭泣的女孩。
第二天是方施雲的休息日,三人幾乎是光明正大的討論著怎麼幫方施雲慶祝生日。
蘇衣在空閒的時候坐在吧檯上,思考著送給方施雲的生日卡該怎麼設計,譚語箏時不時瞄上幾眼,雖然只是草稿,但是也能看出蘇衣對畫畫的熱忱。
能短時間內畫出這麼精緻的草稿也很厲害了。
譚語箏輕揚嘴角,咖啡館裏的人還真是深藏不露。
“施雲姐姐有玩遊戲對吧?”蘇衣見譚語箏點頭,自己樂呵樂呵的添多幾筆,畫的很用心。
蘇衣想借這個機會好好謝謝方施雲,雖然她不清楚方施雲的朋友是誰,但是討債的人來咖啡館的時候,都是方施雲第一時間把她護在自己身後,在警局的時候也是這般,不禁讓她心暖,好似真的有了一個親姐姐那樣的呵護。
不過,因為討債的風波,壞事傳千里,不得不說咖啡館的生意不如之前那麼忙碌,但是還過得去。
“小箏,幫我把這袋子丟到對面的垃圾場去。”
後巷本是有個垃圾桶丟放垃圾的,這最近不知怎麼的就被搬到對面的角落。
琴姨吩咐的任務完成,譚語箏從巷口轉身,不遠處就站著一個戴墨鏡,披著薄紗的女人。
乍看之下身穿的一身也不便宜,有著高貴的氣質,而視線,則是一動不動的盯著咖啡館。
女人站著的地方恰好在咖啡館內是盲點區,所以裏邊的琴姨和蘇衣正聊得歡,沒有注意到這女人的存在。
譚語箏慢步靠近讓女人發現了異常,往後側了半邊臉,接著就故作拿出手機回覆重要資訊,匆匆而去。
看女人沒有惡意,譚語箏本想上前詢問,誰知兩人距離越拉越遠,最終還是離開了視線。
...
“最近各個小區發生了不少被跟蹤,而動機不明的案件,不過我們警方會盡快查到真相,保護C城的安全。”
上鏡發言的人身穿警服,利索的馬尾和一副自信十足的樣子,那人便是劉曉琳。
“怎麼不是葉隊上鏡?還以為一大早就能看到葉隊的樣子了。”方施雲狠狠地咬了一口剛做好的三明治,把心中不滿的怨氣都集中在食物上。
距離上班還有一段時間,方施雲吃完之後就站在鏡子面前梳妝打扮。
今天的她,也要過得開心。
看著鏡中的自己,方施雲漸漸放空,一下子被不想回憶的種種給強制勾了進來。
方施雲的年齡比譚語箏大兩歲,23歲,和平常人都一樣,都有自己的童年,還有上學時期的記憶,只不過,當時中學時期的她,並沒有現在來的快樂自在。
八年前,穿著一身校服,高高豎起的馬尾,方施雲從中學的時候就越變越漂亮,因為學校禁止化妝,素顏的她精緻的五官很快就被周圍的人注意到,尤其是男學生,日子久了,她就成了學校男生議論的人,一旦有關於校花的比賽,紛紛都讓她上場。
方施雲在學校男生的名氣很高,但在女生這裏就變得差天差地,中學時期,女同學的心思往往比較細膩,也有的因為妒忌心而不斷製造謠言,做一些小動作。
原本以為熬過中學時期,大學就是一個新的開始,沒想到,大學的生活和中學沒什麼兩樣。
刻印在她腦海裏揮之不去的,就是‘人流’二字。
大學周圍的同學更是離譜,不知哪裏來的謠言,說方施雲做過人流,這一個訊息很快傳遍校園,不但自己的名譽被損害,還被老師帶去問話。
雖然老師幫方施雲澄清是謠言,可誰又會真正相信呢?
學校也算是一個小的領域,就算澄清了方施雲的謠言,朋友們在她背後還是會嫌棄她。
“老師的話也不能完全相信,說不定是爲了保密才這麼做的。”
“長得好看又怎樣?噁心死了。”
“不然就讓她證明自己是處女唄,不然怎麼可能相信她沒做過人流。”
廁所裡的鬨堂大笑傳到走廊,又有一道聲音傳來,“現在連這個都能人工了,說不定她就真的花錢做人工的。”
“...”
待在廁所已經哭不成聲的方施雲已經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很快就被周遭影響,成績一落千丈,時不時曠課缺席,而這樣的情況漸漸變得頻繁。
當時以為自己的父母會注意到她的異樣,可沒想到,父母從學校得知了一切,哪怕他們都知道這是謠言,卻說自己給他們丟臉了。
到最後,連自己的爸媽都不能保證這事情的真假。
方施雲做了決定,她決定退學。
反正大學畢業也得踏入社會,不如早點踏入社會的好。
因此,她開始頹廢,一整天的生活除了吃喝睡,就是打遊戲。
當時,她正沉迷於一款遊戲,正是《劍域》。
踏入了逃避現實的生活,她漸漸喜歡上了遊戲世界的生活,縱使自己在遊戲裡降低自己的樣貌,身邊也有不少一起玩的夥伴,這是她從未有過的開心。
與此同時,她加入了一個幫會,而那個幫會的女幫主的處事行為,都讓方施雲想要接近成為朋友,然而有一次兩人正好完成任務一起聊天的時候,方施雲聊到了自己所遇過的事。
“雖然幫不到你什麼,不過,既然是成長就會有傷疤,但是,自己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不也挺好的嗎?”
那一瞬,方施雲看著那個女幫主,頓時有了崇拜之意。
她想和她一樣,讓人覺得穩重低調,不在乎世人的眼光。
因為自己的逃避現實,自己的生活費被扣押了,在現實生活沒法吃飽穿暖,只好先找工作,就這樣,她遇到了能和她相互陪伴依靠的男朋友。
兩人一起在賣場打工沒有幾個星期,就被男朋友帶到另一個據說賺錢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