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陰市 上
福爾馬林,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福爾馬林是用來浸泡屍體的吧,也就是說那罐子裡裝著地東西就是那隻巫偶。只是這罐子被打碎了,裡面的巫偶也消失不見了,誰會去偷一具屍體呢?
“那今天晚上咱們用不用再去看看?”
“不必了,那小鬼被你的紙符重創現在一時半會還掀不起多大的浪來。你一會同那胖子打個電話,隨便編幾個理由把時間多拖幾天。”
“可是我們現在不應該趁著它受傷去找它嗎?”
“哪有那麼容易,它受了這麼嚴重的傷怎麼可能輕易露面呢。”
“那你這幾天準備去幹什麼?”
“唉,夢雪和趙一菲直到現在都沒回來,所以我想著今天晚上去找找她們。”
“你怎麼找?需要我的幫忙嗎?”
“她們同我之間都關聯著契約,我想用引魂燈應該可以找到她們。”
掛掉吳迪的電話,我便準備出門去買點東西。李勇今天晚上出車,所以今天在他家怎麼折騰都沒事兒。下午在鎮裡買了些必要的東西便回來了,回來的時候正好到飯點了便同李勇一起在麪館吃了口飯。
吃飯的時候,我便特別注意了一下牆上的那麵鏡子。自打那天晚上發生內件事以後,我便對牆上的鏡子有了特別強烈的牴觸情緒,不管在哪我都會有意無意地關注一下它,而且不管在什麼地方,我都會刻意地去遠離它。
吃過晚飯,李勇便出車了,我一個人拖著東西回家。由於我最後一次見她們就是在這兒,所以我找她們時的出發點也應該再這兒。
點了兩隻白蠟,這兩隻蠟一左一右放在屋子的東南和西北角,點十二支供香放在屋子的四個角。做完這一切後,我拿銅鈴輕輕地一搖便邁步走到了院子裡。屋裏閃爍著昏暗的燭光,一陣子微風拂面,我想他們應該再屋子裏麵大快朵頤吧。
點引魂燈最忌諱的就是有附近的亡魂來打擾,如果他們真的來找麻煩,恐怕今天晚上又得白白浪費時間了。十二柱香算是我對他們的賄賂吧,正所謂吃人最短拿人手軟,它們吃了我的東西就該老老實實地離開,別再來找我的麻煩。
大約過了一個小時,屋子裏的燭火突然熄滅,我猜想它們應該都走了吧。拿手輕輕地敲了敲門,然後站在門口咳嗽了兩聲便推門走進了屋裏。
屋子很乾淨,一絲的煙氣都沒有。拿走放在角落裏的香爐,我便開始著手準備接下來的事兒了。就在我剛剛拿出燈柱準備往裏灌油的時候,便隱隱約約地感覺這門口好像是趴著一個人。
由於我現在的道行尚淺,有很多東西我根本就看不到,除非是它刻意顯形讓我去看,否則我就算能感覺到也根本看不到。
沒辦法,我只能借助外力來看了。於是我拿出了手機,開啟了攝像功能。要知道這電子產品無論是手機還是相機,在它成像的時候都能拍到許多我們肉眼看不到的東西。這也就是為什麼,老人們常常勸誡自己的孩子在廟裏不要輕易拍照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