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請來楊光明
鄭思南見孫校長的表情有些不對,便問道:“你們先出去一下,我和孫校長說點事。”
他們出去之後,鄭思南問孫校長道:“這麼,孫校長有難度嗎?”
“這個事情是這樣的,因為他們現在需要準備畢業的東西,如果他們不能夠及時交上,例如論文如果他們不能夠透過,我怕影響他們畢業,當時如果要是影響了他們的畢業,對咱們學校來說畢業率上也會受到影響的。”孫校長對鄭思南解釋著。
“你看這樣好不好,孫校長,我和他們去談談,如果他們能夠保證順利透過論文及畢業,我就把他們帶走,如果他們不能我就把他們留在這裏。”
“如果是這樣,我就沒有什麼好說的了,不過鄭教授,我有一件事情要麻煩你。”孫校長看著鄭思南說道。
有事情麻煩我?鄭思南狐疑的看著孫校長,不過是讓我給警校的什麼學生開後門吧,如果是這樣的話,自己可是萬萬不能答應的,這個事情是犯錯的,孫校長這個不會不知道吧。
“是這樣的,鄭教授,我也知道你最近一段時間比較忙,但是學校這邊的課,你還是儘量給上一下啊,要不學生們對於《犯罪心理學》還是有不理解之處。”
“這個……”鄭思南確實是好久沒有回來給警校的學生上課了,現在孫校長既然也說了,自己也得表個態。
“要不這樣吧,孫校長,我這段時間,抽空晚上的時候來學校,給學生們上些課吧。”
“這樣,不好吧,會不會影響你休息啊?”
“沒事,一切爲了學生……”
鄭思南到了門外,正看見剛剛偷聽他和孫校長說話的張延和劉亞瓊。
“你們也都聽到了,你們表個態吧,你們怎麼想的。”
張延看著鄭思南說道:“老鄭,我可是好不容易考上警校的啊,而且我根本就沒有基礎啊,再不聽課,你說我能畢業嗎?”
“我沒有問題,我基本上都準備完了,楊光明也沒有問題,他也準備完了。”劉亞瓊看著鄭思南迴答道。
鄭思南轉頭看向了張延,他也確實沒有辦法,張延說的也有道理。
“那這樣吧,那你就先在這裏學一段時間吧,等我們那邊必須你出馬的時候,你在回來吧。”鄭思南確實是不想耽誤張延,如果他在校成績不好,他日後必不了業,他警察的夢也許僅僅只能是沒有編制的合同工。
“你聯絡一下楊光明,之後你們回去準備一下,咱們回A市。”鄭思南看向劉亞瓊說道。
劉亞瓊點頭,去和楊光明聯絡去了,這裏就剩下張延和鄭思南。
“警校生活怎麼樣?”鄭思南問張延道。
“還好,開始的時候不太適應,現在好多了,現在專業知識還沒有學習太多,不過感覺好難啊。”
“你要什麼不會的隨時聯絡楊光明和劉亞瓊,他們都能幫你。”鄭思南看著張延說道。
張延微笑著點點頭說道:“暫時不用,我自己覺得能行。”
鄭思南也笑了說道:“好,加油吧。”
“鈴鈴鈴!”
鄭思南拿起電話一看是楊光明打來的。
“喂。”
“好,你們在校門口等我吧。”
“我得等一會,我去和校長打個招呼。”
鄭思南結束通話了電話之後,看著張延說道:“他們那邊準備好了,我去找他們,你一定要好好學。我們需要你的時候,你一定要到。”
“放心吧,老鄭,我爭取儘快把課程弄完就去找你。”
鄭思南拍了拍張延的肩膀,去了校長室,他和校長打了招呼之後,去了大學的大門。
“你的論文什麼的都準備完了嗎?”鄭思南看著楊光明問道,雖然剛剛劉亞瓊說楊光明已經準備好了,但是鄭思南還是確定一下。
“那點東西,對我來說,簡直是小兒科,分分鐘解決。”楊光明笑著看著鄭思南說道。
“你就吹吧。”鄭思南懶得看楊光明,走吧上車。
劉亞瓊和楊光明把東西都放在了車上,楊光明看著鄭思南問道:“鄭隊,這是有什麼大案子了,還把我請回去。”
“請?”鄭思南對楊光明簡直是無語,有時候他就想世上竟然有如此厚顏之人。
“對啊,你這不是來請我來了嗎?而且還是專車來請。”楊光明繼續得以洋洋的說道。
“世上怎麼能有這麼不要臉的人呢?”劉亞瓊在一旁打趣的說道。
她此話一出鄭思南“哈哈哈”大笑了起來。
特案組辦公室。
楊光明、劉亞瓊,許薇苒坐在會議桌的兩側。
鄭思南拿著接警單,放在了會議桌上,說道:“這個是徐局給咱們特案組的任務,這也是這麼特案組沒有解散的原因,因為從接警單上來看,這個是在花盆中發現了一個手指頭,但是這個非常有可能是一個碎屍案。”
“所以徐局非常重視,怕交給別人,他們去了現場破壞證據,說一定要交給咱們重案組,所以我才著急把你們找回來。”
“應該是請吧,楠哥。”楊光明在一旁開口說道。
許薇苒沒有參加接楊光明和劉亞瓊,所以她不知道之前楊光明就一直這麼說,她“噗嗤”的一聲笑了出來。
劉亞瓊則是在一邊翻著白眼,怎麼還來,說你不要臉你還真不要臉了。
鄭思南聽完楊光明的話,眉頭不由得蹙在了一起,說道:“你就不要臉吧。”
“所以這個案子,特別的重要,因為警隊裡的人也都基本上知道了這個事情,如果咱們這個案子辦的打臉了,不僅僅是丟咱們的臉,徐局的臉也沒有地方放。”
楊光明聽完鄭思南的話忙接著說道“你就放心,楠哥,你把我請回來,我是一定不讓你和徐局丟臉的,當然我也會證明,你把我請回來,是明智的選擇。”
鄭思南一臉無奈的看著楊光明,說道:“好吧,我算是服了你了,我倒要看看你在這個案子中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