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專案組新成員
“嗯,走吧,我們去辦公室。”秦沐點點頭,領著楊冷往前走著。
推開門,楊冷看見了幾個陌生的面孔。
秦沐一一介紹起來。
“我們專案組終於是新增進了新成員啊,來,楊冷,我給你介紹一下。”
楊冷看見了一個熟系的面孔,也是叫出聲來:“錦州?你也在啊。”
錦州點了點頭,敬了個正經的軍禮。
“是啊,錦州是調入我們專案組的痕跡科成員,之前的碎屍案,他的出力也是蠻多的,所以我就將他拉進來了。”
楊冷用手指指著秦沐,一臉笑容。
“選的真對!眼光依舊是不減當年啊,就像發現我一樣。”楊冷誇讚秦沐的同時,還不忘自戀一下。
“得,你停停,我還沒介紹完呢。”
“這是史勇,方途安,兩位新同事。”秦沐向楊冷一一指出。
“你好,你好。”楊冷也是一一握手,敬禮。
“楊哥的大名,我們也是早就得知了啊。”史勇操著一口略帶著北方口音的普通話說道。
“沒沒沒,抬舉了。”楊冷不好意思的說道。
“好了,好了,竟然各位都認識了,我們就開始工作了啊。”秦沐正色起來,沒有之前的玩味地語氣了。
四人也是坐了下來,神情緊張地看著即將要說話的秦沐。
“我們今天早上接到一起案件……”秦沐用著遙控器操作著投影儀,投影儀上顯現著畫面。
一陣急促的跑步聲傳到辦公室所有人的耳朵裡。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我遲到了。”楊雨的人還沒到,聲音倒是傳了過來。
“沒關係。”秦沐安慰著氣喘吁吁,剛剛進門的楊雨說道。
楊雨也是立馬找到了一個位置坐下,對於面前的新的成員並沒有什麼好奇,她早就是知道了,也是認識了錦州三人。
“好了,正式開始,我們今天早上在花蕊小區接到報案,小區的地下停車場發生了一起命案,是由一位小姐報的案,她當時是在從地下停車場往家裏走的路上。”
“根據她的說法,死者是在掙扎著向她走過來,但是當時她在玩手機並沒有看見,直到死者抓到她的手臂,她纔是看見一個混身浴血的人,目擊者被驚嚇到了,以至於沒有立刻報警,而是稍晚了一些時間,我們的人和救護車趕到時,受害者已經是死了。”
“好了,我大概就說到這,出發吧,去現場。”秦沐下達著命令:“錦州和楊雨帶上器具,我和楊冷,史勇,方途安先行趕往案發地點。”
“是!”四人同時站立,一絲不苟的執行著秦沐的命令。
“小雨,錦州,有什麼發現?”秦沐站在死者的屍體旁,看著正在檢查屍體和周圍痕跡的楊雨和錦州兩人問道。
“沒有明顯搏鬥過的痕跡,胸口上的傷為致命傷,一刀斃命!而胸口處的傷為致命傷,頸部沒有明顯勒痕,口鼻沒有被捂過的痕跡,眼瞼處有出血點,應該是窒息死亡。”楊雨在翻看死者的屍體時做出了這些回答。
“沒有了?”秦沐再次問道。
“要做進一步的檢查要在解剖室內,進行屍檢才能看出來了。”楊雨站起身來說道。
錦州嘖嘖嘆道:“兇手真夠狠的,一刀斃命!”
“你怎麼看,楊冷?”秦沐轉向一旁的楊冷問道。
楊冷習慣性的摩挲著下巴,在屍體的周圍踱起步子。
“一刀斃命!這個在兇殺案裡很少見,出現了這種狀況,無非是兩種情況,第一:兇手並沒有想殺死死者,但是兩人在中途起了爭執,兇手狠下心來刺死者一刀,正好刺中要害。”
“第二種情況就是兇手很瞭解人體的生理結構,他知道這一刀下去,肯定是會要了死者的命。”
秦沐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看著正在收拾的楊雨,問道:“死者死亡的時間呢?”
“從屍體的表面特徵和靜脈網來看,死亡的時間是今天早上七點鐘左右,而且死者眼瞼處有著血點,他真正的死因應該是窒息死!”
秦沐對這種醫學生理上的問題頗有疑問:“一刀刺中要害之後窒息死亡?這個怎麼解釋?”
楊雨耐心地解釋道:“死者的脖頸處沒有勒痕,口鼻處也沒有被捂的痕跡,卻是一刀刺中要害,原因只有一個,兇手一刀扎進肺裡,血液倒灌進肺裡,淹沒了肺泡,這才導致了窒息死亡。”
秦沐恍然大悟地點了點頭,像是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學生,對於老師的講解有了理解的樣子。
“這下手的人,真是又準又狠吶!”楊冷在一旁有些讚歎道。
“楊冷,死者的車是哪一輛?”秦沐往警戒線外走去。
楊冷指著不遠處痕跡科的同事正在打掃著的白色奧迪道:“諾,就是那輛純白色的奧迪。”
“看著這一身西裝還有這豪車,看來死者是成功人士啊。”秦沐一邊走著,一邊說道。
錦州從那輛奧迪中走出,解開口罩向秦沐解釋道:“我仔細檢查了一下現場的痕跡,估計當時的場景應該是這樣的。”
“死者和平時一樣下樓準備開車去上班,可是在離車十米左右的地方。守候已久的兇手從暗處,死者的背後衝向了被害人,再加上楊雨剛纔的說法還有地上的痕跡來說,死者被刺之後,並沒有立即死亡,他應該是在那一輛黑色桑塔納那裏發現了報案人。”
“他想上前求救,艱難的朝著最後的陳屍地點走去,前後應該有一分鐘左右,最後是走到了這輛東風日產這。”
楊冷在腦子裏回放著錦州描述的場景,是的,錦州的想法和自己所觀察之後的推論並無什麼大的區別。
警戒線外,史勇慢跑了過來,身後跟著一個西裝筆挺的中年男人。
“秦隊,給你介紹一下,這是小區物業的張經理,我查了一下這周圍的監控,但是發現,在案發時。”
“監控的影像都是雪花狀,應該是受到了大波段的干擾,兇手應該是在犯案時隨身攜帶了大頻率的干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