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1章:英雄救美
晚上的時候,趙琳只是過來露了個麵就離開了。
說是太忙,高層要開會,所以就不參加聚餐了,不過,趙琳這個老總還是很豪爽的,讓回頭把發票給她,她給報銷。
下了班後,我們設計部的人直奔餐廳。
趙琳這個老總做事很細,雖然自己不能來,但是人家非但自己掏腰包請客,還提前訂好了餐廳。
我們這邊一共是七個人,其中只有丁健有車,一輛大眾桑塔納。
桑塔納雖然車內空間不小,可是卻也絕對擠不下七個人的,只能剩下的幾個人打了輛計程車。
這一次聚餐的地方距離公司大概有個三四站的距離,十幾分鍾後,車子在明樓停下。
“明樓是西海的三星級酒店,就說有上百年曆史了,是百年老店。”丁健說道。
丁健是本地人,所以對這些還是知道的很清楚的。
西海酒店算不上多大,一共大概就是五層,不過在西海這種三線城市,這規模著實也不算小了。
“走,在三樓的12號包廂,趙總早就訂好了位置。”小六子說道,然後一馬當先的走過去。
這一次,總共是七個人,五男兩女,五個男的就不說了,大老爺們的沒什麼好說的。
主要說一下兩個美女,其中一個就是坐在我鄰桌的薛諾奇小美女,這是一個清純可愛的妹子。
而另一個則是一個三十歲的成熟少婦型別的美女孫歡,與趙琳是同一款型別,只是無論是顏值還是氣質,都和趙琳差著一些。
不過,孫歡的身材著實不錯,一米七的個頭,十分的高挑,前凸後翹,穿著高跟鞋搭配那套裙職業裝,十分的性感。
職業裝在薛諾奇穿著,就感覺跟穿校服是一個樣的,但是讓孫歡這種成熟性感的美婦來穿,就能顯得很性感。
孫歡和薛諾奇的性格是截然相反的。透過我的觀察,薛諾奇是那種文靜秀奇的女孩子,不是很大方。
熱孫歡則是很大方,熱情,而且根據我細緻入微的觀察,我發現這個女人,很會利用自己的姿色。
就比如下午,她想喝一杯COCO的金桔檸檬,公司的一層就有COCO的店面,但是孫歡自己不想去,卻是讓小六子去的。
我記得孫歡當時是半誘惑的說的,“陸哥,週末我有空,咱們去看電影吧。”
小六子單身快三十年了,對於孫歡這種性感美婦那裏頂得住,估計平時沒少去YY,如今有機會接近,自然是孫歡說什麼就是什麼。
屁顛屁顛的自己跑到一樓買了金桔檸檬上來,而且還表示,每天下午都會去給孫歡買一杯金桔檸檬。
看見小六子這舔狗樣,我也懶得說,我知道,小六子這樣要想追上孫歡,除非是太陽從西邊出來了。
在樓梯口,有好幾個一看就是不良青年打扮的人站在那裏喝酒,抽菸。
我們經過的時候,其中一名黃毛青年似乎看上了孫歡,嘴裏在那說著很流氓的話,“這妞真他媽奶奶的性感,不對,是SAO,不過真夠味。”
說著,這個黃毛青年還走過來,直接對著孫歡說道,“美女,過來陪哥喝杯酒吧。”
孫歡見到對方醉醺醺的,一身的酒氣,她厭惡的道,“我不認識你、”
“一回生二回熟麼,誰不會從陌生人開始的呢。走吧,哥哥請你。”那個黃毛笑嘻嘻的都道,言語十分的輕佻。
孫歡多少有些無助,女人本身就是弱勢群體,而且對方又是個混混。
這時候自然是英雄救美的好時候到了,小六子一個箭步就來到孫歡身邊,將孫歡擋在身後,“哥們,你們想幹什麼?”
“喲,這是從哪裏冒出來個傻子,想英雄救美?”黃毛十分不屑的道。
這時候黃毛的幾個同夥也都湊上來,直接就將小六子給圍起來,而且其中有兩個人還手裏拎著個啤酒瓶。
似乎隨時準備動手。
混混打架的道具,無非就是搬磚啤酒瓶,這種東西打不死人,也定不了罪,不能算兇器。所以,街頭混混打架最熱衷用這兩樣武器。
“哥們,欺負我們人少,還是一位我們是好欺負的啊?”丁健這時候走過來。
丁健的身身材高大,足有一米八九,而且一身的腱子肌,一看就是經常鍛鍊的人,此時頂尖就穿這個短襯衫,那一身肌肉也是露出來,肌肉塊十分的明顯。
見到丁健這麼個猛男出現,而且我們這邊還有好幾個人呢,那黃毛倒也沒有繼續強硬,他退讓了一步,“哥們,我麼你這不想請這個美女喝杯酒,交個朋友麼。”
“交朋友?你也配?”丁健看樣子是火爆脾氣,一張嘴是得理不饒人。
“怎麼,想打架?別以為你們這邊人多就了不起,我一個電話喊來二三十個人,你信不信?”黃毛嚇唬丁健。
啪。
丁健這時候懶得跟對方廢話嗎,直接就是一巴掌扇在了對方的臉上。
那個黃毛被丁健這一巴掌打的是有點發懵,他手捂著臉,大吼道,“哥幾個,還乾瞪眼看著?上,給我乾死他。”
那幾個跟黃毛一起的混混馬上舉起手中的啤酒瓶對著丁健的腦袋砸去。
丁健毫不手軟,直接腳抬起來,連續出腿兩次,直接就將那名混混給踹飛。
兩個混混都是胸口被踹中,一時有些胸悶,爬不起來。
我看的是眼睛一亮,丁健明顯是練過啊,不然的話,不會這麼輕鬆就把幾個混混給打倒。
“要不要報警?”薛諾奇這時候纔回過神,用手抓著手機問道。
丁健搖頭,“算了,不用,再說是他們吃了虧不是我們。”
“也是。走吧,去吃飯。”孫歡倒是很早局回過神來,明顯看丁健的神色多了幾分不同。
這一桌子菜還是十分豐盛的,都是一些本地菜,十分有特色。
吃飯的時候,我陡然間用眼睛餘光發現門口有人鬼鬼祟祟的,似乎在往房間裡面瞅。
對方是黃毛,剛纔那個被丁健三下五除二收拾的黃毛混混,我的眼睛很好使。
這個黃毛混混不是早就走了麼,怎麼又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