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屍骨粉
我在疑惑之間,江江已經把我叫了過去。
“陳源,對不起,那一天在婚禮上我對你說那樣的話,讓你受傷了吧。”
我笑著搖了搖頭。
江江接著說道,“其實你那一天的話真的是讓我大吃一驚,我沒想到你怎麼會像我肚子裡的蛔蟲似的,直接就說出了我心底裏的秘密,當時因為他是我的婚禮現場,我的心底抹不下那份面子,所以有些惱羞成怒,希望你能原諒我。”
我對江江說道:“不,是我錯了,我這個人就是性子太直,在那麼多人面前才那麼重要的場合,不該說這句話的。還說我情商太低了吧,呵呵。”
江江搖了搖頭,對我說道:“沒想到這麼多年過去了,你還是這麼幽默,今天我想叫你過來就是想告訴你,其實那天你跟我說的都是真的,我想讓你幫我解決這個問題。”
接著江江開始講述自己這兩年來的經歷。
原來在一年前江江和張小天訂婚之後,張小甜在一天晚上從外面回來之後帶回來了一包東西,他將江江叫到旁邊,開啟包裹得層層密密的包裹之後,發現裡面是黃色的粉末。
江江十分詫異,忙問張小天這是什麼東西?張小天說這是他從一位祖傳的老中醫那裏討來的,是十分有效的安胎藥。
這種藥物在婚前女方使用之後可以生大胖小子。
靜靜在當時還嘲笑她,說她太迷信了。但是最終禁不住張曉婷的哀求,還是答應他試一試。
這黃色粉末嚥到嘴裏之後,感覺十分的苦澀,有一股異味兒。江江本來想一口吐出來,但是她畢竟是嫁給了一個比自己更有權勢的富二代,還是有些自卑感的,所以不好直接服了張小天的面子,最終在灌了好幾碗水之後將那份饃嚥了下去。
江江本來以為這一次就夠了呢,誰知道第二天張小天又從外面帶回來了一本一模一樣的東西要求他喝酒,然後就這樣接連過了一個月。江江每天晚上都要喝一杯這種無色味道苦澀的黃色粉末。
當時兩個人已經同房過了,江江滿懷期待的希望能懷上一個大胖兒子,自己以後在張家有更多的話語權,可誰知道喝了這麼多藥之後根本沒有任何反應,反而出現了其他的怪事。
交待她服用完最後一門,要將近一個月,加強那天晚上做了一個噩夢。
他夢到自己在一片悽風苦雨的寒夜之中茫然無辜的跋涉著,腳下是沒過膝蓋的汙水,四周是灰濛濛的一片,找不到任何方向。
這時候他聽到了遠處傳來了嗚嗚的聲響,仔細辨認的話,好像是小孩子的哭聲。
他站在原地一動不動,緊接著就聽到了呼聲越來越大,然後他順著聲音望去就看到一個東西,正在向着她爬過來。
等他等了一個東西,距離他越來越近的時候,他纔看清楚了,原來這是一個小孩子,當然與其說是一個小孩子,不如說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怪物。
這個小孩子看起來不過15歲的樣子,渾身**的身上青一塊兒紫一塊兒,頭髮已經有一尺多長,披散在頭上。他的四肢僵硬爬外水中脖子僵硬的挺直著,口中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響。一雙眼睛瞪得大大的,幾乎看不到眼球,只剩下了眼白。
江江看到這幅情景嚇得心都快要跳出來了,他大叫一聲就向前方跑去。
可哪裏知道那一個怪物一邊一邊繼續咕嚕嗚嗚的叫著,一邊不緊不慢的在水中趴著,就像是一個蜘蛛一樣,跟著江江。
江江拼命的喊著跑著,但是四周根本沒有任何迴應,而身後的那個怪物看起來動作僵硬,打起來也不壞,但是始終和江江保持不遠的距離。
江江深一腳淺一腳的,不知道在汙水中跌了多少跟頭,最後呢,他看到那一個月半月還直接撲到了他身上,她大叫一聲,這才從夢中驚醒。
當她從夢中醒來之後,雖然依然心有餘悸,但發現這只是一個夢,不禁長吁一口氣,以為自己是太過勞累了,所以纔會做這樣的一個夢,但是她沒有想到這只是一個開始。
接下來每天晚上他都夢到同一個情景,他在水中奔跑,被那一個趴在水中的小孩不住的追趕,而且後來,情況更加的嚴重了。
就在最近一個月她做夢的時候,那個小孩已經能夠撲到她身上,撕咬她的血肉了。
而且江江做夢的時間越來越長,很難從夢中醒來,她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那一個怪物撕咬自己的血肉,她驚惶的尖叫著,怒吼著,而且那種疼痛感十分的鮮明,就和在現實中一樣,但是她始終不能醒來,每晚都要承受這樣的折磨,不諦於是一種酷刑。
聽完江江的講述,我的心中一陣顫動,因為我之前最能看出來張小天不是一個心地善良之人,但是依然沒有想到他是如此的邪惡,居然把自己的新婚妻子當成他飼養鬼嬰的器皿!
因為我之前在表哥家的藏書中看到過關於那種黃色粉末的介紹。其實那根本不是什麼養胎藥,那是屍骨粉。
這是一種流傳於南洋的邪術,據傳許多南洋的降頭師都會著一種邪術。
石骨粉主要取材於年幼夭折的嬰孩兒。在孩子死後,將他們的骨頭完整的提出來,然後磨成粉末,裝在一個罐子之中,埋在地下七七四十九天,吸取足夠的天地陰氣,就成爲了屍骨粉。
屍骨粉是一種害人的邪術,如果有人在不明的情況下誤食了屍骨粉,就會被這具屍骨的原主人陰魂依附在身上。
許多南洋巫師經常會選擇一些年輕女子來食用屍骨粉,因為健康的年輕女子身體屬陰性,而她們本身的活人陽氣也是十分充足的,所以是最適合鬼嬰生存的身體。
鬼嬰依附在女子身上,不會有任何排斥,而且可以吸取女子陽氣,以此來不斷增長自身的鬼氣。最後會成長為可怕的怪物,為害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