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歸之路(1)
“死者男性,年齡17歲左右,高空墜落致死,身上無明顯外傷,死亡原因為顱骨碎裂,顱內大量出血導致,死者衣著完整,未見撕扯痕跡,指甲乾淨,未見皮屑及其他可疑汙垢,指尖放鬆,不存在抓撓以及拉扯動作,初步判定系自殺。”
我一邊翻看著屍體,一邊對身旁的助手葉連昭說明,葉連昭在一旁奮筆疾書,將我所說的話記錄下來。
我叫張廷輝,名字十分男性化,但是我卻是個實打實的女兒家,正如各位看官所想,我是一名法醫,所以,我工作中的很大一部分內容,就是和這些屍體打交道。
我想,85後出生的人,大概都看過一部港臺片,叫做《鑑證實錄》吧,在劇中,女法醫聶寶言英姿颯爽,嫉惡如仇,相信大多數的觀眾在看過這部電視劇後,都會對這位聰明果敢,膽大心細的女法醫印象深刻,但是在真正的法醫行當裡,女人極少,簡直可以用鳳毛麟角來形容。
究其原因,無非是幾個,首先,身為女性,大多數天生膽小,對於常年接觸屍體的行業來說,女人是天生的弱者。身為法醫,常年近距離接觸腐屍、浮屍、碎屍,不僅要細緻入微的觀察,更要準確的判斷各種創傷以及死亡原因,刀口、槍傷、硬物打擊傷……等等,不管屍體上有多麼血腥,法醫都必須仔細觀察,從而找出死亡真相。
其次,在針對投毒案,窒息死亡等,一些死者身上無明顯外傷的案件,身為法醫,必須親手劃開每一具屍體,一件件一層層地剖開和檢驗人體內臟,而這些,對於女人脆弱的神經而言確實過於殘忍了些。
當然,除去這些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法醫這行完全沒有休息時間,因為案件不會因為你休息而不發生,兇手也不會因為你休息而不去殺人,所以,身為法醫,必須24小時待命,隨叫隨到。
這些聽起來有些匪夷所思,因為好像在大多數人眼中,只有刑警纔會這樣拼命纔對,但事實的真相就是,身為法醫不僅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更多時候,還要在刑警們或是恩威並施,或是苦苦哀求,又或者是下死命令的威脅下儘快給他們提供檢查結果。如此一來,法醫就要加班加點,點燈熬油,經常是通宵達旦,黑白顛倒,這樣高強度的工作不僅對女性的身體有所傷害,更會對女性的家庭產生影響,試問哪個男人會找一個一年365天,恨不得300天在加班的媳婦兒?家裏家裏顧不上,孩子孩子管不了,這樣的老婆或者媽媽,又有幾個人能夠接受?
所以,綜上所述,女法醫當真是少得可憐。
做法醫之前,我身邊的閨蜜,朋友也不算少,平時沒事湊到一起逛逛街,喫喫飯,也和普通的女孩子沒多大差別,但是,自從我做了法醫之後,我便發現,我身邊的朋友逐漸的,都開始對我敬而遠之,以前和同學朋友勾個肩,搭個背的十分平常,但是自從我做法醫以後身邊人對我的碰觸都開始有些抵抗,最明顯的,就是很多人在和我握手之後都會立刻找個藉口跑去衛生間洗手,對此,我只能一笑置之,或許在他們看來,我這雙整天碰屍體的手,可能會帶著莫名其妙的病菌吧?但是,事實上卻是,我這雙整天在消毒水裏都快泡皺了的雙手,恐怕是這世界上少有的幾雙,病毒攜帶量極少的一雙手了吧。不過這些都無所謂了,既然人家有所顧忌,我又何必去討他們不高興呢?
我今年二十八歲,單身,按說我的長相雖說算是國色天香,也能算得上是小家碧玉,身材也還過得去,脾氣性格不能說柔情似水,也可以稱得上是溫柔體貼,但是,我長到這麼大,就談過一次戀愛,原因就是,男人們都對我敬而遠之。
我的上一段戀情,發生在我二十歲那年,男朋友算是我的青梅竹馬,他的父親與我的父親是好朋友,兩家也算世交,從小,我們兩人就已經被兩家大人給湊成一對了,然而,這段戀情並沒有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參加工作以後,我做了法醫,工作時間越來越長,兩個人約會的時間越來越少,他的意見也越來越大,但是,因為自小的情誼,他對我還是很包容,如果不是被他看到我工作時的樣子,我們兩個,也會有個不錯的結局。
那一年我25歲,交往數年,我們兩人已經開始談婚論嫁,甚至於連婚房都選定了,在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他出差回來,想要給我一個驚喜,沒有回家,而是拎著滿滿一大箱的行李跑到了我的工作單位,然而,十分不巧的事,那天剛好有一件兇殺案,於是,他站在門口,全程目睹了我親手將死者的手皮剝下來,然後套在了自己的手上,十分冷靜的替死者按好了十個指紋。從此,我在他心中留下了無法抹去的心理陰影,以至於他對我的手都開始過敏,我碰他他都會下意識的哆嗦,見此情景,我實在不忍心繼續折磨他,就主動提出了分手,至此,我人生的唯一一次戀情宣告失敗。
與他分手之後,我開始了漫長的相親之路,然而,在日後數不清的相親中,男方在聽到我的職業之後,都會下意識的迴避,一來二去,我也成了大齡剩女了。
久而久之,我便想開了,其實一個人生活也沒什麼不好,我平時工作時間不定,單身生活我不需要去顧忌其他人的感受,不需要考慮我工作的太晚家裏會不會有人在等我,也不需要考慮半夜時分,因為突發案件必須出門而吵醒了枕邊人,雖然偶爾閒下來也會感到寂寞,但是看看書,上上網,聽聽音樂,補個覺,也就把時間打發了,總體來說,我還是很享受目前的生活的。
咳,話題扯遠了,下面咱們言歸正傳。
2006年7月13日下午十五點二十分,雲鹽省江靖市警方接到報案,報案人稱,江靖市第一高階中學內有人墜樓,死者系該校學生。
接到報案後,警方迅速趕往現場,並且對現場實施了封鎖,在我到達現場時,警方已經拉起了警戒線。
我將自己的證件掛在胸前,撩開警戒線走了進去,此時死者已經被一塊白布蓋住了。
我走到死者右側位置蹲下,拿出手套戴好,而後小心的揭開死者臉上的白布,露出的是一張年輕的臉龐,因為是高墜傷,所以死者身上並沒有明顯開放性損傷,只在耳道處有輕微血跡,儘管因為顱內出血而導致了死者的眼眶處微微青紫,眼角處有輕微擦傷,依舊可以看出死者是一名比較帥氣的年輕男孩。
我略略皺眉,抬起頭詢問旁邊的刑警:“什麼情況?死者身份能確認麼?”
“已經確認了,死者系江靖市第一高階中學高二二班的學生,孫銘宇,16歲,死者學習成績優異,社交圈子簡單,但是,據死者的老師介紹,死者生前患有輕度抑鬱症,所以,初步懷疑係自殺。”
回答我的人是我的老搭檔,江靖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的支隊長許一帆,許一帆走到我身邊,將裝在證物袋裏的一張紙遞給我道:“這是死者的班主任提供的,是在死者課桌裡發現的,經過辨認,確認是死者筆跡。”
許一帆遞給我的是一封遺書,我簡單的翻看了一下,將證物袋交還給他,開始著手檢查屍體,同時示意我身邊的助手開始就記錄,於是,便出現了開頭的那一幕。
經過初步的檢驗,大概可以判定死者為墜樓身亡,死者衣著整齊乾淨,未見抵抗性傷痕,更沒有其他廝打或拖拽性傷痕。
除此之外,許一帆他們也找到了死者墜樓前所站的位置。那是一棟有著20年曆史的教學樓,頂樓天台的門鎖早就壞了,透過勘探,痕跡檢測工作人員在鐵門把手上提取到了死者自己的指紋,證明死者是自己開啟門上的天台,另外,由於天台許久不曾有人打掃,所以死者的腳印清晰可見,透過腳印也能夠判斷出死者並非被其他人脅迫,而是自己走到了天台邊緣,除此之外,透過腳印的深淺也可以判斷,死者在墜樓之前有過一番猶豫,所以靠近欄杆附近的兩個腳印格外清晰,並且,現場除了死者自己的腳印之外,找不到其他人的腳印。
隨後,經過刑偵人員在校園內進行了大範圍的詢問,由於死者墜樓的時間正是下課時間,操場上人來人往,所以現場目擊者很多,透過目擊者的證詞,刑偵人員瞭解到,死者的確是自己站到教學樓天台上的,並且有目擊者稱死者跳下之前曾經大喊,還有人錄下了影片。
經過以上多方證據以及現場屍檢結果的證明,此次案件只是一起單純的跳樓自殺案,並不存在他殺情況,案件過程清晰,目擊證詞全面完善,已經基本上可以確定,該案件系自殺性案件,不存在他殺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