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自在降妖記
我想著,就忍不住又嘆了一口氣。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一個人待在這個村子裏的時間太過於無聊了一點,我一個人的時候,就總是容易想起那個時候發生的那一切。
一想起那個時候,我就會覺得現在十分的淒涼,十分的可憐。
好在我也不是什麼喜歡杞人憂天的人,更不是什麼悲天憫人的性子,只是稍微的想了想,就會恢復正常了。
翻看了那幾本書之後,我也沒有找到一個合適的辦法,無奈之餘。我甚至是想,乾脆就不出去了,如果真的命中註定如此的話,那麼死在我的家鄉,其實也是一種幸福。
將被子上的基本上都丟回到床邊上時,我的眼角突然就瞄到了一本黑色封面的書籍。
我記得之前吳老頭說過,那是他畢生的經驗,如果我認真學習的話,一定能少走許多的彎路。
那裏面會不會有我想要的東西的?
這麼一想,我就立刻從床上爬了起來,走了過去。
其實我現在的腳傷還是挺嚴重的,已經到了走不動的地步,就是腳踩在地上,都會覺得十分的難受,就像是有人拿針在扎我一樣,裡面有千千萬萬的小針,在不斷的扎著我的骨頭。
我咬著牙,走到那黑色的書籍前面,從鬆了口氣,可我的身上已經是滿身的汗水。
就床走到這櫃子前,不過是兩三米的距離,我走了大半天不說,還留著一身的汗,就已經足以說明全部的問題了。
“他孃的,老子就不信了!”
我拿著書,原本想著就坐在這裏看的,可是腳上傳來的疼痛感讓我心生不悅,畢竟我是男人,還是一個年紀輕輕的男人。
我怎麼可能忍受得了這樣的屈辱!
於是,我拿著書,就拖著那條几乎已經殘廢的腿,又回到了床上。
小霞進來的時候,我已經快走到床邊了,她看到我又下床,立刻就生氣了。
“葛小偉!我跟你說過多少次了,你要什麼東西就跟我說,我幫你拿,你怎麼就是不聽我的話呢!”
我看著小霞,其實心裏也是很委屈的,因為我不想讓自己成為小霞的負擔,成為她的累贅。
雖然她現在只是一縷魂魄,對她來說其實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但我的心裏就是不舒服,就是不喜歡這樣。
見我不說話,小霞還以為是自己說的話太重了一點,就將給我準備的晚餐放在桌上,才小聲的道歉著。
“對不起小偉,我剛纔不是故意吼你的,我就是心疼你,你說說你,好容易臉色也好看一點了,就不能好好的歇著,讓我放心一點嗎?”
我抿了抿唇,將書放在一旁,握住了小霞的手,低聲說道:“對不起,都是我的錯,是我沒有照顧好你,是我的問題,讓你如此擔心,也是我無能,對不起。”
小霞輕輕地搖了搖頭,對我說道:“不,不是你的錯,也不是你的問題,要怪的話,就怪那個蔭屍,如果不是因為他的話,你就不會經歷這麼多的問題,你跟爺爺,跟……你們就能好好的生活在一起了。”
小霞說的話頓了一下,我明白她為什麼會那樣的,畢竟二叔是導致她死亡的人,所以小霞不願意提起二叔,我也是明白的,更是能夠理解。
想起二叔,我就想起,他的屍身我還沒有找到,連想給他下葬,都找不到屍體了。
我輕輕地拍了下小霞的手背,說道:“行了,不說這些了,我剛纔去拿書了,也不是什麼大事。”
我說著,就拿起邊上那本黑色封皮的書,放在小霞面前。
誰知道,那東西我只是剛拿出來,小霞就被嚇得猛地後退了一步,一臉的驚慌。
“那,那是什麼東西?”小霞站在了床尾,才小聲的問了我一句。
我疑惑地看了看小霞,又看了看手上的書,應道:“可能是因為裡面有震住你的符文吧,沒事的,你坐到桌子那邊去就好了,我自己看。”
小霞心有餘悸的看了一眼我手上的書,倒是沒說什麼,也沒有讓我把書收起來的意思。
“先吃飯吧,你吃完飯在看也是一樣的,你現在受了傷,需得好好的養著,才能快一點好起來。”
我想了想,覺得小霞說的也有道理,就放下書,先吃飯了。
在吃飯的時候,我的心裏一直惦記著那本書上的內容,就狼吞虎嚥的往嘴裏塞了幾口飯,就立刻拿起了那本書。
小霞一看到我拿起書,就默默的收拾了桌子上的東西,就出去了。
“《自在降妖記》。”我輕聲唸了一下這書的名字,心說,這吳老頭怎麼看起來就那麼的不靠譜呢?還自在降妖記呢,怎麼不叫吳氏伏魔記呢。
雖然是偷偷的就嘲諷了一下,不過我還是心懷好奇的開啟了自在降妖記。
書籍的第一頁記錄的都是一些沒什麼用的廢話,無非就是類似於作者生平那樣的東西。
之後記錄的倒是挺有用的,說的是一些屍的等級之類的。
上面記載著,屍變有十八種,分別為:殭屍、血屍、蔭屍、肉屍、皮屍、玉屍、行屍、炸屍、汗屍、毛屍,、走屍、醒屍、甲屍、石屍、鬥屍、菜屍、綿屍和木屍。
其中最兇狠的是殭屍和血屍,怨氣最大的是蔭屍和鬥屍,最善良的是肉屍和醒屍。
我多注意到了一點,說的是蔭屍,因為我們上一次遇到的就是蔭屍。
上面說,蔭屍又稱作為養屍,即為屍體下葬後不腐化,又分為兩種,幹蔭屍,溼蔭屍。
幹蔭屍就是指,在屍體土葬後,受現實情況和虛空法界等因素所影響,造成屍體肉身已全部脫水,呈皮包骨幹屍狀態,給人以蠟乾枯癟感。
溼蔭屍就是外表變化不大,面板富有彈性,也會緩慢的生長毛髮和指甲,甚至是牙齒,整個遺體全部或部分浸泡在血水、膿水中。
我們上次遇到的葛曉天,就是溼蔭屍,他的面板,簡直比我這個二十多歲的大小夥子都要好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