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打劫
嗅上一口身上的味道,腹中一陣反胃。我的周身一股腐爛、加百年不洗澡的酸臭味夾雜其中,臭的簡直令人難以置信。
我嫌棄的站起身子,剛準備拿起玉牌離去,兩人的談論聲便灌入耳中:
“哎!眼鏡,你看那乞丐旁邊的是什麼?”其中一名男子忍不住指指點點的說道。
眼鏡的男子:“看上去像是令箭,誰家的塑膠啊亂扔……”
“你個白痴,那玩意一看就很值錢,哪是塑膠?”
……
“走,搶過來看看……”
……
兩人晃盪著身子,看上去像是喝多了一樣,暈暈乎乎的朝著我的方向走來。
剛重生在這兒,就聽到這倆傢伙想要打劫我,忍不住嗤笑了一聲,雙手抱著胳膊,一副看戲的模樣等著兩人。
終於,倆醉鬼攙扶著,走到了我的身邊。
剛準備開口說話,便聞到了我身上的氣味,兩人差點吐了出來。酒頓時醒了大半,急忙捂著自己的口鼻。
眼鏡頗為艱難:“嘔……這臭乞丐身上的是屎麼?這麼噁心!”
另一男子:“媽的,拿完趕緊走……”
說完,這個人轉頭對著我怒喝道:“臭乞丐,把你手中的東西,給我扔過來!”
陰暗的衚衕裡,三人形成了對峙,半空中的月光照射而下,依稀能夠讓我們幾人,看出對方究竟是何模樣。
那個叫眼鏡的,一副瘦小的跟個猴一樣,倒也沒有真的戴上眼鏡,頭上五彩繽紛燙著個綠髮,不倫不類的,讓我一度以為這傢伙是葬愛家族中的高階人物。
反過來那個男子,渾身穿著朋克非主流的打扮,耳垂掛著兩個大金環,鼻子處也鑲著莫名其妙的東西,男的大金鍊子、大手鍊掛了一身。
就他看著還有點人樣,整個身形頗為健壯,不像那個眼鏡,簡直跟抽毒一樣,全身上下沒二兩肉。
這個組合,還敢來打劫我,氣的我都有點想笑。
我:“哦?我如果不給呢?”
朋克男:“媽的,老子乾死你!”
後者一聽我這身打扮的乞丐,居然敢反駁他,扭頭鬆開了眼鏡架著他的胳膊,擼起袖子,直接一腳提過來了。
復活到現在不過五分鐘,居然就又和別人發生了矛盾,內心坎坷的同時,不免有些憤怒。這什麼阿貓阿狗都想騎在老子的頭上,不給你們些教訓,罰惡司的名聲就此被侮辱了。
我腳步一錯,很是自然的躲過了朋克男的一擊,這突如其來的躲避,讓他力氣沒有收住,直接朝著牆壁打去。
一個鏗鏘,磕在了垃圾桶旁,差點跌入進去。
“刀哥!”
那眼鏡看到這,急忙上前攙扶著他,一臉驚慌失措的樣子。
“媽的,幹他!”朋克男看到自己的攻擊居然被躲過去了,臉上頓時感覺無光,咬著牙便衝上來想要狠狠的教訓我一番。
兩人喊叫一聲,一同衝着我衝了過來。
不太想和這倆人浪費時間,我臉色漸漸暗了下來,眼眸中閃過一絲寒意。
一股莫大的氣勢,從我周身蔓延開來,那種熟悉感,就好像跟陰曹地府一樣。身後似乎展現出了地府的場景,也就是第二殿——剝衣亭寒冰地獄!
“啊!!鬼啊!!!”朋克男尖叫了一聲。
那眼鏡男和朋克男瞬間停在了原地,滿臉恐懼的盯著我,似乎是看到了世間最恐怖的事物。
渾身止不住的顫抖,雙腿一軟,癱瘓在了地上。
下體甚至還流露出了一股惡臭,朋克男經不住這氣勢的壓迫,居然大小便流了一地了。
在陰曹地府呆了這麼久,這點氣勢如果都磨鍊不出來,這麼長時間也就白呆了。
不僅是這二人,哪怕是虛空中的幾個路過的冤魂,看到我身後的一幕,瞬間嚇呆了,一個晃眼便消失在了原地。
活人還只是畏懼這種氣息罷了,而那些冤魂看到這一幕,一個個恨不得腳下多添幾條腿,一溜煙的時間,全都跑沒影了。
每一個冤魂下了地府,都想著直接喝一碗孟婆湯,上了奈何橋投胎。
但是他們這些停留人間的,等到下了地府,勢必會被閻王責罰,從而發落地獄,償還之前作為停留人間的責罰。
當看到我身後那虛擬的剝衣亭寒冰地獄時,還以為是閻王親自上來抓他們了,一個個膽顫的要命。
“嘿,鬼?那種東西太低階了!”我低笑一聲,看著已經目光呆滯的兩人,譏諷道。
緩步走到兩人的面前,捂著鼻子強忍著惡臭,在朋克男身上仔細摸索了一陣。在他的口袋凸出的地方,掏出了一個錢包。
開啟一看,裡面一個女人不堪入目的裸照、幾張銀行卡,還有兩張紅色的紙幣。
我嘖嘖稱奇:“還不錯嘛,居然還有兩張RMB……”
接著,又低下身子,從眼鏡男的身上又是一陣摸索,發現居然只有兩張零碎的紙幣,我忍不住鄙視起這傢伙了。
現在的葬愛家族,都這麼窮的麼?身上幾十塊錢,能做些什麼?
倆人直到只剩下一個褲衩後,我才滿不情願的停止自己的動作。換了一身新衣服,整體來說還是不錯的,雖然還有一股酸臭。
將證件、金鍊子、幾張碎銀子留給了二人。
做人留一線,打劫也得給人家離開的車費,要不然第二天光著身子,身無分文的多不方便?
做完這一切,我才滿意的點了點頭,拋著手中的玉牌,哼著小曲兒,離開了衚衕。
先前楚江王叮囑過我,重生到陽間後,是以另一個人的身份存在的。因為我的軀體已經不復存在,當初被轅史一招粉碎了。
新的軀體、新的環境、新的樣貌,我必須充分利用好這個身份,一步一步的向着轅史邁去,最終用一柄鋒利的匕首,劃破他的咽喉,直刺他的心臟。
天上一天,地下十年。
我在地府中度過的一年,換算在人間,也不過才一個多月,任何的一切幾乎都沒有出入,我只需要換上一身行頭,生活在這個不知名的城市中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