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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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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章放棄百萬遺產

    賀桃芳思慮著,在沉默中尋找著突破與答案。她想她確實應該放下貪念,心無掛礙的經營自己。儘管她的許多設想,像一個白日夢,但如果她能繼續努力,讓自己個性中青澀的部分磨練得成熟一些,那麼會有越來越多的好運青睞於她。

    賀桃芳與自己博弈和交戰的過程,無異於一場漫長的泅渡。

    “在如今,親兄弟、親父子、夫妻之間,為財產反目的,比比皆是,我當了近20年的律師,沒有佩服過誰,可我服了你,賀畫家能放棄所有財產的繼承,確實了不起,我沒能幫上你什麼忙!”律師在電話那端給予的肯定,更堅定了賀桃芳徹底放棄的想法,“說真的,內心有些遺憾——因為能為你掙得一些合法權力,能與你多些交往,是我們很樂意的事情。”

    儘管選擇了放棄,但賀桃芳陪伴君君跑銀行解除密碼、跑社保局、勞動局;放棄申明的書寫、公證……滯悶的日子裏,繁瑣狀況有增無減。

    一切如賀桃芳所料,葉志龍11張銀行卡里只有一張裡面有一千多元錢、一張卡里有三百多元錢,其中一張卡還欠著銀行貸款每月待還的利息錢。

    結果出來,大跌所有人眼睛:因為葉志龍每年所得的還建房過渡費不下五萬元。居然給他用得一文不剩。唯獨賀桃芳心裏有數:有些人的財富來得容易,揮霍得也快,而她賀桃芳的財富,一定要透過自己努力,發揮特長,一點一滴去積攢。

    冷暖交替的轉折,讓賀桃芳慢慢的鎖定一個方向和目標:遠離這些是非與紛擾,搬到單位附近的地方,讓生活、工作變得更為便利。

    在司法局,賀桃芳剛辦完放棄申明,身邊傳來一個刺耳的聲音:“你搬家時還要寫個宣告,證明你的財物都已搬走,不能說你今天掉了什麼東西要回來拿,明天掉了什麼東西又要回來拿!”

    一股寒氣,像從古井裏騰騰昇起,涌到賀桃芳心口已變成熱辣辣的火氣:“你以為我有多少時間是可以為一些小東小西浪費的?連上百萬的房子都放棄了,你們覺得我還會在意一些小恩小惠?我的東西一搬上車,我就將鑰匙放在桌上,永不再踏葉家一步,也請你們不要得寸進尺,逼人太甚!否則,我也將收回我的決定——你們為人處事須記著:兔子被逼急了還會咬人!如果你們再對我來一句不恭敬的話,我便還可以廢除放棄的宣告,說我是被逼無奈中作出的倉促決定。”

    賀桃芳環顧著司法公證室內,葉家的眾多親戚紛紛嚷嚷,唯獨她這個第一繼承人顯得像局外人。

    親戚自知失言,又勸賀桃芳要經常回家看看,無論如何要與葉家親朋戚友保持聯繫。

    賀桃芳想,這個聲音,只不過是提示她,她可以善,但不能不意識到,世間其實更存在惡。而她只有放棄,纔不會有人能夠傷害到她,除非是她自己。很多事,只要放棄,未必就真的是她所想的那麼艱難。

    放棄的事情好辦,一天便可傾空一切。

    賀桃芳晚上回到家,開始清理自己的東西,無非是一屋子書籍及被子、衣服,名家的書、朋友的畫、她自己出版的畫冊、發表過畫作的報刊,她一一整理收留著,其他大部分書籍只有放棄;衣服,不是特別喜歡的,也放棄。這樣一來,所有負荷減了大半。

    親戚不停打電話,說要來送她,她感恩,有人送,總比被人趕好受一些。只是她已聯絡好了搬家公司,她不打算再麻煩他們。

    就要搬離這兒了,就要做回自己了!賀桃芳知道,如果葉志龍不死,十年八年的沉迷入傳銷行業,她的日子並不比這一結果更好過。嚴格意義上來說,葉志龍的死,是老天幫她身心上的牢籠自動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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