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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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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八章穩操勝券

    賀桃芳面對周身隱隱約約懷疑的目光與言論,心懷坦蕩,笑臉迎上,尷尬的議論便立即噤聲;面對刻意的奉承,也微微一笑給予回報,不作任何言論。

    討好,算計,合謀,這些都不是賀桃芳積累財富的長項,她的長項是創意、是畫畫——賀桃芳使終牢記自己的天賦,使終堅信天下不會掉餡餅。

    賀桃芳很想跳出屋外去思考!她想她應該想到藍天白雲彩虹,引領她去設想一個更好、更光明的未來,而不是眼睜睜看著屍骨未寒就各打算盤。她覺得自己有責任成為一個現實與創造力相結合的人,指出一個原本完美的場景中存在的致命缺陷——至少,這種缺陷在她生命裡,在她眼前真真切切地正在上演著。

    賀桃芳平日少見的自律、磨鍊的技能也在關鍵時刻派上用場。她曾經的玻璃心,早已被一顆巨大的心臟代替。她已經有意識的更加努力,並試圖讓一些黑暗的東西變得更好,但現在她走到一個節點上了,它在考驗她的決心與意志:面對7套房子,上千萬的遺產,誰不眼紅?她能否真正做到清心寡慾、拔腿而出不沾染絲毫?

    賀桃芳向律師諮詢的結果,對自己非常有利,而對婆婆,則非常不利。

    因為是繼母,因為現有住房的房產證是老公的名字,而不是老公的父親,還建房合同同樣是以老公葉志龍的名義簽訂,婆婆不具備繼承權。而目前的狀況,具備繼承的,就三人:作為葉志龍老婆的賀桃芳、其兒子葉君君、其繼女朱曉池。

    賀桃芳在得到律師確定的答覆後,本能的第一反應居然是:“曉池絕不能要這繼承權,她不能躺在他人的功勞簿上去荒廢自己的聰明才智、好手好腳,而我與婆婆的命運不是同樣的麼?為什麼我有繼承權,而她卻沒有?”

    “因為據推算,你婆婆改嫁來這個家庭時,你老公已是30多歲的成年人,不需要她撫養;你老公去世時,才五十出頭,又是突發病情,也沒有要她照料,因為你婆婆沒有對你老公盡過撫養與關照的義務,所以她不具備繼承條件,而你是葉志龍法定的妻子、第一繼承人,理當有權繼承。”律師覺得很奇怪,歷來都是他人嫌分財產的人多,都是打破腦袋尋找法律的空子,企圖多得死者財產,唯有賀桃芳嫌沒有繼承丈夫財產的婆婆,是對婆婆冷酷無情的打擊。

    從律師事務所出來,賀桃芳還是覺得不置可信。這個律師,是一個德高望重的貴人介紹的黃山溝老鄉,是不是他在感情、情理之上過於偏向自己?

    於是,賀桃芳再打電話求助於其他律師。答案是大同小異的,律師甚至提示賀桃芳,賀桃芳繼承一套房子,是正大光明的、是合情事理的事情,至於不見了的還建房合同,可以透過司法要回。

    也就是說,在這起繼承事件中,賀桃芳是穩操勝券,不用她動一指一彈。

    賀桃芳最後求助的,是中級法院的一個法官,他的答案更精準具體,法官甚至將《繼承法》拍照發她,在關鍵部分全部畫上了線條,使賀桃芳對自己應得的權力,一目瞭然。

    有的律師,表示將免費幫賀桃芳打贏這場官司,鼓勵她不要害怕葉君君背後親朋戚友的裙帶關係,更不要害怕他前妻的虎假狐威,他前妻是完全沒有權力參與到其中的,若賀桃芳什麼都不要,反倒在葉志龍前妻面前,顯得是落荒而逃,顯得自己作為葉志龍的老婆,名不順、言不正。

    賀桃芳下了班,晚上回到家,書房裏的所有抽屜、櫃子,都被“洗劫”一空。她突然升起一股無名火,她雖然沒有撫養過君君,但一年多來,還是她為君君提供衣食。尤其是君君被學校開除後,是賀桃芳在汪愛才的幫助下,想盡一切辦法讓他去北京讀書。他小小年紀,書不好好讀,卻不惜耽誤課程,留在家裏算計財產。

    “你以為移走一切,就可得到一切?我偏要一套屬於自己應得的房子!”賀桃芳突然悲憤交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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