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跛子
這座工廠依山傍水,西面是河道,東面則是山坡。當年修築的擋土牆已經被經年累月掉落的泥沙覆蓋,而這些泥沙並沒有就此止步,而是繼續向西蔓延到整個廠區大院的前庭,最終匯入西面的河道。
十多年的廢棄,帶給這座工廠的不僅僅是荒涼,甚至是改頭換面的變化。當年廠區裡花壇與水泥地面涇渭分明,此時卻已經變得難分彼此。嬌貴的種植花卉已經死去,它們的地盤被不知名的雜草所侵佔。原本乾淨整潔的水泥地面被埋在了一層層的浮土下面,雜草自然也不可能將其放過。
幾排雜亂的鞋印和兩條長長的重物拖拽痕跡留在了幾釐米厚的浮土之上,還沒被雨水抹去。梁勳趕緊走過去,拿起手機進行拍照存證。走到近處可以看到,這些鞋印雖然多而雜,但都是出於同一個人所有。完全一樣的鞋底花紋在廠區大門到車間之間走了兩個來回,和夢中所見的那一幕完全重合。
要想走進車間,看看裡面是否真有棄屍,梁勳也難免要從這些浮土之上走過去,自然會留下新的腳印。爲了保護現場,爲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他選了一個遠離兇手鞋印的位置,開啟手機的影片拍攝功能,權當執法記錄儀來用,以證明接下來出現的這串鞋印是自己剛剛留下的。
跨過浮土帶,來到車間門口。爲了防水,車間地面比起外面要高一些,門口也有一定的坡度,總算是免於泥沙的入侵。而帶著泥沙的兇手鞋印雖然還在向裡延伸,但相比於泥地,已經變得越來越淺、越來越淡,直至消失不見。梁勳認真地把鞋底粘上的泥土在車間門口蹭掉,這才避開兇手鞋印走了進去。
兵工廠的廠房有好幾座,整整齊齊地向內排列延伸。梁勳走過幾進廠房之後,終於看到前方的一個車間門口飄出淡淡的青煙,空氣裡也瀰漫着一絲蛋白質燃燒所特有的焦臭味兒。
如果沒猜錯,那就是兇手焚燒死者屍體的現場了。
雖然案子發生在夜裏,但顯然屍體此刻還沒完全燃盡。只有火葬場的焚化爐藉助燃油或者燃氣,纔有可能透過高溫在短短的十來分鐘把一具屍體燒成灰。如果是在空曠的場所,助燃物又不夠多,一具屍體最多隻能把體表的脂肪層給燒掉,然後肌肉層則只會被燒焦。屍體的大部分會被遺留下來,持續長時間的闇火悶燒狀態。
等到梁勳進入這個車間時,和預期的一樣,一具體積縮小到正常成年人一半大小的焦屍就是青煙和焦味兒的來源。雖然這具屍體已經被燒得不成樣子了,但依然保持著跪姿,旁邊則是幾灘融化的燭淚,呈五星形分佈。屍體旁的地面上掉落著幾段同樣焦黑的繩索,應該就是兇手用來捆縛死者的紅繩。這一點需要拿回大隊技術室進行材質化驗,才能最終確定。
不過,現在已經可以確認兇案確實發生了。梁勳果斷地拿起手機,撥通了程隊長的電話,“程哥!又出事了,我給你發位置,你快點來。”
簡單地彙報完情況之後,梁勳向廠房後面繞過去。根據夢中的記憶,另一個死者應該是在工廠的圍牆邊。既然不在正門位置,那隻能是後面了。從廠房的間隙向山谷後頭望去,隱約可見變電站的兩根水泥柱子高聳在後牆邊上。那裏應該就是另一具屍體的所在,如果確實有的話。
梁勳此刻心情非常忐忑,他打心底裏不希望看見另一具屍體。雖然第一具屍體和夢中所見基本上一樣,但是如果找不到第二具,就說明他的夢境並非完全與現實一致,至少可以打消關於解離症的顧慮。至於為什麼會夢到案情,此事大可以稍後再議。
然而相比於被各種美好願望填充得無比豐滿的夢想,被扯掉了遮羞布的現實總是顯得如此的骨感,他來到工廠後牆邊所見到的第一眼,就徹底打消了一切幻想。只見架空安放的變電站下方圍牆邊上,一具半焦的屍體坐在那裏,身上的鐵鏈掛在了變壓器上。
一而再,再而三。
三個夢,五個死者。
這一系列案子他彷如親身經歷。
梁勳的信念瞬間崩塌,彷彿靈魂都已經被抽離,雙手抱頭,從指縫間看著眼前的場景,希望自己依然處於夢中未曾醒來。作為一名刑警,他從來都是一個無神論者,也不相信自己會無緣無故夢到連環殺人案的案發過程。
他一定是以某種方式見證了這一系列連環殺人案的案發,同時也說明了他和這個案子有著密不可分的某種聯絡。否則做夢的為什麼是他,而不是牛剛或者程隊長。
難道僅僅因為十五年前他的頭受過傷?
核磁共振做過了,黃鐸都說沒事了。再說頭部受傷也不可能讓人變得通靈,這不科學。
難道真的是解離症?
他又一次問自己。
如果非要找一個科學的解釋,很有可能因為十五年前頭部受傷,導致他人格分裂。隱藏的人格繼承了他童年時期對修成璞一夥人的不滿,進而採取報復性手段。而解離症讓他完全沒有意識到隱藏人格的存在,也不知道自己在夜裏做過什麼,只當大腦中的某些記憶是一場噩夢。
這是目前所能做出的最科學的解釋。
可是梁勳只是性格火爆,卻並不偏激,甚至單純而正直。他沒理由分裂出一個會動手殺人的偏執型人格。
“不,應該不是我!”這時候,他想起了那比正常輪胎大一號的車輪印,並非自己的車子所有,這一點是肯定的。
但是梁勳很快又想起了另一種可能,如果真是解離症,他的偏執型人格也許會借用黃鐸的那部越野車來作案。而且說起來走這條廢棄的山路,開底盤高的越野車是要來得方便一些。所以車輪印並不能排除他的嫌疑。
對了,還有鞋印。相比於車輪印,兇手留下的鞋印纔是更加直觀的證據。
根據《刑事偵查學》裡對犯罪現場痕跡檢驗的介紹,透過兇手留下的鞋印可以大致判斷其身高體重,算是一個比較重要的線索。很多案子,警方都是透過犯罪分子留在現場的鞋印進行初步的犯罪側寫,將體型不符合的嫌疑人給排除掉,留下最可疑的少數幾個目標。當然,擁有相近身高體重的人有很多,若是沒有明確目標,依然是大海撈針。不過如果只是要用來驗證鞋印是否屬於梁勳本人,那還是比較容易做到的。
於是懷著忐忑的心情,他回到工廠大門內的浮土帶,開始比對兇手留下的鞋印。
這些鞋印的鞋底花紋很普通,看款式應該是皮鞋,但是和梁勳現在腳上的這雙有著明顯的不同。但是僅憑這個還是無法判斷兇手身份,如果他確實得了解離症,並且是本案的兇手,大有可能另外準備一雙鞋用於替換。
除了花紋以外,鞋碼大約在44碼左右,對應的身高差不多是一米七幾至一米八的樣子,這一點梁勳也基本符合。至於體重,他在其中一個鞋印旁邊留下了自己的痕跡進行直觀的比對,兩者深度相當。兇手的鞋印似乎比他的要深一點,意味著體重更重一些。但是體重要往上作假並不難,如果他真是兇手,大可以在身上進行額外負重,以此改變腳印深度。反而如果鞋印比較淺的話,說明兇手體重較輕,對他是好事。
就在梁勳認真地研究這些鞋印的時候,突然有了一個新的發現。在這往返兩趟的兇手鞋印中,有一個不是很明顯的共同現象,只有經過仔細觀察之後纔會發現。
那就是相比於受力均勻的右腳鞋印,兇手左腳似乎有些頭重腳輕,鞋尖深而後跟淺,感覺就像是踮著腳尖在走路。但是兇手不可能爲了誤導警方,而在兩次來回的每一步都持之以恆地踮著腳走路,總會有忘記時候。尤其是他在兩趟進入的時候,手上都拖拽著裝有受害者的編織袋,需要費一番力氣,更加不可能踮著腳走路。
這說明了另一種可能——跛子!
兇手很可能是個左腳略有殘疾的跛子,相比於之前的其他痕跡,這纔是今天最重要的發現。
一個開著越野車或百萬豪車的跛子,身高大約在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之間,體重一百五十斤左右。有這幾個先決條件,哪怕是用最笨的辦法進行全市地毯式大排查,相信也是有機會鎖定嫌疑人的。
當然,兇手是否真是跛子,還需要更加專業的法醫或者痕跡檢驗師來驗證,梁勳僅僅是有一定經驗而已,還不能做出最終定論。但是這個發現至少讓他大大地鬆了一口氣,暫時不用再擔心自己得了解離症的可能性。
此時飄了一早上的細雨終於停了,天空放晴,帶著稍微放鬆的心情,梁勳點起一根菸,耐心地等待刑偵大隊的後續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