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章 偵破過程
按照劉慧的說法,除了田平安喜歡炫耀意外,也沒有其他的仇人,而且作息規律和時間,也都十分的正常。
不過死者田平安,這種到處炫耀的毛病,最容易得罪人,從目前看來,這起案件的定性,最少有兩種可能:仇殺或者搶劫計程車殺人。
就在案發後的第二天,特案組從城市監控攝像頭裏,發現了很大的線索,根據監控影片顯示,死者的計程車,最後一次懸掛牌照行駛,是在去往高新區的,一段公路上,之後這輛計程車的,車牌照便被摘除,並直接駛向了,焚屍現場。很顯然,嫌疑人的殺人現場,很有可能,就在這段公路的某個角落。
確定好範圍之後,薛洋帶領特案組全體成員,直奔目的地——建華路,建華路以工廠和汽車4S店為主,常住人口十分稀疏,所以這條路,平時鮮有車輛行駛。
在這種情況下,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證原始現場的完整性,於是勘查車,在薛洋的操控下,緩慢地向前行駛,特案組的其他人,全部探出頭去,觀察路邊的異常。勘察車行駛了沒多久,薛洋忽然一腳踩住剎車,原來路東側的,人行道上有血泊。
特案組的全體成員,來到薛洋發現,有血泊的位置,血液是兇殺案件中,最為常見的物證。如果現場存在血泊,一般8到12小時,血泊纔會大部分乾燥,僅中心部位,會有濃縮黏稠的血跡;12到15個小時,除中心較小的部分,沒有凝固乾燥以外,其餘部分完全乾燥變硬,對判斷受害人的死亡時間,有著極大的輔助作用。
薛洋分析了一下,覺得被燒燬的計程車,是晚上十一點半左右,駛入這段公路的,十二點零三分駛出,嫌疑人的作案時間,在兩者之間。血泊的物理變化,正好符合這個時間段,那這裏就是第一現場。
林歡歡突然蹲在地上,指著兩塊半圓形的血斑,對特案組的其他人說,發現了血腳印,不過血腳印,不是很完整,只有鞋尖大小的部分,特案組成員分析,會不會是嫌疑人,作案之後,害怕鞋底沾上大量血跡,所以才踮起腳走路,不過這還不好判斷,所以特案組最終決定,先分析鞋印特徵再說。
半天后,根據現場提取的腳尖血鞋印,分析出來,嫌疑人的體貌特徵,被劃定在,身高約一米六五的男性,於是特案組的全體成員,準備透過監控,找到符合條件的影片影像。
而另一邊,協助破案的刑警隊,對死者關係網的摸排,已經到達了一個節點,調查的結果,基本上排除了仇殺的可能性,特案組隊長薛洋,決定找白班駕駛員張亮,問一問情況。
張亮看起來,要比死者小上很多,三十出頭,身材瘦削矮小,體貌特徵,極其符合嫌疑人刻畫,可隨著調查的深入,薛洋和特案組其他成員發現,這個張亮根本沒有作案時間。
因為張亮跟田平安,上的是對班,而且也有不在場的證據,至於汽油,則是兩個人出車結束後,就會把油加滿,而且他們兩個人的關係,挺不錯,平時也沒有吵架過。
在影片分析的,第二天一早,薛洋就把特案組的所有成員,喊進了會議室,開啟了影片,繼續分析道:“這是被害人田平安,最後一次駕駛出租車,載客的影片監控,車輛往右拐,是影片的盲區,被害人田平安,從拐入到掉頭出來,時間間隔,只有不到五分鐘。這時候他很有可能,在路邊拉到了客人,這個人可以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薛洋說完,點開了第二段影片:“這裏是案發現場:大圩村繞山公路的入口處。”當影片中,出現了一個人影時,薛洋把監控影片,在這時點選了一下暫停按鈕,又繼續說道:“按照推算出的,嫌疑人的身高,只有這個人,符合特徵,他出現的時間,也吻合案發時間。”所以特案組隊長薛洋,猜測這個人,就是警方要找的作案人,但只能看到一個身影。
不過,就在第二遍,重新播放影片時,裡面的嫌疑人,在擺臂時,右手處的一個紅色反光點,引起了特案組所有人的注意。
然後特案組全體成員,透過反覆觀察發現,雖然畫素很低,但能看出來,這很像手持充電式的打磨工具。
嫌疑人會駕駛車輛,知道銷燬車牌號、發動機號和車架號,而且他還能,拿到專業的打磨工具,並且對這裏的地形,如此熟悉,所以特案組隊長薛洋懷疑,嫌疑人是在案發現場附近,從事與汽車相關行業的人。
不過,這個附近的範圍太廣,特案組的成員,還需要把範圍,劃得更細一點。但是要想準確地劃出,嫌疑人所在範圍,首先必須要知道,嫌疑人焚燒汽車,一共用了多少時間。
“根據白班駕駛員張亮的詢問筆錄,死者每天接車時,油箱都是加滿的,他駕駛的是老款桑塔納轎車,車齡十年,油箱的容積是60升。現在我們已知油箱的總容量,減去行駛中的油耗,那油箱裏剩下的容量,就能得出一個數值。”
薛洋接著分析這起案件的細節。
“而且我們知道,汽車燃燒的總時間,減去犯罪嫌疑人,吸菸蹲守的半個小時,那我們就能得出,嫌疑人往返焚屍現場的,大致時間。接著再根據,嫌疑人的身高,換算出他的步子長度,和走路的頻率,這樣就可以,大致判斷出嫌疑人,在這段時間內,走了多遠的距離。”所以薛洋決定做一個焚燒的實驗。
然後再幾天後,特案組在的成員,在二手市場,淘到了一輛,和案發車輛,車況相近的轎車,然後選擇了,與案發當日,相近的溫度、溼度、風向等氣候條件的一天,開始實驗,從點火到火焰即將熄滅,只用了不到兩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