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神探大人,我好怕怕
蕭亦寒點了點頭。
程燁的觀點和蕭亦寒完全不同,他摸索著下巴,打量著一臉野蠻氣息的寧思思:“我怎麼覺得她這架勢是要把這個法醫鑑定中心給一鍋端了?”
“你想多了,我是想把你一鍋端了。”
程燁倒退了一步,說:“威脅警務人員這條罪我給你記上了,等你十八歲成年了,看警察叔叔怎麼把你抓過去做勞動改造!”
“警務人員威脅美籍良民,這一條我幫你記上了,一會兒直接給你上司彙報,反正你也沒有十八歲,你說是吧?”
“你!”
寧思思把一旁的蕭亦寒拽在了身前,將自己擋了一個嚴實,只露出一雙靈活生動的大眼睛。
蕭亦寒被寧思思拽的猝不及防,只是覺得後背癢癢的,大概是因為寧思思跟他靠的太近的緣故,他甚至能感受到寧思思的搭在他肩膀上的手,傳來的熱度。
蕭亦寒不由的怔住了,程燁喊道:“蕭亦寒,是兄弟的就給我讓開!這小丫頭片子太招人生氣了!”
寧思思在蕭亦寒的身後朝程燁做出了一個鬼臉。
程燁氣的跳起來拍腿:“顧小川!顧小川!”
一個穿著便裝的男孩兒冒冒失失的跑了過來,這並不是寧思思第一次見到顧小川,昨天在兇案現場就是這個男孩兒打的報告,當時她就覺得這個男孩兒不是一般的呆。
顧小川的身板和程燁一邊高,可是他臉上戴著的圓眼鏡,實在是把他自己顯得太過稚嫩了,此刻正傻愣愣的站在程燁的面前,問:“頭,有什麼事吩咐我做?”
“你把那個小丫頭片子給我帶過來,去!”
顧小川為難的看了一眼寧思思,說:“頭,離的這麼近,幹什麼讓我去?”
程燁覺得自己半輩子的老臉都要被丟光了:“我讓你去你就去!哪兒那麼多廢話!”
“……哦。”
顧小川低著頭,站在了蕭亦寒的面前,不好意思的撓了撓頭:“寧小姐,您能不能跟我過來了一下。”
寧思思忍不住爆笑出口,程燁差點沒找個豆腐一頭撞死。
蕭亦寒將寧思思拽了出來,說:“去看屍體。”
被顧小川這麼一鬧,寧思思的心情甚好,隨後一把挽住了蕭亦寒的手臂,說:“走,咱們去看屍體!”
程燁第一次,看到有人去看屍體還能這麼興奮,這麼高興的。
蕭亦寒的目光落在寧思思挽著他的那隻手,好像從昨天見面開始,寧思思在身邊的感覺就怪怪的,而寧思思看自己的眼神也說不出的怪異,就像是一頭豺狼盯上了綿羊,要將其吞入腹中的感覺。
程燁盯著寧思思和蕭亦寒,他不過是和蕭亦寒一個晚上沒有見面而已,為什麼仙子蕭亦寒和寧思思能走的這麼近?這不科學。
從前要是有一個女人敢靠近蕭亦寒,一定會被蕭亦寒找各種禮貌的理由拒絕,難道是因為寧思思的年齡太小?所以蕭亦寒就沒有防備了?
程燁搖了搖頭,蕭亦寒就算是看上了一個男人,也絕對不會看上這麼一個古里古怪,謊話連篇的臭丫頭。
顧小川小心翼翼的跟在程燁的身後,問:“頭,我剛纔是不是做錯了什麼?”
“沒有,你剛纔做的特別好。”程燁拍了拍顧小川的肩膀,說:“你以後應該考慮換一個職業,做相聲演員挺好,很適合逗樂。”
“……”
顧小川覺得,他再一次被這個頂頭上司嫌棄了。
寧思思和蕭亦寒走進了解剖室,剛一進門,寧思思就聞到了一股刺鼻的消毒水味兒,而且和醫院的還不太一樣。
躺在解剖臺上的是兩具屍體,一具是已經被泡爛了的男性屍體,另外一具,則是昨天晚上遇害的竇媛的屍體。
寧思思拽緊蕭亦寒的手臂,裝摸做樣的說:“神探大人,我好怕怕……”
蕭亦寒不動聲色的將寧思思拽緊的手臂抽了回來,不過下一秒又被寧思思緊緊地抓住。
“你要是害怕就出去,我們是來看屍體的,可不是看你表演來的。”
寧思思這一回主動放開了蕭亦寒的手臂,雙手叉腰,兇巴巴的看著程燁:“我看你以後別當什麼刑警了,你開直播懟人一定很多人給你刷禮物!”
“你!”
蕭亦寒走到竇媛的屍體面前,說:“誰去請一下夏法醫?”
“我!”
程燁積極的跑了出去,把寧思思都給看懵了。
“夏法醫?值得他這麼興奮?”
蕭亦寒沒有回答寧思思這個問題,而是說道:“你過來。”
寧思思屁顛屁顛的跑到了蕭亦寒的面前,問:“幹嘛?”
“把你知道的都說出來。”
寧思思撇了撇嘴:“讓我說出來也行,你總得給我點好處吧。”
“寧思思,我沒跟你開玩笑。”
寧思思只能頹然的說道:“看在你讓我親了一口的份上,我就告訴你,徐婉和竇媛是同父異母的姐妹,而趙澤豪,是徐婉曾經的戀人。”
蕭亦寒問:“說說你是怎麼知道的。”
寧思思給了蕭亦寒一個眼神兒,悄聲說:“花了點錢,你懂的,這年頭明星的隱私在內部都不是事兒。”
蕭亦寒難得笑了一下,說:“看來你很適合做臥底工作。”
寧思思小臉一紅,說:“其實這個訊息花了我不少錢,要不……”
再讓我親一口,這句話還沒說出來,就已經聽到蕭亦寒說:“夏法醫,這兩具屍體的檢查報告,麻煩做一個簡單的闡述。”
寧思思回頭,程燁一臉色眯眯的跟在夏暖的身後,那目光落在夏暖的身上,就好像移不開了似的。
夏暖長得也的確很好看,尤其是長長的頭髮和白皙的面板,說起話來都讓人覺得暖暖的:“屍體的指甲縫裏並沒有查到面板組織,女性屍體是失血過多而死,曾吸入一定量的乙醚,男性屍體是被溺死,胸腔內有積水,證明不是死後拋屍,也曾吸入一定量的乙醚,雖然這只是我的個人意見,我覺得有必要併案,因為兇手的作案手法簡單粗暴,殺人形式也比較格式化,兩起案件也有相似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