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宿敵
鍛體第一天,身如青石,聲如洪鐘,力大無窮,可開碑裂石,生撕虎豹。
鍛體第二天,由石變黑鐵,洪鐘化銅鈴,兩眼紅腫,瞳孔中有陰陽怪氣旋轉。
鍛體第三天,身如尋常,聲如常人,一聲長嘯,方圓千里活物俱靜。
先天,成了。
……成就,先達成一個小目標,成為先天。完成。
積分計算,一百。
……
又是一些新奇的,之前從未出現過的東西。
不過我並未去在意,畢竟腕錶時常發生轉變,我早已見怪不怪。
只要這腕錶不會哪天將我給轉變了的話,那麼,我就當沒看見。
難得糊塗。
用了三天時間,先天已成,以站在三界領域其中人間界的最頂端。
不過嘛,這個最頂端的含金量其實並不高。
先天這實力在目前的人間界或許厲害的可怕,不過放到神魔兩界當中,那就是一個剛剛踏入修煉的小孩子而已。
一個成年的神,或者魔,起步就是先天之上。
有些血脈純淨的,出生起就有此力量也不奇怪。
所以,先天,其實也就是那樣。
也就在目前的人間界能夠威壓四方了。
在等幾百年的時間,等到神魔兩界的入侵被發現,等到外部壓力徒然變大,等到所有人都開始爲了抵禦神魔兩族的入侵而努力之後。
先天,就算再人間界也只不過是一箇中流砥柱而已。
雖然距離人間界發生神魔人三族大戰還有許多年的時間,先天境界至少在幾百年以內依舊是人間界高階戰力。
但是,我的怎麼可能會甘心就在人間界發展呢?
我可是神啊,我的目標是征服三界。
將魔帝魔羅沒有做完的事情繼續做下去,相比那時候所獲得的積分將是一個天文數字吧?
雖然腕錶並沒有給出解釋,不過積分嘛,這種東西自然是越多越好,就如同錢一般。
從之前獲得積分的成就先天來看,隨著我的實力提高,隨著我在這個領域的勢力龐大,所獲得的積分就會越多。
那麼,將三界全部掌控之後,我想,所獲得的積分應該足以讓我現世的身體順利的接收領域中所獲得的一切。
無論是金銀,還是
力量。
一個領域當中的至高神,如果所有力量都被傳遞過去的話,那麼,在現世當中還有誰能夠阻擋我?
無論是那些底層的e級和c級,還是作為管理的a級b級,又或者是超然物外的s級。
通通都不會是我的對手,兩者已經不在出於同一個層面。
火紅色的羽翼出現在後背,輕輕煽動,就讓我脫離了地面來到了天空。
這是我獲得的能力,翼。
能飛行,而且一扇數百米,速度很快。
但,其實對於這個能力我並不如何喜歡。
頂著一雙翅膀飛行,哪有直接飛行來的爽快和帥氣?
想象一步跨出已在天上,或者腳踩飛劍化虹而去,在看看這如同小鳥一般都翅膀。
真的是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啊。
雖然都是飛,但卻大不相同的啊。
同樣是吃飯,同樣能夠吃飽,一天三頓饅頭豆漿和滿漢全席能一樣嗎?
不一樣啊。
雖然都能夠吃飽,但是營養不一樣啊,排場不一樣啊,所花的錢也不一樣啊。
所以,自然對這個能力有些不滿,我希望是增強主動攻擊的能力,就算一定要是飛行的能力,也要帥氣一點的啊。
可惜,並沒有如我所願。
不過,還算可以了。
有能力嘛總比沒有要強,雖然從歷任得到神氣併成為先天高手的人,每人覺醒的能力都比我這個強……
神靈一口氣,蛻凡築先天。
以神靈之氣鑄就先天之後,身上會天然帶著一絲神族的氣息。
這一絲神族的氣息若是放在現在的人間界,那自然是不會有絲毫的麻煩。
畢竟,現在就連在人間界傳教的神族信徒都還沒有幾個呢。
誰會認得這種氣息呢?
但如果我今後透過羅雲風到達魔界的話,那就比較麻煩了。
作為神界的宿敵,魔族自然很瞭解自己老對手的氣息。
雖然僅僅只是一絲,但在充滿魔氣的魔界,這一絲神氣就如同黑暗當中的燈火一般亮眼。
魔族與神族之間可是一直處於戰爭狀態,是生死仇敵。
一旦被魔族發現有神族氣息的人混入他們當中的話,那他們可是會將那人抓起來折磨死的。
雖然在那本書中羅雲風進入魔界之後屁事沒有,除了最開始的劍拔弩張以外,之後就和那些魔界的魔族混在一起了。
最後更是成了魔帝。
但是,那可是羅雲風啊,三界這本書的主人翁啊,是誰都能比的嗎?
羅雲風可是有著主角光環的,這種事情放在他頭上自然屁事沒有,但我就不一樣了啊。
所以,是不能就這樣直接和羅雲風一起去魔界的。
在去往魔界之前需要做一些準備才行。
將身上的神氣遮掩住。
以龍青譚的潭水在加上黃山黃柳汁水,已經苦海之水可遮掩神氣。
這個方法在現在是沒人知道的。
要到許多年以後,當獲得神氣的人變多,當神魔人三族大戰之後,這種方法才被人所試探出來。
無論是龍青譚的潭水,還是黃山黃柳的汁水都比較容易,唯有一個苦海之水比較麻煩。
苦海距離狼國太過遙遠,要途徑一個帝國疆域,三個王國疆域,無數的小國以及部落才能夠到達。
苦海,又被看做是人間界北方的邊界,為之苦邊。
不過,雖然遠,但並不是沒有辦法直接獲得。
據我所瞭解,狼國國都狼城當中就有苦海之水販賣。
因為距離太遠,運輸不易的緣故,價格自然很昂貴。
不過,我並不差那點錢。
只要能夠遮掩神氣,為我順利到達魔界掃平障礙,那麼錢財,我是不在意的。
人間界的錢財對於我而言並沒有什麼用。
按照書中所說,羅雲風會安靜上一段時間,和那個將來成為女王的女主之一打情罵俏。
狗糧,我不喜歡吃,讓人盯著羅雲風,我則去往了狼國國都,狼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