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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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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一章 有多少人

    不平等條約?

    什麼樣的不平等條約?

    微皺了下眉,陳凡打算打破砂鍋問到底:“是什麼條約?每個在這完成任務的人都能有機會跟你一樣簽了那什麼條約然後留下來嗎?”

    “沒錯。”貓姐微勾著嘴角,繼續道,“只要完成了你們手頭上的任務,跟你們對接的負責人會把簽訂條約的事跟你說清楚,因為每個人所籤的條約都不一樣,我也不能保證你們要是真過了任務,到時候到你們手中的合約是什麼內容。”

    呵呵...居然每個人的還不一樣?

    陳凡半信半疑地想了想,接著問:“那你拿到的合約是什麼?”

    貓姐隨即回答道:“我能提前結束在外風餐露宿,隨時都可能會斃命的被任務者生活,不過,作為交換,我必須貢獻出三十年的時間,在S市做任務執行者。”

    “任務執行者?”陳凡哭笑不得地問,“相當於npc這類人物嗎?”

    “差不多吧。”

    “那,S市有多少npc的存在?”

    “這個,我也不太清楚。”貓姐搖頭道,“我的活動區域就是我住的小區和貓點甜品屋,沒有周末,每天都要來上班,所以,對於其他地方,還有多少跟我一樣的人存在於這座城市裏,我是真的一點兒都不知道。不過,店長的話,他應該知道。”

    “季然嗎?”陳凡繼續問,“那咱店長來S市有多長時間了?”

    “不清楚。”貓姐聳肩道,“我來這做任務的時候,他已經是貓點甜品屋的老闆了。”

    “那你沒有試著問問看他?”

    “問了,可他沒有直說,就給了我一個大概的答案,三年前他跟我說的是有七八年左右的時間。”

    七八年?那到現在豈不是已經十多年了?可季然看上去頂多就三十歲,十年前...不也就二十歲左右的小夥子嗎?

    年齡什麼的都不是問題,問題是,他居然能在這裏呆十年這麼久,每天三.點一線,還沒有假期,周圍都是半人半鬼的原住民,反正要是換做是他陳凡留在這裏十年,估計得瘋。

    關於他們在這裏呆了多久,陳凡本來就不感興趣,反正與他無關,只是,他在意的是,是否可以從貓姐亦或是季然身上撈到些好處。多了不說,起碼先混好關係,以便接下去的十四天,日子稍微好過一點。

    “那個,貓姐,你之前說光來這甜品屋做打工任務的,三年間都不下三百多號人,那些完成任務的人,有多少選擇了留下來?”

    “一大半吧。”貓姐掰著手指數了下,然後繼續道,“四十多個可以離開的人,最後只有兩個人選擇了繼續到外面去做任務,其他人都留下了。”

    兩個?真假的?這麼誇張的嗎?

    如果說,真的是隻有兩個人離開了,那其他人呢?都留下來做npc了?

    可是,除了賓館的前臺妹妹和這甜品屋裏的貓姐和季然,陳凡可沒見其他正常人在S市裏走動啊,難不成,那些人也跟貓姐一樣,在這座城市的各個商鋪裡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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