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番外十五
(林少年)
當我再次醒來時,早已是明月當空,看來我睡了很久。
我靠的是什麼東西,好軟。我轉過頭,看著側面,一張絕美的臉蛋映入了我的眼簾。原來,我在她懷裏躺了一天。看來她已經累了,被我靠了那麼久,想必腿也麻木了,但她並沒有讓起來。
真是個傻丫頭。我動作輕緩地從她懷中站起身來,深怕把她吵醒,我特地放輕了腳步聲。
我所處的位置就在城主府的大門外,侍衛們正輪班值守著每一個出口。那些下人的家就在黃來城,那麼晚了,他們都回家休息了。
一陣冷風突然颳起,不禁令所有人打了一個冷顫。今晚的天氣還真是怪異,白日的氣溫很熱,按理來說晚上不應該那麼冷纔對。
我將身上的外套脫了下來,輕輕的蓋在夢瑤的身上。那麼冷的天氣,可千萬別凍壞了。
“公子對小姐可真上心!”一道清脆悅耳的聲音在我旁邊響起,聞聲看去,是昨晚的那個丫鬟,好像是叫小沫。
她應該是夢瑤的貼身丫鬟吧!她的穿著和語氣,和一般的下人都不太一樣,穿著青衣,說明是身份下人中很高的那一類。
我家也有丫鬟,但並沒有城主府那麼多。對於丫鬟的級別,還是有所瞭解的。身份最為低微的丫鬟,都身穿灰色布衣,工作範圍就是端茶倒水,洗衣做飯之類的。第二便是行事丫鬟,身穿白衣,比起灰色布衣丫鬟,她們的身份更加高貴一些,她們的工作只有替主人辦事而已,說白了,就是跑跑腿之類的。第三類,就是貼身丫鬟,什麼子憑母貴,愛屋及烏,都可以形容貼身丫鬟,因為她們的身份的確很特殊,跟主人有很親密的關係,普通人都不敢和她們作對,所穿的衣服,就是青色衣裳。
這丫鬟生得乖巧可愛,一眼就能看得出來,是個活潑的小姑娘,再加上那伶俐的口齒,著實令人喜愛。
“我不是什麼公子,你叫我少年就行了。”我對她苦笑道。
她那雙明亮的眼珠子轉動了起來,一看就知道是屬於鬼點子賊多的那一種。
她嬉戲的笑道:“怎麼有人會起這種奇怪的名字?少年,這不是形容年齡十四至十九的男子嗎?”
我陪笑道:“這是我娘起的名字,她希望我一直有著少年人的方剛血氣和青春活力,所以纔有了這樣的名字。”
小沫說道:“你的名字還真有含義呢!像鄉下的那些農民,起名字太隨便了,什麼阿貓,阿貓,鴨蛋,狗蛋的,太難聽了,一點詩韻都沒有。還是小姐的名字好聽,楊夢瑤,一聽就知道是個嬌滴滴的大美人。”
我笑了笑:“大美人是不假,可嬌滴滴,有點說不過去吧!她這性子,比男子還要烈上幾分,用這個詞形容她,實在是有些不妥。”
小沫捂住了嘴,偷笑道:“也是哦!小姐的性子,黃來城人人皆知,誰都不敢惹她。”
“聽你這樣說,你們小姐應該有過‘彪悍’的事蹟吧?”我問道。
小沫點了點頭,絲毫不掩蓋的說道:“還用問嗎?肯定是有的。你有所不知道,在前不久,我們小姐把別人家的公子給揍了,只因爲那位公子不小心踩到小姐鞋。還有,在很兩年前,小姐在出城門的時候,因為那些士兵說話不恭敬,她硬生生的把三四十個士兵給打趴在地下,動彈不得,從此名聲大振,誰也不敢招惹她。”
三四十個?能當上士兵,說明體格還不錯,被一個女子放倒了三四十個,還真是不可思議。
我皺起了眉頭,問道:“你們小姐是不是學過武?”
小沫托腮,回道:“這我不太清楚,應該學過吧!我來府上七八年了,沒見著小姐練過武功。只是,聽以前的人說過,小姐天生聰慧,是練武的奇才。但小姐實在太懶了,嫌練功太麻煩,所以不練了,就成了一個半吊子,一身三腳貓的功夫,打打普通人還行,要是遇到練家子,那可能就只能被虐。”
沒想到,夢瑤居然是個練武奇才!這種事,只在故事中聽過,書中看過。這一類的人,他們有著超人的練武天賦,練武一天,堪比普通人練武十天,天資卓越的,甚至是三十天,一百天!
二叔曾經說過,他年輕的時候,也是個練武的,只不過,天賦並不怎麼樣,所以成就不高。爹讓二叔照顧我,也是有原因的,聽其他家僕說,二叔的武功非常高,年輕的時候神出鬼沒的,一躍有六丈高,能將一把鐵棍插地三尺深,手指可在牆上刻字!
這等武功,我始終不敢相信二叔說的話,他一定是個武功高手!他的腿腳不便雖然他口上說著是年紀大了,走不動了,但我並不相信。在他的腳上,我曾經看到過兩道刀疤,應該就是這兩道刀傷,令他行走不便。
我學習的劍術,也是他教給我的。當時,他說這套劍術可以防身用,練到可以將劍插地一尺深時,說明已經是小成深了。目前,我只能將劍插地半尺深左右,完全達不到二叔所說的那種高度。我使盡了全身的力氣,也才勉強達到半尺,也不知二叔是怎麼做到,他看起來就是一個瘦瘦弱弱的老頭,誰會想到,他竟然是個武功高手。
我總感覺,二叔是一個有故事的人。他每一次給我講那些奇異故事時,眼睛都會在閃動,似乎是在回憶著什麼,我甚至在想,這些故事,是不是二叔經歷過的?
以前年紀小,沒有這些故事當回事兒,現在細想起來,這其中有太多的牽連。就比如,每一個故事中,都會出現一個持劍的怪俠,他的武功很高,路數很怪,沒有人知道他的來歷,他能捉妖,能驅鬼,神出鬼沒,走起來就像是在飄,能御風而行。
在眾多故事中都有提及,這個怪俠曾經敗給一個人,不對,是一隻鬼。在江湖之中,怪俠的武功算不得頂尖的,可如果說捉妖抓鬼的話,沒人比得上他。他的本領,不禁是武功那麼簡單,他還有一項絕技,是用來沒殺妖魔的。那就是,他的血咒。
二叔說過,血咒是一種禁術,學之,必將孤寡殘。這種法術,不是任何人都能練的,它需要特殊的血脈,相互匹配才行。
那個怪俠,姓張,叫張道一,聽說是誰誰誰的後人,所以血脈獨特,擁有練習禁術的資格。
據二叔所描述,張道一以匡扶正義為己任,降妖伏魔,就是他的職責。遇妖殺妖,遇鬼殺鬼。但後來,他遭到了反噬,他說那是自己的報應,妖魔也是有生命的,人類代替不了天道,不該自詡正義,殲滅其他生命。
關於鼠精的那次,就是張道一出手相救。他的那一次事蹟,是他平生第一次救人,聽起來,那時候的他,極為青澀單純,想必應該是剛出師門吧!
誒!不對呀!
二叔教我的劍法,叫“雲落十三式”,而那個怪俠的劍法,叫“千幻決”,也是隻有十三劍!
這中間會不會真有什麼聯絡?二叔,究竟是不是張道一?
張道一最後一次行俠仗義,是自己五十歲的時候,他打敗了幻生狐,救了滿城的百姓。但也因那次,他殺了自己最心愛的女人,幻生狐乃大妖,可化人形,長得那叫一個禍國殃民,張道一見到此妖,也不禁生出了**之心。
和幻生狐的每一次戰鬥,張道一都是慘敗,畢竟那是千年大妖,張道一才幾十年的道行與武功,自然不是幻生狐的對手。
被擊敗以後,幻生狐並沒有傷害他,反而,每一次都為他療傷。就這樣,兩人每隔七天就要決鬥一次,日久生情。但好景不長,一次意外,令兩人成了敵人。
那是一場騙局……
有一天,正巧正道一不在,幻生狐收到了族人的通報,說族中受到了道派的攻擊。當幻生狐回去以後,族中早已血流成河,無一人存活,所有的老狐狸,小狐狸都堆積在了一起,血淋淋的擺放在地。
幻生狐發狂了,她要報仇,於是,她尋著那群道士的足跡,追到了一座城中。
在城中,那群道士正在喝酒慶祝,幻生狐見狀,二話不說,直接衝上去幹倒一大片。
就在道士要被殺掉的時候,張道一出現了。他攔住了幻生狐,說這些人是自己的同門師兄弟,請幻生狐放他們一馬。
但就此時,一位道士卻這樣說:“張師弟,這次可是你叫我們來除妖的,現在,你要負責我們的安全!”
張道一還沒弄明白髮生了什麼事,幻生狐就一掌擊飛了他,並落淚說道:“張道一,你好狠的心!我信任你,纔將我狐族的居住之地告知於你,可你居然背叛了我!害我族人,此仇,我非報不可!從今往後,我與你不共戴天,你要保護的人,都是我的敵人,你們道派,遲早會消亡在我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