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證據
張健一笑,道:“當然。在有第三人在場時,要儘量用第三人可以聽得懂的語言來交談,這是一種禮貌。而養父當時的反應,聽到思諾用泰文說這是同學的神情太過於激動了。這個問題我會等下再解釋的。”
“接下來就是唐仁秦風的第三次到來,小女孩自殺,被二人發現,救起送醫院。秦風在這找到了所謂的‘殺人動機’。這是小女孩希望他找到的。再結合秦風和思諾的第二次進麵,兩人剛分開不久,小女孩就自殺了。一個想要自殺的人會在臨死前幾天領一個自己不認識的陌生人來家裏給他做飯嗎?而且這個陌生人很有可能會是一起殺人案的嫌疑犯,甚至是兇手。這正常嗎?”
“不要忘了,秦風和思諾的第二次見面兩人還有說有笑的。”
張健在次提醒了眾人這個細節。
是的,小女孩思諾在之前看起來就是一個有些天真可愛的孩子,前腳有說有笑後腳就吞藥自殺了,雖然在電影裡有了解釋,但還是太牽強了一點。
“到來第四次見面,也就是高·潮的最後一次見面。未見其人先問其聲,李對思諾說你沒必要這麼做。這麼做?怎麼做?李在和思諾說些什麼。結合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推理,李和思諾聯手殺害了頌帕。那小女孩的舉動我就有了解釋。”
“醫院屬於大型的公共場所,必定是有攝像頭監控的。那養父李的認知就會是這樣——思諾想將唐仁秦風抓捕歸案,但困於自己年小體弱,就假裝自己自殺,誘導二人來將自己送進醫院,令其暴露在監控下面。好使的警·察來抓到二人。實際上也是如此。就是這次的救人讓唐仁秦風無路可逃,被黃蘭登抓住。”
“只是後面的劇情和李想到的完全不一樣了。”
“最精彩的時刻到來了。唐仁領著警·察來向李問罪。唐仁解釋了自己被陷害的經過和李逃脫的方法。只是在證據方面被李一一否認,不應該是說一一指出了無法證實自己是兇手的漏洞。秦風拿出來他所為的‘證據’——藍芽音箱。”
張健輕蔑的一笑,道:“這幾乎就是整部劇裡最大的BUG,我實在想不出為什麼陳思成會這麼想。現代人的手機更換頻率幾乎超過了衣服的更換頻率。能謀劃出這麼精密的殺人計劃的兇手一定會在事後把在現場所穿的衣服褲襪都統統銷燬,手機也不可能例外。當別人問起時手機時,說一句丟了、壞了、想換新的了、掉廁所裡了,什麼理由不行。拿一個藍芽音響就能能當證據,太過可笑了。”
“可為什麼李沒有反駁否認呢?”張華問道。
“因為小女孩想讓他承認。你們再仔細回憶一下故事情節,在秦風拿出音響的時候第一個說話的是思諾。‘爸爸,這是不是真的’。而且養父沒有承認自己殺人,只是沒有否認而已。”
“沒有否認就是承認了。”張華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