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二章 買歌
如果沒有合同的話,就很難證明,這首歌,是雙胞胎蘿莉寫的了。
“除了合同之外,他們當時該給過你們什麼東西?”
如果沒有合同的話,其他的東西。雖然不能作為決定性的證據,但是卻也有一定的參考作用。
而且,這個其他東西,並非是給法官看的。而是,給一些無知的粉絲和一些路人看的。
法院的判決,其實並不是十分的重要。
畢竟,在帝國的法律當中,並沒有一條是禁止從事演繹工作的。
也就是說,哪怕最後雨涵公司一方敗訴了。那麼,結果也無外乎就是賠錢和道歉而已。
但是,如果在粉絲或者路人的心中你敗訴了,那麼你的演藝生涯就會徹底的結束了。
“這件事有些麻煩啊!”高凡喃喃自語。
其實,在沒有任何決定性證據的前提下,雨涵公司是很難將雙胞胎小蘿莉推出去的。
畢竟,她們的風格都已經固定了。她們就算以後再創作歌曲的話,風格也肯定和之前的沒有太大的區別。
就在高凡無奈的撓頭的時候,劉雨涵的一席話,卻提醒了高凡。
“你們難道沒有發現嗎?劉之清除了這首歌之外,其他歌的風格都不相同!”
高凡點了點頭。
歌手不管是在演唱還是在創作的時候,都肯定是有一些自己專屬的風格的。
但是,劉之清卻不一樣。
劉之清每一張專輯,甚至每一首歌的風格,都迥然不同。
這裏麵就涉及了一個十分好玩的東西了。
“你是懷疑,他這個所謂的原創歌手是假的?他的每一首歌都是買的?”
這個假設看上去十分的大膽。
但是,以高凡的看法來說,還真的有這個可能。
之前,他就在網路上看到過相似的言論。
但是,畢竟劉之清的地位擺在這裏。這種言論一出現,瞬間就被湮滅了。
“我們就朝著這個方向調查!”
高凡說著,便安排下了任務。
“舟塵,你去找一些朋友,看看他們能不能找到關於劉之清買歌的事。”
“葉秋的話,你的朋友也不少,去打聽一下。”
兩人點頭離開。
而高凡的話,則聯絡那個私家偵探。
這個偵探還是比較的靠譜的。
“半個小時,五千萬!”
私家偵探爆出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價碼。
高凡權衡利弊之後說:“沒問題,但是我要十分詳細的情報。包括他從那裏買到的這首歌,包括這首歌的原作者。”
私家偵探回覆:“沒有問題!”
高凡就這樣,開始靜靜的等待著私家偵探的訊息。
與此同時,雙胞胎小蘿莉的第四首歌已經創作完成了。
高凡大概的聽了一下,風格果然沒有發生任何的變化。
“風格這種東西啊,真的是一言難盡啊!”
高凡搖了搖頭,回到自己的辦公室,等待著私家偵探的訊息。
私家偵探十分的準時,大概20分鐘左右的時候,他給高凡發了一條資訊,同時還有一個連線。
高凡叫來劉雨涵,兩個人準備好好的研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