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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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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赴約

    笑,他也跟著笑,半晌點點頭,“成,你這墜子什麼時候拿?”

    “抽空吧,要是下午有空,就下午來拿,趕飯點那種。”拍拍他肩膀,一副施恩的模樣。

    又鬧了會兒,趕時間,跟張哥告了別。

    張哥本名張開陽,也就大五、六歲而已。

    第一次見面,就特別聊得來,沒想到隔了這麼久,居然沒有生疏。

    真是應了那句詩——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

    想著,擠上了公交車。

    從這裏到xx區,如果沒有堵車,一個小時已經是最好的情況了。

    按預算,至少一個半小時。

    不過還好,現在也才十一點多,完全來得及。

    挑了靠後的位置,把窗子開了一半,風從縫隙灌進來,吹的有點兒犯困。

    在悶熱的夏天,這樣的狀況無疑很舒服。

    想了想,把窗子稍微關起來一些,靠著椅背,準備去會周公。

    反正也是要到終點站才下,不用擔心坐過站。

    很快,意識模糊起來。

    半睡半醒間,看到了一個莫名熟悉的年輕人,但實在撐不起眼皮,索性不去理會,徹底睡著。

    等到司機把搖醒,已經睡得流口水。

    連忙擦擦嘴,下了車。

    這時,和同時下車的一個低著頭男人,引起了注意。

    這人明明沒睡著,卻非要司機過去喊了才下車。

    真是個怪人。心說。

    沒有過多在意,在總站等了會兒,坐上第二趟車。

    也許是剛纔睡夠了,本來想繼續打瞌睡消磨時間,卻怎麼也睡不著。

    別無他法,一邊數著窗外的樹影,一邊分析目前的情況。

    方凱以及方凱的父親,暫時可以說都是對方凱母親抱有懷疑的。

    要只是一個小孩子的話,可能不會把這件事兒看得太重。

    畢竟小時候,還硬要說自己是奧特曼,唸咒語就會變身。

    這很正常,小孩子的思維是天馬行空的,不能不信,但也不能盡信。

    但如果加上大人,就要可信的多了。

    而且很多時候,大人是不會向小孩子一樣,和你說實話的。

    所以這種東西,實際上是要從很多角度去看的。

    有利有弊吧。

    想著,忽然發覺,忘了自己數到第幾個樹影了。

    二十八?還是二十六?

    就在糾結自己數到多少的時候,旁邊的女孩突然把頭靠在了肩上。

    一怔,偏頭去看,發覺她是睡著了。

    不過,不知道會不會也流口水?

    稍微思索,輕輕的把紙巾從口袋裏掏了出來,取了一張並展開,小心翼翼的抬起那個女孩的臉,把紙巾放在了自己的肩上。

    這樣就算她真的流口水,也不會弄衣服上了。

    在心中暗暗誇讚自己的聰明才智。

    等到下一站公交車廣播響起,才驚覺自己坐過了站。

    雖然過程有些坎坷,但最後還是按時找到了朔風網咖。

    只是有一點兒很不解,為什麼一個小學生,會約在網咖門口跟見面?

    來的早了十五分鐘,方凱顯然並沒有來,因為只有一個人,看起來很傻氣的站在門口。

    既不進去,也不走。

    努力忽視吧檯那裏的目光,認真的低頭,盤算著明天要不要給鞋帶換個樣式。

    總是蝴蝶結,看多了挺枯燥。

    就在這時,有人扯了扯衣角。

    順勢看過去,方凱紅腫著雙眼,仰頭看著,見望著他,特別開心的笑出來,“叔叔。”

    聽他聲音沙啞,心知應該是哭了很久。

    “吃飯了嗎?”一直不知道怎麼安慰小孩兒,畢竟自己都還算個半大孩子,只好努力扯開話題,分散注意力。

    他搖搖頭,見狀抓住他衣服上的帽子,“那行,先去吃飯。”

    “等到吃完,你再把讓差點兒繞世界一週的理由,原原本本說一遍。要是說瞎話,就不付飯錢,把你留在那裏給人家洗碗。”

    出言威脅著他,本來還想配上個兇狠的表情,但奈何實在狠不下心,只要看到方凱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樣,就很想笑。

    忽然就懂了,為什麼小時候經常有大人逗弄。

    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雖然說不清到底有趣在哪裏。

    姑且就把它認做是,成年人的惡趣味吧。

    不知道哪裏有飯館,帶著方凱走了半天,這小子才告訴,走反了。

    於是一頓飯,加上走路的時間,花了足足三個多小時。

    這樣的情況,已經很久沒有發生過了。

    跟何雲吃飯,頂多兩個小時,都已經算是很長的了。

    唯一一次吃了五個多小時,是初中畢業的時候。

    大家一堆人聚在一起,湊錢去吃了大排檔,還買了幾瓶啤酒。

    雖然後來因為喝酒,第二天被罰跪了兩個小時的搓衣板,但現在想起來,還是萬分懷念。

    也許真的就像方凱叫那樣,外貌沒老,但心已經老了。

    下次加入廣場打太極的隊伍?盤算著。

    而這時,方凱終於吃完了,就見他舔舔嘴巴,準備把油膩膩的手,往衣服上抹。

    “說,你多少注意點兒形象啊……”急忙攔住他,拿了兩張紙巾,用茶水浸溼,遞了過去。“虧你還是個小帥哥,不怕以後跟叔叔一樣沒物件?”

    語畢,意識到自己說錯了話。

    不是因為邋遢才單身的,是因為那時候不擅長社交,連跟女孩子說句話,都會臉紅結巴。

    或許應該換個說法,是不擅長和女孩子社交。

    情書倒是也收過,可惜那時候怕被父母發現,看完就偷偷撕掉了。

    “叔叔也喜歡用手抓排骨吃?”方凱乖乖擦掉了手上的油,問道。

    不知道為什麼,忽然就很想逗逗他,於是一臉嚴肅的道:“喜歡用手抓人肉吃。”

    沒想到他反而一臉鄙視,“這都多少年前用來嚇小孩子的了。”

    一時語塞,摸摸鼻子,轉移了話題,“你吃飽了嗎?”

    他點點頭,還朝拍拍他的肚皮。

    想了想,雖然不願意破壞現在的氣氛,但該問的還是得問,“所以你叫過來,除了蹭飯,還有什麼目的?”

    “媽媽……她這幾天又……”方凱越說聲音越小,很快頭都要低到桌子下面去了。

    這幾天?難道說還是週期性的?心說。

    見他久久不把頭抬起來,抓住他的帽子,給他戴到了頭上,“行了,這樣也是變相低頭,把頭抬起來,有話問你,好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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