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尋找寄件人
我現在出現了一個大膽的想法,眼前小張的屍體確實是存在的,但是她的神識意識已經全部變成了一條狗,既然是這樣的話,我還有什麼好怕的!我用平時逗二哈的方法朝著那邊的小張進行了挑釁,起初他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反應,可是我幾次重複的挑逗之後她開始了變化,果然像狗那樣蹲坐在地上,而這一幕難道我要養一條人狗嗎!
電話的鈴聲突然傳來,這是醫院給我打來的,他問我是不是小張又到了我這裏,我看看正在蹲坐在地上的小張,並沒有馬上回答,因為我好像知道小張就算回到醫院,還會跑到我這裏來的,於是我在電話扯了一個謊告訴我醫院的工作人員,小張不在我這裏。對面表現的很落寞,然後就掛電話此時我看看小張,黑洞洞的眼神裡看不出絲毫的表情,只能看出她顯得很呆滯,二哈此時從癱軟的地上坐起來,轉而朝著小張那邊過去,對著小張身上聞了聞,但是並沒有表現出對異性的渴望,而更多的是迷惑,它轉而朝我這邊跑來,好像還在害怕著眼前的一幕。
面對這樣的小張我沒有辦法,突然想到我還不如把她肢解了,放在冰箱裏,免得她再出來嚇唬我!可是我終究沒有下定的決心,肯定有什麼更好的辦法能夠處理這件事情!我讓小張坐在地上,我躺回到床上思考著這件事解決方法,在那一刻我看到了,之前林正華寄給我的信件上面浮現出了之前沒有的字跡,“如果小張發生異變,那就用火燒掉她”,這是之前沒有的,小張畢竟是一個人如果燒的話肯定會產生煙霧,可是這樣讓她待在我身邊我肯定感到恐懼,“小張已經不是生物,而是邪靈,你儘管燒吧不用擔心其他”,第二行字跡再次浮現出來,看了之後覺得還是應該聽從發小林正華的意見,我走出了房門,此時小張已經和二哈打成一團,我把二哈叫到我的身邊,同時讓小張乖乖的坐在原地,別看二哈平時桀驁不馴,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此時卻是乖乖的聽著我的話。
在房間的抽屜找了一個打火機,想到這樣的打火機產生的火光不是很大,就到廚房找了點菜籽油,我把油倒到小張身上的時候,她覺得這樣的味道很好聞,居然伸出自己的舌頭去舔,看著這樣的小張覺得有點兒下不去手,最後我還是本著人道主義的原則把打火機扔到了她的身上,沒有出現之前的焦味,只有菜籽油淡淡的味道,就像是做飯的時候把油燒過之後,散發出來的味道。
小張轉眼就化為一些白霧覺得驚訝,但是我知道自己進了另外的世界,開啟窗戶將菜籽油的味道散到外面,有的人還朝著我的窗戶大喊道:“這麼晚還在做飯!”
心裏帶著很強的自責不敢回答他的問題,小張的屍體被我處理之後,我覺得肯定還會有下一步指示,因為我好像覺得有人在暗中盯著我,知道我究竟想要幹什麼,並且給我不斷提供助力,這個人我更希望的還是我的發小林正華,因為我相信林正華比我的妻子欣怡還要多一些,處理小張屍體的方法也是他提供給我的,來源於那封信上面的提示。
我拿起信件仔細得看了看,發現剛剛出現的那兩行字已經消失了,之前的事情好像又沒有發生過一樣,林正華真的有話要對我說嗎,可是他又有什麼難言之隱,不能親面對我說。
我想我必須得找到他,問問這件事情究竟是怎麼樣的,現在我知道了他的家在哪裏,但是他好像刻意迴避我,這樣一想之後,我就明白好像真的是這樣,因為我的信件和信封裏麵的資料是前後兩天,說明他一直在幫助我尋找的證據,關於我的老婆劉欣怡的證據。他在暗中幫助著我,但是我卻現在才感覺到。
必須馬上找到他,這樣才能和手同進,他不在家裏肯定就在寄信的地點,於是我就打算順著這一條路走下去,想到寄件的地方,距離我的位置也不是很遠,我打算即刻就動身出發,朝著那邊不斷的移進,將披風穿在身上,摸摸二哈的頭讓它幫我看好門,之後我便動身出發了,等我出門再看那層白色的黏黏液體隔膜時候,已經消失不見了,就算是那團白色的隔膜變化出了邪靈的小張。
順著樓梯走到下面之後,運氣還算不錯直接過來一個計程車,上車說出要去的地方,這地方也不遠一般人晚上這個時候還是會跑車的,可是司機好像有點兒猶豫,那是我給他加了十塊錢,這樣我就順利的踏上了去寄出信件的地方,路上我看了司機愁眉不展好像擔心著什麼,20分鐘的車程將會很漫長,我試著和他搭話,可是他不想理我,就這樣我們兩個靜悄悄的沿著這條通向寄件的地方。
等走了差不多十分鐘之後,我覺得車身一陣顛簸,我想要問一問司機,但是他還是不回答我,一門心思的穩固好車身,其他事情則是不管,面對這樣的司機,我很無奈但又沒有辦法,來到這裏簡直就是自己給自己找罪受,我看著前方車燈照到的地方,藉着微弱的燈光看到前面已經變成了土路。
“我要下車,不然你就把我送回去也行,那個地方我不去了”,可是司機還是照常開著車,繼續穩定的車身,不讓車發生傾翻,車行駛的路越來越顛簸,我感到越來越不舒服。
而且車的位置好像距離我要去的地方有點偏移,我在這個城市生活了七八年,城市裏麵的很多建築物和主要的街道我都熟悉,寄件的地方,雖然距離城市有點偏遠,但是我大致還能分得出東西南北,明明是要去西南方向的,他卻朝著正西方向去。來到了之前,我曾經到過的地方,這邊兒是一片無人區,幾乎沒有什麼主要的人居住,之所以知道這些,是因為我在這裏瞎逛了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