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我是兇手
我當然不會認可這份病歷冊子,我說道,“不管你們採取了什麼樣的方式方法,總之,這一份病歷冊子上的醫囑,我之前是沒有的。”
公審官道,“沒有?各位觀看者們,你們都仔細地看一看。我手中的這一份病歷冊子,外加所有的簽字,難道都是我偽造出來的嗎?霍明,我希望你面對現實,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公審官的一句總結性評論,頓時引起旁觀者們的集體贊同。
有人在後麵留言到:哈哈,這下看來,這個霍明,的確是一個演戲的高手。
現在是公審他的時候,他不會還以為是在夢遊狀態吧?
我咬緊了牙關,心忖:
我現在頭腦非常清晰,怎麼可能處於夢遊狀態?
我當即道,“我沒有自欺欺人,總之,當時我在附屬醫院的時候,是沒有看見這些醫囑內容的。至於你拿出來的這一份單子,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內容,我也不清楚了。”
我的言下之意很簡單。
我可沒有直接說對方在偽造證據,我只是拐彎抹角地,不承認他拿出來的這份冊子。
就在這個時候,公審官突然怒喝道,“霍明,在事實面前,居然還敢狡辯?接下來,我會繼續拿出第二個證據。”
伴隨著他的話音剛落,對面的顯示屏上,畫面立馬切換,換成了另外一張處方籤。
在這張處方簽上,醫囑內容寫的很清楚,叮囑讓我好好休息,不要有任何的思想負擔。
並著重強調,如果患者有任何的思想負擔,極有可能造成患者的舊病復發。
我瞪大眼睛,不敢相信似的眼神看了過去。
靠,這不是我在那場車禍事故之後,經過一段時間的精心治療後,醫院為我出具的那份出院通知單麼?
這就奇怪了,醫院給我的出院通知單,怎麼會以這樣的方式,出現在這裏?
而且,我記憶深處,拿給我出院證明的那張紙上,並沒有這樣的醫囑要求。
呃,難道,醫院為病人開具的出院醫囑中,有兩種不同的版本?
不過,我很快就否定了兩個版本的說法。
畢竟,從第一張醫院醫囑中就能夠看出來,這一張出院醫囑單的內容,一定又是某人藉機更改過的內容。
我還沒有來得及解釋,旁邊的欄目中,一大群觀眾,又開始集體討伐我了。
當然,出現這麼一張“證據”,也出乎了觀眾們的預料。
他們的討論熱情,完全勝過了公審現場。
有人直接留言到:
靠,這樣的情況,也允許他出院?
現在是兩份證據都在,矛頭全部指向我,就說我已經把舊病弄復發了。
我不知道應該怎麼解釋,公審官又厲聲喝問道,“霍明,這一張證據,我相信,你應該也會有印象吧?怎麼樣,你打算怎麼解釋呢?”
我搖了搖頭,看來,他們爲了審判我,早就將所謂的證據,全部準備到位了。
而我被他們扣押於此,不過是爲了粉飾他們的公正行為舉動,為他們懲罰我,而找出的一些合理化藉口。
我將頭一抬,搖頭道,“我還能有什麼解釋,你們已經將刀具全部準備到位,我不承認,也不行了吧?”
“放肆!霍明,這裏可是公正的審判大會,由不得你在這裏胡言亂語。我們拿出來的,可全部是貨真價實的證據,沒有任何虛假成分。我不知道,你是面對證據的時候,心裏沒底氣了;還是故意想要在公審大會上搗亂?我可警告你,不管是任何一種方式,我們都會對你做出懲罰。”
一聽見他說到懲罰二字的時候,我就忍不住在心裏打了一個唐突。
沒辦法,剛纔的時候,我身邊的左右兩位執行者,已經對我的不滿答案,做出簡單的懲罰。
至今,我的兩邊臉頰,還感覺到有一陣火辣辣的疼痛。
呃,我為魚肉,只能任由他們的欺凌?
我道,“我說的也是實話。你們不相信,我也沒有辦法。”
“算了,我不與你一般見識。各位觀看的群眾們,你們也看見了我拿出來的兩個證據,所有的跡象表面,這一切,皆是霍明的夜遊症疾病所造成的後果。你們說,對於他的行為,我們應該怎麼宣判呢?”
我聽到這裏,亦是驚訝地張大了嘴巴?
啥?現在這種情況下,就說要對我進行宣判了?
這是不是太草率了?
“我有異議!”
我不想看顯示屏上各位觀眾的留言,我也學法庭上公開審判的流程,舉起了右手,示意要辯解一下。
公審官問道,“霍明,你有什麼異議?全部都說出來吧。在這裏,我也會給你一次申辯的機會。”
“你說出來的證據,我暫且不說真偽。我反問一句,單憑你說的兩點證據,就能證明,烏玲遇害的事情,是我所為?”
“當然,足以證明了。難道你還要將你的作案過程,一五一十告訴你?我們鑑於你是夜遊症疾病突發,可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所以,我們對你的行為,做出比較合情合理的宣判。”
宣判?這就宣判了?
我驚訝地瞪大了眼睛,沒有想到,他們做事如此草率?
還有,我心裏隱約間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糟糕了,我心忖:合情合理的宣判,會是什麼樣的宣判?
隨後,就連顯示屏的右側,原本鼎沸熱鬧的討論人群,此刻也變得安靜了下來。
看得出來,所有的觀眾們,都在等待著公審官對此次案件的最終宣判。
顯而易見,接下來公審官的宣判,將會是眾人關注的焦點。
“我現在宣判,針對烏玲遇害死亡的這件懸案,經過我們公審大會的甄別與推理,得出結論,霍明就是殺害烏玲的兇手。”
當即,有人立馬第一時間評論回覆:
我就知道,公審官一定是一位公正嚴明的好法官,果然如此!
公審官的推理完全正確,我們支援!
霍明的罪行一旦成立,那就趕緊宣判了,千萬不能讓這個人再繼續危害社會了。
……
我卻在心裏一記苦笑:
哎,這樣的審判,也算是公正、合理?
值得這些人推崇備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