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人可以走卡留下
比拼奢侈品?用不著吧?
“瑪莎拉蒂啊?好吧,那走起!”應小天哭笑不得,也不知道葉國忠怎麼會允許他的女兒這麼瘋狂。居然給了三百萬的支票就爲了一次聚會?
好吧,反正有的時候女人買起包來可以很瘋狂。
應小天依稀記得,葉水柔本來不是什麼買包狂人,加上在家裏的衣櫃也不大。
魯通市總體情況那是比h市稍微發達一點的城市,但是也肯定比不過北江婆羅洲等中心地區的。
4s店也有,但分佈不廣,兩人從酒店那邊打車過來居然要花費一個小時的時間。這確實讓人有點意外。
“這位先生和美麗的小姐,不知道有什麼可以幫到你們!”服務員看向應小天。
畢竟這年頭都是富二代帶著美女來買車,目的就是爲了裝嗶嘛,這一點套路城市人都懂!所以服務員纔看著應小天。
可是這時葉水柔直接開口說:“瑪莎拉蒂,在哪裏,趕緊的,找個顏色好的款色差不多的就買了!很急!”
葉水柔這樣的顧客賣家是最喜歡了,尤其是實體店的!
應小天心中腹黑道,等下你肯定被宰。當然,只要對方不是太過分的話,幾千塊的服務費應小天也懶得管。
服務員反應了很長一段時間才反應過來,“額,兩位這邊請!”
說著便帶兩人來到4s倉庫位置,一般情況下那些高價的名貴車也不見得4s店裏有現貨。甚至因為購買人數少的關係,他們也只能將其放在這地方。
不過買車的人如果真正喜歡,纔不管你們將商品放在哪裏。
“就這輛了,多少錢?”
還沒等服務員介紹,葉水柔已經著急地問價格了。這輛紅色瑪莎拉蒂看著就很搶眼,泊車在店門口的時候肯定能引起所有人的關注。
“兩百六!”
“買了!”
葉水柔很淡定地把支票扔過去,原本她的心裏價位買一輛跑車價格大概在兩百萬左右,那麼剩下一百萬的話她應該可以用來置辦全身。
不過現在剩四十萬也不礙事,畢竟一身行頭最貴的可能就是包包。而且她就爲了一次聚會而已,所以確實不需要買太多。有一身就足夠了!
當然爲了預防萬一還需要準備一套禮服作為替換去高階場所的時候使用。誰也不敢說他們這些人會不會往大的去裝嗶。
應小天看了一下報價,感覺這一位銷售人員也不算太過分,也就沒說什麼了。
只是下一刻服務員走到應小天面前,臉上帶著期待。
“幹嘛?”
“那位小姐說買了,先生您看是不是到這邊交錢!”服務生還是覺得應小天是隱形富二代,所以買車給錢的事情肯定是男人給的。
應小天癟癟嘴,“你後面那位小姐姐已經舉著支票好長一段時間了!”
“啊?不好意思小姐,我剛剛......”服務生給應小天投去一個鄙視的眼神之後就引領著葉水柔過去櫃檯那邊辦理手續了。
要知道這種地方要搞定一切手續的話只要給的錢足夠多就行。
不過這種高價跑車他們基本上會包含其他後續服務在裡面,所以應小天也不擔心。
雖然被鄙視了,但好在他的臉皮夠厚,根本不覺得被鄙視一下有什麼的。他又不是真的窮小子,不會因為自尊心作祟要和服務生理論。那是沒自信的人才會做的事情!
辦好車子的事情之後兩人隨便找了一個鋪子吃了點東西,然後就繼續去商場置辦了。
“小天,你說我是買連衣裙好還是買襯衫加裙子在外套?”
“這個,我真心沒辦法給你建議!”應小天尷尬地笑了笑。
這年頭男朋友需要掌握技能的要求真是越來越多了,有的時候需要你有品位,逛街的時候需要你有體力,還要有耐心。除此之外還要懂得拍照術,而且拍好了還不行,還要懂得P圖。
難怪現在的男孩子都寧願找男朋友......
想到網路上的段子,應小天笑了笑,也算是在這種陪女朋友逛街的煎熬中唯一的樂趣了。
“小天啊,我錢不多了啊,你不給我點意見讓我怎麼選。你不知道女孩子都有選擇困難症的嗎?”葉水柔急得直跺腳。
應小天笑著說:“沒關係,只要你喜歡的就直接買,我好像都沒怎麼送過東西給你,記在我的賬上就好了。”
“真的嗎?”說這三個字的時候葉水柔眼中是冒著光的。她不是拜金主義者,但女生天生就是購物狂魔,如果你和她說隨便買,用我的卡!她可以買到你破產,而且是那種非常歡快的形式來送你一種破產業務。
看著葉水柔在之後購買當中連價格都沒看時應小天的眼角還是抽動了一下,“那啥,小柔啊,我想起自己好像也有一些東西要買,我可以先離開一下嗎?晚上在酒店集合!”
葉水柔連看都沒看應小天一眼,嘴上卻說道,“人可以走,卡留下!”
應小天差點就抽搐了,最後將一張沒有限額的黑卡交給對方。如今的應小天憑藉壟斷一個城市化妝品公司的老總身份可以使用無限額透支。
不過他還真有點擔心自己的黑卡都不夠葉水柔使用。
......
等到晚上應小天回到酒店的時候才發現半個房間裡都放著裝衣服和包包的購物袋。
而此時的葉水柔也在全身鏡面前比劃著衣服。
“回來啦?我這衣服好看嗎?”
“你穿啥都好看!”應小天逼著眼睛說,甚至心裏還有下半句:不穿更好看!
只是這種話他沒可能當面說出口,雖說偶爾他也會汙汙的開車,但他這型別的人典型的有色心沒色膽。
“你就知道瞎說,話說你下午的時候去買了什麼啊?也沒見你帶東西回來!”這時葉水柔才捨得放下手中的衣服開始詢問應小天。
只是按照她對小天的瞭解,自己這一位男朋友應該沒來過這個城市纔對啊。既然沒來過,也就不可能在這裏有朋友,而他手上又沒有任何的商品。
既不是去看朋友,又不是去買東西,他究竟去了哪裏?